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频频发出。央行分别于11月13日、12月11日两次在其官微辟谣,称“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其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开发函,提示防范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风险;互金协会官微也在12月13日发布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风声趋紧的背后是虚拟货币炒作出现重新“冒头”的迹象。据相关部门监测,最近比特币一度暴涨逾40%、价格升穿1万美元大关,比特币的暴涨暴跌让一些人嗅到了投机炒作的机会,更有甚者在假借区块链的幌子行骗。
究其本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以区块链之名,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之实,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有关规定,并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打击ICO的政策没有变化。”金融监管人士表示,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依然保持严打态势,政策取向从未发生改变。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我国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但同时,市场人士又注意到央行释放的一个信号。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日前表示,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DC/EP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
范一飞所说的DC/EP,就是我国计划推出的法定数字货币。不同于比特币和脸书计划推出的Libra,央行将要推出的数字货币是有国家信用背书的,可以保证币值稳定。
我国央行早在2014年起就已启动了数字货币的研究,至今已有5年的时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呼之欲出。不过,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小额零售场景,不会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对现有的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冲击。
业内人士表示,DC/EP的设计,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比较好的工具。央行数字货币采用可控匿名,满足公众合法的匿名交易需求,同时也要执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防止用于网络赌博和任何网络犯罪活动的功能。
这也就意味着,与比特币等强调去中心化不同,央行数字货币仍将采用中心化的管理办法。在发行时,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保持央行的中心地位,并由指定机构进行货币的兑换。中心化也是为了避免指定运营机构货币超发,不改变现有的账户体系,也不改变货币政策的传导方式。
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与Libra也存在很大不同。Libra的发起方由多个公司组成,计划成为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根据Libra的白皮书,其与大多数加密货币的最大区别在于,使用100%的真实资产作为储备、担保,使用者可以随时将持有的Libra兑换为美元、欧元等法定货币,通过与法定货币“挂钩”成为一种稳定币。能否实现币值稳定,是关系到Libra接受程度的关键。
此外,在信用货币时代,Libra如何让人信任是一大问题。Libra发起方是多个公司,没有取得国家信用背书,脱离监管之外,更容易成为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在遭遇信任危机后,就有包括维萨(Visa)、万事达在内的多家公司表示退出Libra。
还有一个问题,使用数字货币,与微信和支付宝支付有何区别?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老百姓(68.800, 0.53, 0.78%)来讲,基本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DC/EP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相对模糊的,当然,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会和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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