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马电动车质量还是挺不错的,值得购买。
立马以豪华款电摩,豪华款电动车,简易款电动自行车3块为主,其质量也呈现坡型状态,质量好主要体现在豪华款电摩的外观,款式,塑件以及烤漆。车身内在电机的动力和控制器的稳定性都算上乘,在路面状态相对的地带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电动车的初期发展
电动车的历史比我们最常见的内燃机驱动的汽车要早。直流电机之父匈牙利的发明家、工程师阿纽什·耶德利克Jedlik Ányos最早于1828年在实验室试验了电磁转动的行动装置。美国人托马斯·达文波特Thomas Davenport于1834年制造出第一辆直流电机驱动的电动车。
1837年,托马斯因此获得美国电机行业的第一个专利。在1832年至1838年之间,苏格兰人罗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发明了电驱动的马车,这是一辆使用不能充电的初级电池驱动的车辆。
1838年苏格兰人罗伯特·戴维森Robert Davidson发明了电驱动的火车。在路面上依然行驶的有轨电车是1840年在英国出现的专利。
2020年以后,不少 科技 企业开始杀入电动车行业,与爱玛、雅迪为首的传统电动车企业形成了两股势力。而在新势力中,小牛、九号、哈啰、东动这四家是目前势力最强的,未来或将改变行业的版图。那么这四家里面,谁会成为最后的大赢家呢?这些企业普遍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拥有互联网基因的 科技 企业,它们强在软件的开发和用户运营,在年轻一代的用户市场里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小牛电动是第一家进入电动车行业的互联网 科技 企业,如今已经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目前是这四家企业中实力最强的品牌。不过这几年,小牛在产品研发、软硬件升级方面,速度明显变慢。 2020年以后,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崛起,小牛似乎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节奏。
九号,小牛电动的劲敌。这2年在品牌势能上对有小牛有赶超态势,尤其是产品设计、渠道建设方面,进展的速度非常快。而九号本身在智能方面又要强过小牛,同时九号已经在氢能车等高 科技 领域进行了布局。
九号的产品N、E系列主打高速电摩市场,凭借强悍的 *** 控、加速性能,获得一大批粉丝的关注。在C、B系列上,主打是城市国标车,2000多元的价格对于传统品牌进行了强烈的冲击。
哈啰出行走的模式路线跟小牛、九号都不太一样。哈啰最早是做共享单车起家的,对于用户数据运营有着很强的根基,最近哈啰开始自建工厂,并且发布了多款智能电动车,哈啰在线上线下都铺设大量渠道来买自己的电动车,而且在补贴之下,价格还非常便宜,但每一款车都有哈啰的智能设备。
哈啰走的是多渠道盈利路线,车子赚不赚钱不重要?关键是卖出了以后,用户要用哈啰的软件服务、用户大量的信息数据在哈啰这里,这些都是很值钱的东西。哈啰做的是服务商的概念,整套运营思路跟传统车企完全不同,
十大品牌电动摩托车有雅迪、爱玛、新日、绿源、小牛、小刀、立马、九号、比德文、台铃。
第1位:雅迪
在众多排行榜,雅迪普遍都是电动车的首位,从销量来看,2021年完成1386万的销量,占比我国电动车2021年总销量的26%市场份额。
雅迪在今年上半年已经完成了去年全年的出口量,仅电动摩托车,就达到2382万辆,市场份额636%,此外,雅迪拥有超26万家门店,有核心科技TTFAR增程科技,雅迪排在“十大品牌榜”第1位,小行家认为是实至名归。
第2位:爱玛
爱玛就是曾经超越新日的品牌,但在2017年左右,被雅迪超越,之后一直在各方面的榜单,都在第二位,十分稳定,在2021年,以867万辆销量,成为行内销量市占率的第二位,现在的爱玛,是少数开店超2万家的品牌,拥有众多车型,并且,有自己的引擎MAX系统技术,排在第二位也是理所当然。
第3位:新日
新日在电动车发展早期,常年占据行内首位宝座的品牌,虽然,近几年被雅迪、爱玛超越,但“瘦死骆驼比马大”,借助早期的口碑和知名度,新日也没有垮下去,目前精准定位高端锂电车,而且还联手鸿蒙系统,推出远航系列,有自己的优势。
第4位:绿源
绿源电动车是一款稳扎稳打的老品牌,虽然错过了早几年的各大品牌营销广告争霸,但近2年,绿源在营销上发力,赞助《向往的生活》、《二十不惑2》等综艺、电视剧,让其获得不少知名度,尤其是年轻用户,而在技术上,绿源也有自己的王牌液冷电机,在行内具有独创性。
第5位:小牛
智能电动车目前处于“双雄争霸”,除了上面提到的九号,另一个就是小牛,虽然只是成立只有几年的品牌,但依赖于高颜值,智能化配置,很受青睐,小牛2022年推出的SQI车型,在行内属于“标新立异”。
第6位:小刀
小刀电动车是依赖“没电也能跑”的营销广告一炮成名,虽然这种配置,目前各大品牌都用上了,但小刀此后又冠名或植入多个电视剧、综艺,比如乡村爱情,让它拓宽知名度,目前也是知名度比较高的产品之一,而小刀也有核心系列产品,自己的长征版,在2022年更是突破续航200公里,具有不错的实力。
第7位:立马
立马和比德文差不多,都是电动车老品牌,而且,也都是两轮和四轮车同时发力,立马的子品牌东威表现很出众。
而在两轮电动车中,也是主打性价比,而在技术上,立马也不缺失,它拥有“AMT双模动力系统、智能E管家、立体防盗、UMA动态平衡系统、单边悬挂式电机”这5大核心技术,让车辆品质有保障。
第8位:九号
九号是智能电动车的代表品牌之一,也是背靠小米的产品,在2022年,更是大手笔签约易烊千玺作为代言人,俘获年轻的消费群体,目前九号表现比较好的电动车,是N系列和E系列,尤其是系列的产品,在续航突破200公里,是电动车中的“豪配车型”。
第9位:比德文
比德文是“全能型”电动车品牌,它不仅在电动车领域有知名度,在电动四轮车中,也表现不俗,作为一个电动车老品牌,它的核心卖点的是价格优势,同配置产品,它比一线品牌会低10%所以,具有一定的高性价比。
第10位:台铃
台铃是一款扎根广东的电动车品牌,在近些年全国化布局很成功,尤其是在销量表现上,在2021年,实现600万的销量,成为行业销量第3的品牌,而台铃的核心科技是云动力系统,重点打造省电、高续航,能够上榜前十名是实至名归。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五)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第九条 无偿资助额度或贷款贴息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项目指南确定。
第十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
第十二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项目指南,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企业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织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专业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研究提出年度项目支持意见。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年度项目支持意见,确定项目资金及支持方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根据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中央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地方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财政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三年内的申报资格。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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