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而现在之所以再和大家仔细来谈谈是和股权众筹的兴起分不开的。合伙型私募基金在国外已经发展得很成熟,国内则由于法律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契约型就在某些方面突出了其优势,包括:灵活的退出机制、投资者人数上限等。本文将为您带来关于契约型私募的十大要点问题的详细解答,看看股权众筹是否能在此制度下走得更远。
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
实际上,契约型投资模式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据契约方式组建,占据着私募投资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也是如此;而有限合伙仅在PE投资基金和嵌套型投资基金中比较常见。因此,契约型投资模式才是各类基金的常态形式,而公司和合伙企业反倒是基金的一种特别形式。自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契约型投资模式逐渐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在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一项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步骤要求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领投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度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的备案工作,即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成为该协会会员,且在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此外还要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送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等。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领投人向跟投人发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前,同样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办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手续;基金募集完成后,领投人应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该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2、领投人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二)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四)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五)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上述个人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领投人作为单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理应满足这些条件限制。
3、关于跟投人的合格投资资格
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以投资组合为核心内涵的传统基金模式,所以在对合格投资者划定标准时,没有兼顾股权众筹领域”领投+跟投”模式的特殊性,未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区别对待。《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此问题上简单套用现行做法,也未区分领投人和跟投人的资格标准,造成标准不仅过高而且不合理的现实困境,实属监管手段和立法技术层面的缺憾。
但在实践中,将领投人与跟投人的合格标准进行分类已经成为各股权众筹平台的普遍做法,且这种区分并不仅限于财务状况的不同,而是围绕各平台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目标对象等参数,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这种做法显然存在较大的违规隐患,相对现实的选择是,在合格领投人的标准设定上坚持遵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而在合格跟投人的标准设定上适当融入各平台合理的侧重参数,以达到兼顾实际效果与监管原则的目的。
4、领投人与跟投人签订投资协议
仅需通过投资协议中的约定就能确定各方法律关系,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最大优势,因此,领投人与全体跟投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也就成了重中之重。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参照《基金法》第九十三条以及《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这样一纸契约,领投人与跟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明确,契约型基金得以合法诞生,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得以确定,利益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得以体现,领投人的管理费用也得以约定,值得在此一提的是,契约型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领投人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领投人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只有审慎对待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才能确保整个投资计划合法合规地落实到位。
