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拼多多年活跃买家数达7884亿,超越淘宝、天猫,成为中国第一。当年四季度,拼多多APP平均月活跃用户数达7199亿,单季新增7650万。
其实,这件事没什么意外的,因为在2020年第三季度末,拼多多的活跃买家人数已经非常接近阿里,都是7亿级别的用户数。
而拼多多四季度营收增长146%至265477亿元,2020年全年营收增长97%至594919亿元。消费者去年为拼多多带去了大约166万亿元的销售额。当然这个数字多少有点水分,因为它还包括了退货商品。作为这些海量销售的平台,拼多多赚取了大约540亿元的广告营销收入。
与此同时,市场还接到了另一则略显意外的消息,黄铮宣布即日起从拼多多退休,卸任董事、退出董事会、投票权交给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长由公司CEO陈磊接任。按照他自己的解释是:拼多多要转型,要有新人来领导,因为疫情等原因导致的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加速了拼多多内部业务和管理的迭代。拼多多从一个纯轻资产的第三方平台,开始转重,在仓储、物流及农货源头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投入,新的业务开始在拼多多内萌芽并迅速成长,这既改变了拼多多,更催生了、锻炼了新一代的领导者、管理者,“是时候逐步让更多的后浪起来塑造属于他们的拼多多了”。作为创始人,他希望跳脱出来,希望能看得远一点,“去摸一摸10年后路上的石头”。
在中国互联网领域,能够挤上牌桌与国际巨头掰手腕的,便是中国的电商,而其中的代表是阿里、京东、拼多多。它们互为对手,偶尔在公关战场上拳脚相向,如今,这三家公司的创始人,马云、刘强东、黄峥都隐居幕后。
放在美国,这样的隐退现象并不多见。除了偶尔荐书、为疫情奔波的比尔·盖茨外,其他的创始人依然活跃。马克·扎克伯格的Facebook在出售隐私的丑闻曝光后,几次出现在国会听证席,被公司的创始人建议下台的争议中,依旧坚持自己不会卸任董事长;马斯克不过是因为一条大嘴巴的推特,而被要求卸任董事长,不过迄今仍活跃在一线;亚马逊的创始人贝佐斯,在今年三季度计划辞去CEO,但他还将继续当董事长,继续参与亚马逊重要的项目。
而在中国这种现象,在情理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因为翻开中国 历史 会发现一个规律,古往今来,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有太多人虽然功成名就到了人生巅峰,就是因为不懂得急流勇退,立刻又急转直下,身价和性病都不能保,栽倒在人生的终点。记得在2019年的教师节,阿里成立20周年之际,马云宣布卸任阿里集团董事局主席,成为了一名教师。如果马云在当时真正退出江湖,也许还能够华丽退场。可惜他身退人不退,依旧活跃在各种场合,依然还在构建更高的圈层,且在公开论坛上发表了震动监管层的讲话。
黄铮显然很聪明,京东和阿里的遭遇看在眼里记在心里。1980年出生,刚步入不惑之年的黄峥,只用了不到六年的时间,拼多多就有了近8亿的用户,本人身价也来到了4500亿,位居中国第三,站在了马云之前。树大招风之下,低调才是生存之道,所以创始人要和企业进行解绑。
去年拼多多23岁的年轻员工猝死在加班回家的路上,这一悲剧把拼多多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从那时候起,在不少公众眼里,拼多多成了一座没有人性、违反劳动法、加班异常严重的“监牢”。不过,和马云、刘强东等人不同,黄铮与拼多多并没有捆绑的那么严重,马云的阿里、刘强东的京东,在公众眼里自然而然地划上等号。这样的好处是公司和个人形象互相成就,但一旦遭遇危机就会互相牵连。蚂蚁金服出事,大家要提马云,刘强东出事自然波及京东。而黄峥就不一样,拼多多发展到这么大的规模了,却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拼多多的老板是谁。所以当拼多多遭遇公关危机被口水淹没的时候,黄峥仍然安然无恙。当然这并不能保证以后还能这样安然无恙下去。
这个雷是不能再踩了,前人已经付出了足够的代价。不过,黄铮这次的退出,并不意味着放弃控制权,也不代表绝对的风险隔离。黄铮早在去年7月就发出一封内部信,表示从2020年7月1日起,将不再担任公司CEO、联合创始人、而陈磊将接任CEO。在8个月后,黄铮辞任拼多多董事长,新CEO陈磊也顺利接棒。
根据拼多多去年7月1日提交给美国证监会的文件显示,黄峥控制的拼多多股份比例从2020年4月的433%降至最新的294%;投票权比例从884%降至807%。如今,拥有三成股权、八成投票权的黄铮,在卸任所有职务后,一比十的超级投票权也将失效,名下投票权也交由董事会投票决策,所以很多人把这解释为“裸退”。
但如果各位去看当年拼多多的招股书,应该会注意到,黄铮的控制权是有多道保险的,和阿里一样拼多多有完善的合伙人制度。这个合伙人制度条款很多,我们摘取最主要的两条:决定执行董事和推举CEO。这种结构极大地削弱了董事会的权利。比如,如果董事不超过5人,则应有两名执行董事;如董事为6-9人,则应有3名执行董事。所以,即便黄峥不当董事长和CEO,也没有了一票当十票的超级投票权,但只要他还控制着拼多多的合伙人委员会,这家公司就还是姓黄。
如今,拼多多也进入了一定的瓶颈期,转型或者升级已经迫在眉睫。很多人说,拼多多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中国有6亿月收入1000元的群体存在,也就是所谓的“低收入人群”的下沉市场。
但这并不完全是拼多多能生存的原因。拼多多能够生存是因为正好承接了阿里系逃离的商户,拼多多对假冒伪劣的高容忍度让这些商户还能赚钱,从而支撑起了拼多多。淘宝当年能够做起来,是因为正好承接了从连锁超市和百货商场逃离的商户,因为超市和百货的压榨让这些商户无法生存,淘宝的出现正好赶上了这一波市场转移的机会。而现在的拼多多,包括直播带货都是如此,为什么直播带货里面的假冒伪劣特别多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赚钱,因为还能赚钱,从而也就能支撑直播带货继续做下去。
