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才能安民的文言文翻译

国强才能安民的文言文翻译,第1张

1 《治国安民》的文言文阅读答案

原文:贞观九年,太宗谓侍臣曰:“往昔初平京师,宫中美女珍玩,无院不满。炀帝意犹不足,征求无已,兼东西征讨,穷兵黩武,百姓不堪,遂致亡灭。此皆朕所目见。故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遂得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夫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君能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

解释:治:治理;安:安定。治理国家,安定人民。

在贞观九年(李世民的年号),唐太宗对侍卫官说:“以前(隋文帝)刚刚平定京师的时候,宫里面美女古玩满院。(然而)隋炀帝仍然不知足,不断征求,同时东征西讨,穷兵黩武,百姓不能忍受,于是导致了(隋朝)灭亡。这些都是朕(皇帝自称)亲眼目睹,因此(我)日夜努力,只希望清白英明,使得天下太平无事。于是才能(官吏)不盛行兵役,年年粮食丰收,百姓安居乐业。治理国家犹如栽树,数的根部不摇摆,才能枝叶茂盛。君主英明,百姓怎么就不能够安乐呢”

2 急求出现国强民富、国富民强、民富国强这类词语的古文,越多越好,

儒家

儒家把传统的富民观点,丰富发展成为一种安邦治国的经济理论。孔丘提出“足食”、“富而后教”的论点,把充裕人民的物质财富作为实施礼乐教化的基础。他的富民措施主要是“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即实行宽惠的经济政策,允许人民牟利取财,同时要求统治者节用薄敛。他把人民的富足看作是 获得充足财源的基础,主张民富先于国富,国富建立在民富的基础上,这就是著名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颜渊》)的财政思想。孔丘的富民思想在中国长期成为传统的教条,具有深远的影响。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主要继承者孟轲与荀况对富民思想作了进一步阐发。孟轲的富民政策主要是发展生产和减轻赋税,“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尽心上》)。他的发展生产的具体措施是制恒产、兴井田、给每农户五亩宅、百亩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他的薄税敛主张是:商舍不税,也不征货物税、房地税和无职业者的人头税,只征单一的农业税,即相当农民收获九分之一的劳动地租。孟轲认为实行了这些富民措施,就能使“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梁惠王上》),达到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荀况继承了早期儒家不与民争利的观点,进一步阐发了治国必先富民的意义。他批评统治者好利聚敛是“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并分析了财富分配与国家兴亡的关系:“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荀子·王制》)。他从治国必先富民的理论出发,要求统治者“以政裕民”(《富国》),即采取节用薄敛和倡导发展生产等措施,使民富裕。他说:“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大略》)。他认为人民富裕,有利于生产发展,“裕民 富,民富则田肥以易”;而生产愈发展,国家也就愈富,从而“上下俱富”(《富国》)。荀况把民富与国富在理论上统一起来,对儒家的富民思想作了总结性的阐发。

墨家

墨家从小生产者求生存、求发展的愿望出发,反对亏人自利,要求在互爱互利中求富。墨家认为求富的途径在于自己的努力劳动:“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墨子·非命下》)。他们反对统治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辞过》)。要求厉行节约,减轻人民负担。但墨家在富民与富国关系上,不同于儒家,他们主张“官府实而财不散”(《尚贤中》),要求充实官府而不是藏富于民。认为国家“仓有备粟”(《七患》),就能“有以食饥息劳,将养其万民”,人民生活才有保障,所谓“官府实则万民富”。墨家把小生产者的幸福,寄托于王公大人的雨露阳光,幻想统治者能节用去侈,“爱利万民”(《尚贤中》),“加于民利”(《节用》),给人民以安居乐业的条件。

道家

道家倡无为,一切因顺自然,反对统治者干涉人民的经济活动,主张“我无事而民自富”(《老子》第五十七章),让人民自由牟取财富。但道家在根本上是反对人们追求财富的,认为“多藏必厚亡”(《老子》第四十四章),因而要求人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十九章),使人民“无知无欲”(《老子》第三章),过俭朴的生活。道家认为,虽然客观上财富不多,但只要主观上自我满足,就算是富足,所谓“知足者富也”(《老子》第三十三章)。道家的富民以寡欲知足为前提,实质上是在生产很不发达状态下相对于普遍贫困而言的。

法家

法家以富国立论,但早期法家亦多重视富民。如管仲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是富国与富民兼重。《管子》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治国》)。至商鞅,虽有“令贫者富”(《商君书·去强》)之说,但富民并非其目的。及至韩非,提出“足民何可以为治”(《韩非子·六反》),从理论上否定富民的必要。从根本上说法家并不认为富民是可取的,"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管子·国蓄》),“甚富不可使”(《侈靡》),认为民太富,不利于统治。因此主张“民富则不如贫”(《山权数》),“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法家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而把富民看作只是从属于富国所需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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