5、领投人、跟投人与股权众筹平台签订托管协议
通常情况下,托管协议是以投资协议中的托管条款的形式存在的,即投资协议由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平台作为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被直接列明在投资协议中;当然也可以经单项契约型投资计划中的跟投人同意,由领投人与平台另行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签订后,平台应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尽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即可以通过投资协议排除托管,但托管是将单项投资计划的集合财产与领投人财产相区别的重要方式,如果不进行托管,集合财产很容易被监管层认为与领投人财产混同,进而否定集合财产的独立性,而这对于领投人而言将意味着,投资风险是否能在集合财产与其自有财产之间有效隔离,以及集合财产及其投资收益是否会被视作领投人的财产及收益进行征税,都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
从维护资金安全和保护跟投人利益方面看,契约架构中可设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安排,领投人作为受托人可以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但必须符合投资协议的约定,否则托管人有权拒绝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反之,如果没有领投人的专门指令,托管人则无权动用资金。此外,还可设置监察人对基金的管理运用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
6、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
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一大优势就是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在合法合规范围内,领投人与跟投人可以在投资协议中自由做出各种约定,以满足双方的特定需求,实践中往往会将这一优势用于解决极为重要的退出机制上,即投资协议中可以设有专门条款约定跟投人的灵活退出方式,因为身处同一投资计划中的不同跟投人之间没有可以相互制约的关系,部分跟投人发生变动不会影响该投资计划存续的有效性。原跟投人完全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以买入价把受益权转让出去,以解除投资协议关系,抽回资金;新跟投人也可以在平台上以卖出价从原跟投人手里买入受益份额进行投资,与领投人建立投资协议关系。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必将进一步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
7、关于税收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一样,在个税征收上目前暂无统一明确的税收政策,目前主要参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笔集合财产,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实务中一直比照市场上发行的资管类产品,包括各类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等,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采取个人投资者自行申报的缴税方式,所以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只需在投资收益的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各类资管产品的征税盲区,据悉证监会也在联合财税部门,希望能够推动统一明确的税务政策的出台。
8、关于登记备案的若干维度
掐指一算,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竟然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登记备案制度:股权众筹平台需要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领投人和基金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包括领投人和跟投人在内的投资者需要在股权众筹平台登记备案,此外,还涉及备受关注的工商登记备案。如果说投资者在股权众筹平台上的登记备案解决的是投资者内部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工商登记备案解决的则是投资者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名分问题。
目前,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官员在公开媒体上曾提出,证监会正在努力推动契约型基金作为未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工商登记的解决措施。实践中已有苏州、盐城等地的工商部门借鉴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做法,将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登记为所投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是基金而非管理人。