因此,随着市场规范,管理日趋严格,拼多多和直播带货都会面临转型,否则就是面临关门大吉。
2020年拼多多实现了营收、平均消费额、月活用户三方面的高增长,但是增速放缓也非常明显。营收上,2020年拼多多全年营收增长97%,相较2019年的130%放缓达25%;作为电商兴衰风向标的商品成交额,2020年拼多多商品成交额达到16676亿元,同比增长66%,较2019年放缓41个百分点。
要知道,现在的拼多多股价已经从2020年年初的40美元左右,上涨到了150美元,最高时的股价一度超过212美元。2020年拼多多的亏损幅度虽然在缩小,但仍亏了718亿美元,比市场预期亏损6663亿还要高。拼多多的高估值让市场开始担忧,在过去资本市场还能信仰“月活跃数量增长”的故事,但接下来就是展示盈利能力的时刻。这是蝴蝶蜕变的过程,也是夺命的惊险之跃。
不可否认,拼多多是一个奇迹,但它也是一个尚未被完全兑现的奇迹。法律层面而言,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是极为常见的两种合伙模式,合伙人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有限责任。个人合伙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条文调整。合伙企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范,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然而,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万科的合伙人制度,严格来说,并不是完全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他们被称为“事业合伙人”。具体而言,不同企业采取的具体做法又有所不同,举例分析如下:一、万科首先,万科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要想实行法律意义上的合伙制,首先需要退市并完成一系列复杂的改制程序。万科及其项目公司都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万科项目开发公司若是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是无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也无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显然这条路不太可行。2014年5月,万科推出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约有两百多人将成为万科集团的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的股票。首批事业合伙人将其在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中的全部权益,委托给深圳盈自万科、阿里巴巴等纷纷开创“事业合伙人”制先河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考虑引入这项制度变革。而“事业合伙人”制度究竟是什么?这一举措的实行对企业的发展又有哪些借鉴意义?本期,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的刘嘉熙律师会以万科和阿里为例,为读者解答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的一系列问题。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 / 刘嘉熙44 201505 法律服务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盈安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进行投资管理。通过盈安合伙,避免了退市改制的同时,也完美的实现了激励的目的。盈安合伙通过券商集合计划多次增持万科 A 股股票。据新华网的报道,截至2015年1月27日,集合计划共持有万科A股股份494亿股,占总股本的448%,成为除华润以外的第二大股东。同时,其下属项目跟投机制也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在该制度下,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项目,其他员工则可选择自愿参与。项目的经营成果直接和员工的投资收益挂钩。万科的跟投制度不是公司层面,而是项目层面的。在项目层面,万科正在推行的小股 *** 盘、管理输出与合伙制是可以结合的。借鉴意义:1、可利用传统的股东治理路线,即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加强经营层控制力。2、制定切实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逐步增强公司整体实力。二、阿里巴巴“阿里合伙人”虽然使用了“合伙人”这一名称,却与《合伙企业法》中规范的合伙人有着很大的不同。阿里效仿高盛和麦肯锡,将管理层分为三个梯度以推进公司运作:新进人员负责具体执行,中层负责战略管理,创始人主要关注人才选拔和企业发展方向。根据该设计,必须存在一种机制以确保创始人和管理层被赋予相应的公司控制力,于是阿里合伙人应运而生。