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1张

第一条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的规划,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体系,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区域性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处置及时有效、科学规范。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全省医疗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双方均应各自至少保存五年。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物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收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转让、出卖。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可回收物,应当交由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第九条 传染病疫情期间,根据防控需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辖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住宅小区等,科学合理、规范足量设置专门收集防护用品废弃物的设施,并在收集设施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个人使用过的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传染病疫情期间定点收集的个人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按照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处理。第十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运送设施以及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车辆和人员,运送医疗废物必须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疾病传播、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到同一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传染病疫情期间,到同一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第十二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场所,应当远离居住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商场、宾馆、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保持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填埋。
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在医疗废物运抵规定处置场所十二小时内采取焚烧等方式处理,并确保处置效果。

这篇关于《2013年区卫生工作总结》的文章,是 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xx年,xxxx区卫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xx全会和中共上海市委xx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医改方案要求,围绕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按照xxxx区 “深度城市化,全面调结构”的区域发展主线,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做实卫生规划,加快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坚持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合理优化资源配置,让公益目标与多元需求有效结合,着力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全区完成门急诊97539万人次,同比增长1507%;出院病人78988人次,同比上升207%;手术24210人次,同比增长790%;业务总收入1956亿元,同比增长1498%。人均期望寿命8231岁,孕产妇死亡率1008/10万,婴幼儿死亡率259‰,传染病发病率1480/10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重点工作全面启动
(一)全力完成世博安全保障任务
“成功、精彩、难忘”的xxxx年上海世博会历时六个月,为做好世博安全保障工作,今年3月我局成立了xxxx区世博会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许速局长担任组长,对全区世博安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市五医院和xxxx区中心医院为世博期间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落实各项卫生保障任务和措施。
完成了世博期间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世博期间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1390例,丙类传染病6种3979例,总发病率21626/10万。全面完成了世博保障工作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共接种279241人次。落实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的“三清”(底数清、病情清和去向清)、“三落实”(治疗落实、管控落实和康复落实),世博期间在册管理病人共7118名,完成重性精神病人线索调查和风险评估,落实报告制度,全面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落实病人的监护和康复。4月6日,我局设置了浦江世博安保基地医疗服务点,由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驻全科医生为世博安保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传染病管理,世博会期间共完成医疗服务7504人次,出色完成任务。局卫生监督所对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开展了检查,对58家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对495家控烟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及评分,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分质供水、涉水产品单位1291户次,确保了世博会期间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为确保世博会期间全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纠的相关制度,并定期开展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自查,做到重点部位巡查,排查不留死角。世博会期间,我区卫生系统各单位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做好世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区共成功化解各类医疗纠纷案例64例,及时化解了医患矛盾,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成功化解重大历年积案4起,世博期间未发生重大因医患矛盾越级缠访、闹访事件。