这种做法当然可以复制到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中来,但要解决两个方面的疑问:其一,是否会给领投人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即如果工商部门将领投人登记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契约型投资计划从项目公司获得分红利息或资本利得退出时,这部分所得是否会被认为是领投人的收入?《基金法》第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基金财产是独立于管理人自身的财产的,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属于基金财产,而不能归属于管理人。因此,只要能够确保集合财产不混同于领投人财产,这就不是问题。其二,是否构成股权代持关系?是否适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相关规定,最终的股东权利由谁享有?
9、关于股权代持
事实上,上述方式并不是公司法所定义的典型的股权代持关系,因为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的基础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根据信托关系的定义,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中的领投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跟投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委托财产(契约型基金)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因此,领投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契约型基金去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以及在出于保护跟投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或合伙人权利,与基于合同法律关系的股权代持行为,在基础法律关系上是有本质区别的。
目前部分工商局所采用的,由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表契约型基金作为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方案,并不违反信托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所确定的法律规则,值得在实践中推广,进而复制到股权众筹领域。如果工商登记的名称能够扩展为: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契约型基金持有),在直观性上更贴近真实的法律状态,这一形式在资管计划投资私募股权领域已经被部分地区的工商局所采用,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权,其登记的股东名称即为: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
10、关于投资者人数上限
如果我说这个问题是最令私募投资从业者头痛的,估计应该不会有人反对。但这恰恰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优势所在,根据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指导意见,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为200人,而有限合伙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这在募集范围上的差距已经相当大了,但与互联网金融小额分散的本质特点相比,却又微不足道了。如何合法合规地突破最终募集人数上限,可能是所有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最希望得到的秘籍,不妨在此做点友情提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前述三项规定的具体内容为: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因此,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到私募基金的,可以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人数。
从法律关系上看,契约型投资模式建立在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的投资协议的基础之上,根据投资协议,跟投人通过购买领投人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发行的私募基金份额等方式,将投资资金委托给股权众筹平台后,便丧失了处置权和表决权,仅作为受益人享有基金的受益权;领投人作为项目基金的投资顾问,扮演的是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将契约型集合财产用于股权投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托管人,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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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剑勇
