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2月7日消息,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同意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股权转让工作应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
早在2017年6月,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德方合作伙伴戴姆勒股份公司签署了一份框架协议。作为该框架协议的重要部分,戴姆勒拟战略投资北汽集团旗下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如今发改委的批复也意味着这一框架协议即将坐实。
在此发改委审批之前,北汽新能源前五大股东为北汽集团、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芜湖信石信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29.12%、9.44%、8.15%、6.98%和4.79%。
目前,戴姆勒将收购北汽新能源具体股权比例尚不清楚,但有望成为北汽新能源大股东之一。
就在上月末,随着北汽新能源、前锋股份、渤海汽车等“红字头”上市公司连续发布公告,备受业内关注的北汽新能源上市事宜也已基本落实。业内人士表示,借壳成功后,北汽新能源将成为北汽集团首家登陆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北汽集团旗下第二家登陆资本市场的公司。
以此来看,北汽新能源通过“借壳”方式迅速完成了自己的“上市梦”,随着资本运作基本圆满,后续与戴姆勒方面的合作或成为新的重点布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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