(二)启动编制卫生“十二五”规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xxxx]6号),从区域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促进xxxx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全体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十二五”规划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技术和管理创新、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作用相结合、坚持国际化发展定位,实现xxxx区卫生事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形成体现xxxx特色、代表上海水平、走在全国卫生改革前列的卫生服务框架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立符合区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形成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信息化的全程健康管理体系,多元化的办医格局,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在国家和上海医改的总体目标框架下,启动区域医改工作,以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四个体系建设,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上海市卫生局与我局签订《xxxx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我局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按期完成责任状确定的五方面38项改革任务。
(一)公立医院改革成效显著
今年xxxx区政府与复旦大学和交通大学分别签署了区校共建协议,开始了第三轮的区校共建,通过共建进一步提升高等医学院校对市五医院和中心医院在医疗业务、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今年,市五医院、xxxx区中心医院根据《上海市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积极提升医院内涵建设,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创建工作。目前,市五医院已通过初审,在公示阶段。
根据《xxxx区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业务科室行政科主任风险管理考核奖发放指导原则》的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对xxxx区三家二级医疗机构的78个科室主任实施科主任的风险管理考核,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强化科主任的责任意识。
(二)加快建设优质医疗资源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南院建设已经完成基桩工程;xxxx区政府和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于11月完成共建签约,眼耳鼻喉医院分院的建设可研报告已得到卫生部批复同意,并完成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加快xxxx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适应上海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需要,定位高端医疗和国际旅游医疗的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完成项目城市设计招投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公共保障中心等项目设计招投标。
(三)不断推进药品管理改革
以信息化为基础,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使用管理改革,运用现代信息化和物流技术构建药品供应链系统,实施药品存货托管、供应商自动补货,建立银行信用结算制度,合理分摊了药品供应链成本,有效降低了药品供应成本,减轻了医院负担。全区药品收入874亿元,同比增长735%,药品占业务收入4685%,同比下降295个百分点。制定了《xxxx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实施意见》,加强临床医生合理用药监管,初步构建合理用药的临床监管软件,全区已初步形成监管网络,运用信息平台数据开展合理用药监管和评估,提升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
(四)继续推进xxxx区医疗急救管理改革
将区医疗急救站变更为区医疗急救中心。进一步推进医疗急救与医疗护送相分离、院前急救与院中救治无缝衔接,逐步推进急救医生与二级医院急诊科医生人才整合的运行模式改革,加快区域急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医疗急救水平。xxxx区医疗急救中心已与市五医院、区中心医院和吴泾医院的急诊科建立了院前急救人才的双相培训机制,共有24名急救医生参加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全区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五)不断深化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
多途径培养社区全科医师,今年有25名经市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师到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区现有注册临床类别全科医师315人。制定实施《xxxx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评定细则》,有效落实社区全科医师制管理,评定了51名全科医生。全面建立社区团队顾问制,在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试点社区团队顾问制基础上,全区共聘任团队顾问44名,使区域内外优质人才资源得以共享,进一步提升社区团队的服务能力,加快全科人才培养。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居民健康管理责任制,做好健康档案维护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可及性。今年全区户籍居民新签约建档80149人,签约建档总人数达935470人;流动人口新签约建档97431人,签约建档总人数达421446人。积极推进全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工作。社区管理高血压患者1491万人,规范管理率为9205%,随访8367万人次,血压控制率为7751%;管理糖尿病患者43479人,规范管理率为8699%,随访2379万人次,血糖控制率为6928%。继续深化社区肺癌、肝癌、胃癌、大肠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等“六癌”早发现和高危人群管理工作。社区开展“六癌”筛查健康问卷469691份,初筛阳性5362人,高危人群建卡率9407%,规范管理率888%。通过筛查确诊“六癌”420例,早期130例,早期发现率3095%。为残疾人送康复服务4436人,服务43637人次,到站康复服务318人次。完成89153名60岁以上户籍老人提供了免费健康检查,其中患病人数77474人,患病率为8690%。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车进社区活动,服务722人次。开展学生健康档案管理,体现医教结合,建立覆盖中小学、幼托机构的学生健康管理信息平台,针对儿童特点,将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管理、体质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和传染病管理等纳入信息管理平台,探索从儿童阶段开展早期疾病干预。推进家庭护理新模式,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海健众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建“上海江川健众护理站”,合作开展家庭护理工作。
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居民互动模式。继续以xxxx健康网为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eHR)为核心的区域性、综合性的健康档案服务系统可以实现健康档案浏览、EHR查询、药品溯源查询、MUSE和PACS查询以及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健康教育和网上测评等“居民互动”健康服务。12家社区自助式健康小屋为居民提供自检服务1047万人次,检测2077万项次,提高了居民主动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意识。今年6月1日儿童健康自检小屋启用,已有 784名儿童进行了自助检查,及时发现了指标异常的儿童,使这些儿童获得早期及时诊断和干预的机会。