物联网(IoT)蕴含的内容及其广阔,也被视作为第四次科技革命,得到了各国政府大力支持,让一切设备互联将影响着各国经济,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未来新型社会,以及影响着数十亿的企业和消费者,尤其在全球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下,能充分利用物联网的企业将会成为万物互联时代的赢家,然而企业在署物联网最大瓶颈就是人才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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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战略 人才视为支柱
物联网是近年来最热门关键词之一,然而物联网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但有“物联网之父”之称的Kevin Ashton在1999年创造了“物联网”一词,早期的物联网主要依托射频识别(RFID)技术,随着技术和应用不断发展,到如今物联网蕴含的内容及其广阔。简单来说是让万物连接至互联网,更深入一点,就是让毫无生机的物体通过联网后,具有感知能力,设备具有思考决策的能力。
让一切设备互联将重塑我们日常生活方方面面,来自思科报告声称:”到2021年,在全球271亿连接设备中,物联网设备将占据连接主导地位。在思科全球高级副总裁兼运营商事业部总经理YvetteKanouff看来:“全球全数字化转型持续升温影响着数十亿的企业和消费者,网络和安全将成为物联网发展关键。
物联网被视作为第四次科技革命备受关注,世界各国纷纷推出本国家的物联网相关政策,得到了各国政府大力支持,预示着一个新的物联网时代即将崛起,随之而来的是互联网也将消失,而中国有望领跑全球物联网,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7500亿元。
在日本,制定了物联网综合战略,旨在普及“物联网,囊括人才培养,人才投资视为支柱,以应对所有机器设备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后所产生庞大的数据,能够有效运用的人才不可或缺,通过人才投资提高生产率作为解决劳动力不足,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未来新型社会。
物联网产业在迅速发展之际,相关产业人才也备受关注,由于物联网相关专业人才的稀缺,人才供给严重不足,尤其物联网复合型人才备受青睐。至此高校也先后开设了物联网专业,为产业注入新兴人才,作为新兴专业,物联网工程、网络安全和大数据等在高校增加明显。在机智云创始人兼CEO黄灼先生看来,物联网是一个有机互联的生态系统,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未来将更广泛应用于物联网,但数据分析、云端安全等技术,全球专业人才也不多。
物联网人才受青睐备,校企结合培养人才
随着物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崛起,杨剑勇曾提出:“万物透过互联,赋予万物感知、认知,我们处在了万物互联的好时代。”同时,能充分利用物联网的企业将会成为未来赢家,如今,物联网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在全球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但根据Gartner报告显示,企业在署物联网最大瓶颈就是人才匮乏。
(一)校企结合
作为最有影响力的物联网开发平台,早在多年前,机智云已经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展开合作,为可研项目提供资源便利,目的是人才培养。
机智云通过联合其他校企等伙伴,结合热点技术、热门岗位、市场需求、学校专业等方面进行整合匹配,提供多层次、多角度的人才评测服务,以及为企业用人选拔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可靠的依据,推动智能产业行业人才标准与技术研发。
(二)专业培训 认证考试
就在近日,中盛君安和机智云达成合作协议,深度整合各自资源和优势,全面推动物联网应用人才培养工作,加速产学研用落地。中盛君安是工信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教育部授权教育培训机构。
机智云则是物联网行业领军企业物联网开发及云服务平台,基于多年来为各行业提供物联网云服务所积累的经验,牵头制定了成体系的智能家居创新课程,利用机智云量产级的物联网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结合IoT前沿最新技术、企业实际需求和量产应用案例,再通过集中培训、动手实践的授课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物联网应用技术,培养学员动手实践能力的整套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填补了目前物联网教育领域的空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在人类进步中的作用不言而喻,随着物联网产业不断发展,相关技术人才成为企业最大的需求,在工信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职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产学研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的指导下,中盛君安联合机智云开展“智能设计(智能家居的研发实战实 *** )专项技能培训与考试”工作,其最大特色结合智能家居市场需求和物联网行业热点技术;并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注重实 *** 训练;另外,获得证书的高校学生可直接纳入机智云人才库,推荐和对接企业需求。
(三)软硬结合 降低物联网开发门槛
