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五)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第九条 无偿资助额度或贷款贴息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项目指南确定。
第十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
第十二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项目指南,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企业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织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专业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研究提出年度项目支持意见。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年度项目支持意见,确定项目资金及支持方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根据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中央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地方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财政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三年内的申报资格。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将各种设备设施采取有线或无线的方式进行互联互通,建立形成相应的信息传递系统,让信息的传输更加及时,使有关的工作人员掌握信息,并针对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安全方面的管控,这也是实现在线监测、定位追溯、报警联动以及远程控制、安全防范等多个方面功能的有效方法。通过使用互联网技术,能够实现针对物体进行连接和管理过程中高效节能、安全环保的目标,将现代建筑技术以及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融合于一体的智能化建筑体系正在逐渐产生和广泛推广,在各地产生了明显作用和效果。
物联网技术用于楼宇节能主要体现在照明及暖通系统的统一管理,基于EMN的物联网产品可以实现楼宇内温湿度、空气质量、能耗数据的数据采集,以及用水区域的漏水监测,EMN混合逻辑可以基于传感器主动调整实现有人、无人及节假日等不同条件下的照明及暖通工作状态从而实现楼宇节能并保障办公环境安全,舒适。
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平台理念是基础通信能力。
物联网卡管理平台是无线传感网络与互联网之间重要的本地化中央信息处理中心。物联网云平台需具备的功能:业务受理、开通、计费功能、信息采集、存储、计算、展示功能、行业的灵活拓展应用模式。
基础通信能力包括GPRS通信能力和短信通信能力,短信可提供不同优先级服务(重发频次、储存时间),充分满足不同集团客户需求。
物联网卡的被广泛的应用的物联网硬件设备当中,起到连接物与物、人与物的枢纽功能,硬件设备通过联通物联卡将数据传输至管理平台,终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手机或移动设备发送指令到硬件设备,实现的远程控制功能。
物联网卡应用领域
1、物联网卡在无线POS机上的应用:物联网卡在无线POS中的应用可以说是非常早的,而且具有完整的设备数据链路。与传统的POS机相比,由于它只能安装在电话站附近,由于电缆的限制,不能有效地进行数据传输。
2、智能穿戴行业:智能穿戴主要是指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智能手表等,主要功能有消息提醒、计步、时间、闹铃、找回手机。心率监测等。物联网卡是实现这些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是智能穿戴设备实现定位和数据传输等功能的重要支撑,能够帮助我们准确定位。
3、智能安防行业: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安防应运而生,智能安防能够大量节省人力和物力,并且实用性更强,更能提供保障。在整个智能安防系统中,物联网卡能够将安防系统中的设备进行连接,并且及时准确地传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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