继续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开发社区健康管理BI、质量管理BI和行政管理BI系统,应用无线3G网络技术,拓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借助与上海申康公司课题研究密切合作,完成与市三甲医院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目前已实现80%以上的信息互通,二三级医院eHR整合、健康卡与医保卡绑定统一、居民电子病例EMR进入eHR平台等。开展区域医疗中心与社区的临床转诊及诊断(会诊)工作,构建区域医疗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以病人服务为纽带的双向卫生服务和全程医疗关怀网络平台。社区与区域医疗中心双向查房756人次,随访出院后病人512人,转诊35975人次,PACS会诊192031人次,MUSE会诊28612人次。实现区域卫生资源集约化,提升区域整体卫生服务能级。预防接种网上预约并推行电子商务,网上预约接种54589人次,预约率为1031%,网上付费8136人次,付费率为493%。
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农村卫生一体化为基础,农村卫生服务信息化为平台,探索建立xxxx区农村卫生服务标准。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效率,村卫生室门诊5246万人次、流动人口就诊12611人次,减免挂号费25222元,基本药品“零差率”优惠5194万人次,优惠金额1383万元。
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区新农合按照“高效、廉洁、惠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有效地推进自新农合实现区级统筹后各项制度的健康发展,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的运行,确保了新农合这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xxxx年全区实际参加合作医疗总人数达到 86 万人,参合率11169%,筹资700276万元,人均81421元,特困人群参合应保尽保率达100%。门诊补偿12344万人次,补偿支付486638万元;住院补偿3051人次,补偿支付166550万元;门诊大病补偿310人次,补偿支付10293万元;大病住院减负174人次,减负支付4495万元。完成MH-DRGs病例的入组、出组、出院以及加点、追加费用等工作。继续推进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和村卫生室的实时结算,提高合作医疗的便捷性。
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不断完善区域医疗规划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门急诊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完成调整设计方案。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项目施工中。吴泾医院一期改扩建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完成项建书。龙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取得区优质结构验收即将投入使用。浦江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取得项建书批复,现着手办理土地转让等前期手续。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完成改造投入使用。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完成改造,覆盖无线宽带(WIFI),推进了无线查房。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建设项目土建设计方案已确定。完成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用房的接收移交工作,完成房屋装修设计方案,编制装修预算及开办预算。启动社区卫生服务进企业,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共建汽轮社区卫生服务站6月揭牌启用。区精神卫生中心美沙酮药物持续治疗门诊部8月启用,持续服药人数增至50人。
(二)不断推进人才、特色专科和学科建设
今年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市特色专科)顺利通过验收;xxxx年底确立的新一轮医学特色专科(项目)建设项目进入建设周期(三年)的12个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同期确立的25名区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也顺利推进。xxxx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获科研项目立项1项、市级11项、区级43项;论文撰写364篇,其中在全国性期刊发表233篇,省级期刊41篇;科技成果登记市级1项,区级14项;获xxxx区科技成果奖14项。“中荷合作上海初级医疗项目上海初级医疗项目”、“中英社区卫生服务合作管理项目”受到中荷、中英双方专家的高度评价,今年派出两批45名社区医疗骨干赴国外学习培训,提升社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健康管理水平。xxxx年社区医务人员参与市立项课题3项,区课题立项11项,发表论文39篇,局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专科2项,社区学科带头人5人,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向年轻化、全能化方向发展。上海道培医院不断加强血液病学科建设,通过上海市首批社会医疗机构优势学科评审,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手术今年已完成59例,建院以来共完成164例。
(三)深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中医药工作。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区中医医院,中药处方量达83219张,占门诊总处方量的6009%;中药饮片处方量达30588张,占总处方量的2209%。开展中医非药物性诊疗技术共42项。中医肛肠、中医消化、中医骨伤病、中医肿瘤和中医老年病等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市五医院中医科已建设成上海市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区中心医院申报上海市综合医院达标中医科建设。继续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启动中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适宜的中医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全区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2所成为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单位,6所成为达标单位,4所作为达标建设单位继续深入建设。
(四)启动第三轮《xxxx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全区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42项。加快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区校共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了15家发热门诊(排查室)改造资金,目前市五医院等8家发热门诊已完成了建设及设备配置工作;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基本建设完成、1家正处于施工阶段、1家已完成选址及设计方案。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流感监测点医院类流感病例采样638份,霍乱腹泻病人检索15892例,细菌性痢疾检索6545例。继续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治。完成15类对象的HIV检测79156件,初筛阳性51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接待407例,检测348例,初筛HIV抗体阳性16例。开展公共场所干预2268户,20803人次,共计发放安全套258万只,宣传资料456万份。严防严控结核病疫情暴发。开展流动人口、学生及60岁以上社区老人等重点人群筛查36320人。开展“十一五”重大科技项目《复发性结核病治疗的研究》和结核病预警模式研究和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1532人。继续做好全球基金流动人口项目,登记新涂阳患者200例。全区共减免肺结核病人门诊住院病人2769人次,金额11807万元。全年完成“五苗”接种1401664人次,开展免疫直通车工作,服务外来人口聚集地480个次,补种14405人次。全面完成了国家规定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接种人数201242人、接种率为9911%。