另外,也和国内知名开源电子网(OpenEdv)正点原子建立了紧密合作,基于机智云自助开发平台和正点原子STM32开发平台,为开发者提供一站式物联网开发工具和技术服务,帮助物联网开发者快速实现智能产品开发。对于此次双方在物联网开发领域进行深度整合,在机智云总经理黄锡雄看来:“正点原子为开发者提供专业的开发板,也在为高校提供物联网开发课程,帮助了很多创业团队,和正点原子的合作,能在更广阔的创新生态中帮助到更多开发者。”
(四)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物联网人才
由于物联网方面的人才在市场非常紧缺,在人才培养方面,机智云与多方合作,包括联合iCAN发布了物联网技术人才孵育平台,通过创新创业大赛、物联网开发实训培训,及工信部职业技能鉴定认证,系统挖掘和培养一批符合国家物联网技术发展需要、符合智能产业人才需求、具有创新实践能力和项目实 *** 能力的新兴技术人才。
机智云长期致力于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长期携手包括微软、英特尔、Qualcomm、ST、Arduino等众多国际知名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并通过为开发者举办公开课和训练营等各种事形式,打破传统,以推动物联网持续发展为己任,不仅培养了众多开发者,其平台也降低开发者门槛,截止2016年底,平台聚集了超过5万名活跃智能硬件工程师,催生了上万款产品研发,其平台在线设备总量也超过700万台,促进了物联网产业蓬勃发展。
写到最后
百度李彦宏表示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结束,不会再有新独角兽,同时表示物联网已经为时不远;日本软银孙正义声称物联网将会引领下一轮技术爆炸;而在谷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看来,互联网即将消失,物联网无所不能,对科技公司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机会。
作为拥有物联网属性的平台,不仅可实现各设备的互联互通,机智云也在围绕云平台之上不断增加适用于不同场景需求的应用服务,来服务客户需求的不同场景,作为最有影响力的物联网开发平台,机智云就要把这些复杂的算法模块化、工具化,持续为开发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开发工具和模块服务,帮助他们低成本快速进入物联网行业。
本文作者杨剑勇,长期关注物联网、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产业。
经过30年时间,通信连接技术从模拟发展到数字,逐步进入尾声。2000年开始的3G建设和2010年开始的4G升级,逐步使人们从语音为主的通信,演进到以数据流量通信为主的新模式,语音和消息等业务模式渐渐被互联网OTT的IP化创新应用替代。物联网产业 2017年“拐点”–物的连接超越人的连接
当人的连接超过70%渗透率,超越人的、物的连接就开始萌芽和发展。2017年,M2M单纯物的连接数将首次超过人的连接,成为新的连接形态,并将重塑通信网络、运营、业务和服务的形态。
软银孙正义在2017年全球移动大会上预测,未来30年每个人连接物的节点将超过100个,未来5年物的连接将超越500亿,未来10年将超越1000亿,2035年全球将有1万亿的物联网芯片,IoT将带来终端设备(产生数据)、云(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的海量机会。大连接时代的序幕已经开启。
2016年6月,NB-IoT规范在全球正式发布。同时,在美国,1美元级别的物联网芯片开始面世;以LTE为代表的4G网络大规模普及,渗透率超过20%;IoT规模部署和应用爆发的条件逐步积累到临界点。2017年将是物联网的突破年。
业务&网络重构:横向多样化+纵向专业化
物联网应用场景的多样化驱动了业务、网络、运营、商业模式的重构。多样化体现在横向覆盖各个行业、纵向满足不同专业化的需求。物联网的业务场景是d性、即时变化、无限延展的,要求网络与平台具备的能力包括支持广度、深度、速度、延时、经济高效、安全等多个方面。
除了人的连接场景外,物的连接还涵盖了更多场景。以无人驾驶为例,其延时要求毫秒级、传输速度达到10Gbps级,才能确保自动驾驶的汽车不出事故。因此,5G是目前主要的网络选择,同时网络需要根据业务的优先级进行资源随选,SDN/NFV是必然的趋势。为确保在容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的传输和延时压力,网络“自上而下”构建CDN,实现从云计算到雾计算的架构改造,实现管云一体化也是重要的趋势。
多样化的接入终端和接入近场技术,对网络归一化处理和智能服务提出了新挑战。新型融合网关汇聚了各种接入技术和终端,成为边缘重构的重点。此外,从2017年世界移动大会来看,对安全问题的热烈讨论,再次对物联网安全策略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
运营&商业重构:超越连接,平台和应用变现
物联网网络、业务的复杂性是呈指数级增长的,需要以数据洞察为中心、智能算法为驱动的新型运营平台和运营模式来支撑。这类似互联网公司的云/大数据平台,即“智能中台”。在商业上,物联网的核心是应用创新产生新价值,而运营商的长板在连接,初期需要通过连接和数据捆绑应用的方式,来实现连接和数据平台的变现。从长期看,平台将控制用户流、数据流,数据平台和应用创新的生态汇聚平台将带来资金流,是未来商业模式演进的目标。
二
物联网战略路径和竞争力:业务、使能、连接
物联网的发展重点在三个领域,有垂直行业,其领导者包括GE、BMW、海尔等;有互联网OTT,其领导者包括Google、Amazon、阿里等;电信领域,其领导者包括AT&T、中国移动、Vodafone等。各个领域的战略定位和战略演进路径各不相同,但遵循相同的规则,即“长板协同、远交近攻”。
垂直行业:专业业务领先
行业领导者在构建和巩固专业领导地位的基础上,按场景需求,深度、专业、模块化地吸收物联网、云、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连接、业务和运营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成为产业的引领者。如BMW、Bosche的实践开创了欧洲Industry40行业标准,并占领领先地位;GE通过每天监控和分析来自万亿设备的1000万个传感器发出的5000万条数据,通过Predix平台,实现物联网新型应用。这些案例表明,未来物联网最核心的竞争力恰恰是专业化的业务。
