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第1张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规定

1.男女平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一方结婚至一方死亡或离婚的期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夫妻存续期间处置财产需要配偶的同意。

2.照顾好无辜的一方。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产时,应当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补偿。

3.有益于生产,方便生活。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在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至于生活资料,要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妻子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又要根据情况给予妻子和子女必要的照顾。

5.权利不应被滥用的原则。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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