强化妇幼保健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4342%,户籍孕产妇保健覆盖率100%,户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82%,全区孕产妇活产数18502人孕产妇死亡率1080/10万。流动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4%,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13%,“流动人口贫困孕产妇特约分娩点”完成流动孕产妇分娩8658人次,死亡0人。围产儿死亡率259‰,户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47‰,户籍婴儿死亡率241‰。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农村孕妇补叶酸工作,发放叶酸4305人。区妇幼保健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合作共建,对高危儿童常规进行 GMS 筛查1071例,1291人次,对可疑儿童转诊到儿科医院就诊,接受了相应的干预。完成妇女病筛查52538人,患病人数18170人,患病率3458%。建立健全接产医院产科的“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预案”及流程,确保危重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建立孕产妇的抢救个案区内专家讨论、点评制度,全区共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14例,抢救成功率100%,规范转诊3例。
继续开展学生口腔健康检查和龋齿充填工作。普查园校88所,检查人数43620人,学生普查普治率为100%;龋患牙数84709颗,龋齿充填牙数48580颗,龋齿充填率为573%;全区已建立学生口腔健康电子档案26480份,建档率3009%。
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抓好传染病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消毒产品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分质供水、公共场所禁烟、性病诊疗、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非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等与人们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实施许可2521件,卫生监督14928户次,行政处罚案件1153件,罚款金额25480万元。开展“大联动”执法,充分利用xxxx区大联动平台在“群防群控”的优势机制下,以“联合整治”为抓手,出动各类执法人员 3137人次 ,车辆 784 辆,取缔无证行医场所383 户进行,其中立案处罚189 人,处罚金额1486 万元,实施司法移送11人次,接受区大联动平台的无证行医相关信息299 条,及时查处率为100 %,办结数280 件,办结率936 %。
(五)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和志愿无偿献血工作
围绕“健康世博、健康上海”主题,以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为抓手,加强督查协调,进一步完善了《巩固国家卫生区积分制管理办法》,加强检查通报力度,以“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和“15清洁日”等活动为载体,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环境清洁活动,积极做好各项爱国卫生保障工作。以“五个人人”等健康市民行动为载体、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为平台,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重点,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促进市民健康素养提高,推进建设健康城区行动。建立xxxx区健康管理协会,发挥非政府组织(NGO)作用,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创新社区居民健康管理模式。组建了健康教育专家讲师团和社区讲师团二支队伍,举办了xxxx区骨干志愿者(社区讲师)选拔活动,全年区健康管理协会为社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举办了50余场健康知识培训。
启动第三轮《xxxx区创建志愿无偿献血区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500人的世博应急献血者队伍,做好世博应急血液保障。今年SSBC俱乐部举办各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20余次,志愿服务累计1672人次、1519个工作日。“献血救人,因志而行,因愿而动”项目参选本市首届“青年影响社会”活动。“为爱捋袖,情系万家”项目荣获xxxx区宣传思想工作“社会贡献奖”。全血募集量为32043人份,单采血小板募集量为1658个治疗单位,同比增长2744%,自愿无偿献血率100%。我区第三次摘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区)”的殊荣。
(六)继续强化医院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不断完善医院管理评价体系,探索JCI认证工作,提高医院内涵建设。继续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xxxx区医疗机构有创 *** 作及手术分级与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xxxx区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安全实时监控制度,建立医生规范行为电子档案和临床医生药品综合指数评价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对2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70 次,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因违反临床诊疗规范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3人,实施行政处罚303 件,共处罚金211 万元。
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细化绩效考核细则,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继续推进医院后勤管理工作。完善了医院能耗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医院后勤成本核算和控制,落实节能减排,有效降低医院成本。建立后勤综合管理积分制考评机制,探索医院后勤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医院后勤服务新能级。