互联网OTT:数据/智能化领先
互联网公司在大数据、云和互联网使能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和能力积累,使他们在进入通用业务领域时,展现了强大的破解和替代能力,如物流、零售、门禁等业务场景的物联网服务创新。Google、Amazon等OTT也正在将使能能力,从简单的数据分析,提升到专业化智能的高度,结合专业能力创新智能化的应用,来改造传统行业。阿里巴巴突出的“5新”正是这一战略的集中体现。专业化既是互联网公司物联网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方向,也是其软肋。
电信运营商:连接领先
全球领先运营商在物联网中的长板是其连接网络,中国移动、ATT、Verizon都把NB-IoT和5G作为其大连接战略的核心战略。AT&T 2013年发布了以智能安防业务为核心的Digital Life智慧家庭业务,从家庭物联向车联网演进过渡,基于M2X能力开放平台进行平台运营,目标是实现全美三分之一的车联网基于AT&T的网络平台。中国移动发布大连接为核心的2020战略,依托强大的连接优势和OneNet物联平台(目前已接入超过560万设备,开发者数量超过27万,应用数量超过一万),率先布局万物互联的生态。Vodafone从卖SIM卡向卖服务转型,实现地域扩张和价值延展。
这些实践都展示了一个普世道理,即运营商单靠连接难以形成盈利模式,在连接的基础上构建数据化的平台,支撑和加速运营创新。平台变现和应用变现,是运营商探索物联网成功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
战略对标 – 三类战略路径
三
物联网战略演进路标:从连接到数据和应用
物联网是非常复杂的生态系统,横向涵盖所有行业领域,纵向贯穿端、管、数据、云应用等所有环节。物联网的战略首先是横向选择和确定主攻的场景,其次是纵深上的能力、竞争力和市场格局、盈利模式的实现。总体来看,电信运营商物联网战略演进至少分三个阶段,表述如下。
运营商具有优势长板和综合竞争力的横向行业场景,主要有数字家庭、智慧城市(安防)、车联网等,可以将运营商的连接优势和电信级的安全、可靠、本地化、端到端等服务优势结合起来。纵向上,运营商需要遵循构建长板、依托优势,进行生长的原则,优先聚焦连接网络的构建,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数据能力、发展应用创新的平台,促发生态化的应用创新。
物联网IoT三步走战略–“菱形”突击
阶段一:连接为王
在初期,运营商的战略重心无疑是构建强大的物联网连接网络,重点打造一张基于NB-IoT的全网覆盖的网络,扩展LTE的连接到物的连接,试点5G在物联网上的应用,同时尝试蓝牙、WiFi、Zigbee等连接技术支持的近场物联网网络融合。战略合作的重点是实现和领先物联网应用创新SP合作,通过API将网络能力开放出去,支撑运营的创新,快速实现破局。
阶段二:数据为王
在网络领先地位逐步构建后,运营商基于物联网场景复杂、业务多样的特点,实现基于数据的精准创新、智慧运营、精益管理成为新瓶颈和业务创新的新机会。这个阶段,运营商应构建基于智能中台的管云一体化网络,实现连接网络的“由哑到智”,基于网络发展打造智能运营的数据平台,支撑业务创新和精准高效的客户服务。
阶段三:应用为王
数据平台的强大和扩展性将使运营商拥有构建应用汇聚平台的能力。类似移动互联网领域的APP Store,运营商将基于IoT Store,支撑、触发各个行业的业务和服务创新。生态创新成为运营商新的战略控制点。
运营商最终的战略愿景是实现在物联网“倒梯形”价值视图上的“菱形”站位,即确保数据平台和业务创新的控制点,实现网络连接的长久溢价变现。
四
小结
物联网IoT将在2017年迎来拐点。运营商需要依托优势,识别战略控制点,逐步构建新生态领域里的长板和战略控制点,实现在物联网领域的创新和成功转型,迎接继消费互联网之后的家庭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又一波新蓝海的到来。
以上由物联传媒转载提供,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根据资料显示,软银集团最大的股东是南非标准银行,共占有20%的股份,孙正义是软银集团的最大个人股东。此外,南非银行的最大股东是中国工商银行,不过工商银行和软银集团没有直接关系。
软银集团于1981年由孙正义在日本成立,并于1994年在日本上市。它是一家综合性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于IT行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软银已经在全球投资了600多家公司,拥有全球主要的300多家公司。
2016年7月软银以243亿英镑(约合320亿美元)的现金收购英国芯片设计公司ARM。9月5日软银已完成320亿美元收购ARM交易。11月23日软银将与Openstreet合作,在日本推出“Hello Cycling”物联网单车共享系统
2019年11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活跃投资机构百强榜》,软银排名第3位。软银集团于2020年3月23日宣布,正在寻求出售或货币化其多达45万亿日元(约合410亿美元)的资产,以回购2万亿日元的股票,减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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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银集团在1981年由孙正义在日本创立并于1994年在日本上市,是一家综合性的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IT产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软银在全球投资过的公司已超过600家,在全球主要的300多家 IT公司拥有多数股份。