其“合伙人制”主要是通过制度安排,设立一层特殊的权力机构以对抗其他股东的权利并稳定创始人和管理层现有的控制权,这层机构就是阿里合伙人,即在章程中设置提名董事人选的特殊条款: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合伙人”能直接任命董事,所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获任命。其合伙人拥有奖金分配权,阿里每年会向包括公司合伙人在内的公司管理层发放奖金。阿里在招股书中强调,该奖金属于税前列支事项。这意味着合伙人的奖金分配权将区别于股东分红权,股东分红是从税后利润中予以分配,而合伙人的奖金分配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这也说明除了合伙人自身所能获得的股东分红以外,还能额外得到更多的奖金。并且合伙人无数额上限,这就意味着合伙人机构有无限的扩张能力,由此激发员工、管理层的工作热情。借鉴意义: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股票实行同股同权制度(优先股及限售期内的股份除外)。因此,境内上市公司采用阿里合伙人的治理模式存在障碍。但是,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则可以通过对《公司法》中多处关于“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进行挖掘探索,但要注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可充分利用《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依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合法分配机制。在“人荒”的时代,千军难得,一将更是难求,留住关键人才就成了企业的战略性问题。谁拥有了人才谁就占据了竞争的主动已经是所有企业的共识,为此,企业可谓是绞尽了脑汁,使尽了浑身解数,于是“股权激励”与“合伙人制”这种用人、留人的激励措施便应运而生。然而,许多企业高管对此存有误解,认为股权激励就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制度就是股权激励。伯特咨询经过外部调研认为二者看似一样,实则有着本质的区别。
1 合伙人制≠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从管理的角度仅仅是一种激励手段,而经营主体的经营、控制本质没有改变,它仍然是以企业主要资产所有者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合伙人制则是去中心化的经营理念,是企业与合伙人有共同的事业与理想,每个人虽然有能力上的优势、劣势,但企业所谋求的是取长补短,形成整体优势。是依据合伙人贡献的大小,如资金、能力、资源等,双方形成合作股权的比例,然后赚取短期的收益及长期的资本价值。
2有区别的利益共享
股权激励和合伙人制共有特点是利益共享。但合伙人制不仅仅止步于利益共享,它完整的思想是,要建立“共识、共创、共担、共享”的企业文化。股权激励强调的是利益共享,共担也仅仅是效益利益,而不是企业所有资本损失的共担。
3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
股权激励相对于合伙人制属于短期激励,受激励者会存在短视思维,往往只重视能否获取当前利益,以期得到年度或几个年度的价值增量中的分配。合伙人制则是激励合伙者持续的、持久的思维与行为贡献,合伙必须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采取行动,以能够使企业基业常青。企业发展要的不是股东,而是合伙人。
1999年,阿里创业初期,遇到了所有公司都会遇到的事:缺钱!马云找遍了所有投资人,大家都认为这事不成,其中包括著名的投资人雷军,没有投资阿里估计也是他们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吴鹰,他没有投资阿里,但是他给马云介绍了他的投资人,日本软银集团的孙正义,两人一拍即合,孙正义将给另外一家公司的2000万美元资产投给了马云的阿里巴巴,后来更是追加投资4000万美元,因此日本软银集团也成为阿里巴巴到目前为止最大股东。
扩展资料:
日本软银集团持有阿里344%的股份作为最大股东,然而阿里还是中国的还是马云的。
因为投票权与股权的分离。创始人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是股权与投票权是可以分离的。现实情况中,随着公司的不断融资壮大,创始人股权将被不断稀释,很难一直保持公司的绝对控股权。为了继续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可以将其他部分股东股权中的投票权分离出来,交给创始股东行使。
2012年阿里巴巴管理层目前仅持有公司股份10%左右,马云一人就占743%。如果按照香港股市“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权应与股权比例相当,阿里巴巴管理层的投票权只有10%左右。摆在阿里巴巴管理层面前原本只有两条路,要么采用“AB股”架构赴美上市,要么效仿腾讯,说服大股东放弃投票权。此前有消息称,为了让阿里巴巴能够顺利在香港IPO,软银愿意放弃部分投票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阿里巴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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