(七)全面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落实“两会”意见提案办理24件、区委区政府督办件处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等公共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卫生局及各级卫生单位共接待来我区开展卫生改革、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以及全国各地、本市各区县参观考察550批次,9000余人次。7月11日,卫生部陈竺部长亲临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对我区的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落实与都江堰和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对口援建相关工作,为都江堰蒲阳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提供医院管理、临床诊疗及社区服务等培训工作,市五医院与泽普县人民医院、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泽普县八乡卫生院等建立友好医院开展长期帮扶工作。全面完成了“xxxx区卫生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晋升市级先进的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局系统所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全部达到“上海市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市级先进”以上标准。组织507名医务人员参加的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专场测试,开展以“精彩世博、传承文化”为主题的xxxx区卫生系统中华诵•xxxx经典诵读大赛活动。12月全区卫生系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了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的评估考核。
五、存在问题和2011年工作思路
经过一年努力工作,我区的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日趋完善,医院管理能力、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加强。但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待完善,如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的承载能力明显不足,医疗卫生需求与供给矛盾较突出,医疗资源配置的结构性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优质资源、农村卫生资源依然不足;科学的医疗机构管理机制还需不断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职能还要进一步转变;公共卫生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还需不断提升;医学科研工作的总体数量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3年,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制定落实卫生“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医改方案,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融入“物联网”、“云计算”提升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管理和卫生服务信息化运行效率,继续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加快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行为,确保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本市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不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照处置方式为导向的医疗废物分类方法进行收集和分类贮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现医疗废物有混杂的,应当及时告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分类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处置企业回收利用。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设立医疗废物台帐和重量计量设施,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等项目进行登记,并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运送登记卡。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卫生机构下设科室的,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都应当设立医疗废物台帐,医疗废物转出科室、转入和转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时都应当进行重量计量。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协议收运、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
当实际医疗废物产生重量、类别与医疗卫生机构预测的理论数量相差超过20%时,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数量进行核查和分析。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对距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远、医疗废物日产生量少、无法保证每日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的农村乡镇医疗机构,由所在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该区域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暂时集中贮存点,医疗废物暂时集中贮存点应当便于收运车辆的停放;周边医疗点应当每隔一日将医疗废物用密封转运箱自行送往暂时集中贮存点,前后两次最长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每隔一日将集中贮存点的医疗废物及时收运,前后两次最长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第八条 本市实行医疗废物联单管理。鼓励运用二维码、物联网等技术提高医疗废物联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配置轨迹监控设备,并将轨迹监控数据报送生态环境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实现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进行卫星定位系统的轨迹监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收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喷涂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收运车辆与垃圾运输车辆享有相同的通行资格。第九条 本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采取重量计价的收费方式,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定期调价机制。第十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于每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个月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的月报表,并将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的月报表抄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置行为的监督检查,每季度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的不定期抽查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每年应当对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进行至少一次的现场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违法处置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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