2016年7月软银以243亿英镑(约合320亿美元)的现金收购英国芯片设计公司ARM。9月5日软银已完成320亿美元收购ARM交易。 11月23日软银将与Openstreet合作,在日本推出"Hello Cycling"物联网单车共享系统。 2017年6月,《2017年BrandZ最具价值全球品牌100强》公布,软件银行集团排名第95位。 2018年7月13日日本软银集团发布了一款新应用(App),允许司机在日本查找和预订停车位。 2018年7月19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软件银行集团位列85位。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8世界品牌500强》榜单,软银排名第465。 2019年11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活跃投资机构百强榜》,软银排名第3位。
2、软银集团2020年3月23日宣布,正在寻求出售或货币化其多达45万亿日元(约合410亿美元)的资产,以回购2万亿日元的股票并减少债务。
根据资料显示,软银集团最大的股东是南非标准银行,共占有20%的股份,孙正义是软银集团的最大个人股东。此外,南非银行的最大股东是中国工商银行,不过工商银行和软银集团没有直接关系。
软银集团于1981年由孙正义在日本成立,并于1994年在日本上市。它是一家综合性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于IT行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软银已经在全球投资了600多家公司,拥有全球主要的300多家公司。
2016年7月软银以243亿英镑(约合320亿美元)的现金收购英国芯片设计公司ARM。9月5日软银已完成320亿美元收购ARM交易。11月23日软银将与Openstreet合作,在日本推出“Hello Cycling”物联网单车共享系统
2019年11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活跃投资机构百强榜》,软银排名第3位。软银集团于2020年3月23日宣布,正在寻求出售或货币化其多达45万亿日元(约合410亿美元)的资产,以回购2万亿日元的股票,减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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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银集团在1981年由孙正义在日本创立并于1994年在日本上市,是一家综合性的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IT产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软银在全球投资过的公司已超过600家,在全球主要的300多家 IT公司拥有多数股份。
2016年7月软银以243亿英镑(约合320亿美元)的现金收购英国芯片设计公司ARM。9月5日软银已完成320亿美元收购ARM交易。 11月23日软银将与Openstreet合作,在日本推出"Hello Cycling"物联网单车共享系统。 2017年6月,《2017年BrandZ最具价值全球品牌100强》公布,软件银行集团排名第95位。 2018年7月13日日本软银集团发布了一款新应用(App),允许司机在日本查找和预订停车位。 2018年7月19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软件银行集团位列85位。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8世界品牌500强》榜单,软银排名第465。 2019年11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活跃投资机构百强榜》,软银排名第3位。
2、软银集团2020年3月23日宣布,正在寻求出售或货币化其多达45万亿日元(约合410亿美元)的资产,以回购2万亿日元的股票并减少债务。
在2010年软银成立30周年股东大会上,孙正义再次给世人描绘出一个新的软银30年愿景,并于2016年10月抛出千亿愿景基金,目的简单直白:纯粹通过大规模资金投入释放一个新的创新时代,从而重塑全球科技业版图。目前,愿景基金已在各个前沿领域广泛布局,包括芯片、卫星、自动驾驶、虚拟现实、癌症检测和基因诊断、人工智能等。
在创业、天使投资、基金等各方面都非常"落后"的日本,软银董事长兼CEO孙正义绝对是一个特殊的存在;1994年带领软银成功上市后,便走上一条狂热的投资收购之路。截至目前,软银已投资逾520家企业。
毫无疑问,软银愿景基金(SoftBank Vision Fund)已成为史上规模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乃至最大的并购基金。其成立之日就备受科技圈和投资圈瞩目,不仅因为其1000亿美元的庞大规模,还因为其包括两大中东的主权财富基金,并且,一众科技巨头——苹果、高通、夏普等也在其LP之列。
孙正义表示,“物联网将会引领下一轮技术爆炸,正如在地球演变历史上寒武纪爆发形成了无数新物种一样,用不了多久,联网的物联网设备数量将会达到1万亿。”我们梳理愿景基金现有投资组合后发现,正是基于这一趋势将形成奇点的判断,愿景基金的投资方向与软银集团总体战略高度一致:
一方面,其对半导体芯片、无人驾驶、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卫星通讯、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领域保持着较大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共享出行、生态农业、电子商务等依托大数据的消费领域也保持持续投资;此外,斥巨资收购芯片巨头ARM、NVIDIA则体现了它在基础技术与硬件领域的大胆布局。
在一个潜力巨大的领域选定最具前景的公司,进而大笔投资,再基于互惠互利将这些公司带到更高水平,愿景基金用这种Kingmaker(拥王)式投资策略做特定行业的最大参与者——这对国内一些PE、产业基金和战略投资者有着重要启发。与此同时,不论国内还是国外,资本集中化已成市场显著特征之一,资本向后期轮次和行业头部项目高度集中,马太效应正不断加剧这一过程。随着巨额基金出现,独角兽企业因不缺资金追捧,便可选择长时间停留在一级市场——那些有幸投中的早期基金,或许需要考虑灵活多变的退出策略,比如,驱使独角兽踏上合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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