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考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初审合格后,中心将发出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书。
2.估价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书》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计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符合条件的,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调查通知书》。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书》,按其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选择抵押+担保方式的,担保人出具书面保函;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方担保的,应在保险公司投保或在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借款合同。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受委托行业可根据需要汇总借款人的申请材料,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定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后,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委托银行应当根据委托贷款合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担保合同》,然后办理贷款手续。
10.受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卖方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