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这个C题:
问题:以下是定义还是声明?
Foo f(bar());
答案:它可能是一个函数的声明,它接受类型bar并返回类型Foo,或者它是一个F类型的定义,它具有一个构造函数,它带有类型bar.问题是两者的语法是相同的,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C标准规定编译器必须优先使用函数声明来对象定义,因为它不能区分.
– 我不明白为什么它可以是“一个函数的声明,接受类型bar并返回类型Foo”?怎么来一个括号“()”出现在参数列表中?
解决方法 函数f实际上将一个函数指针指向不带参数的函数,并给出一个bar. f的参数类型为bar(*)().该代码无法编译(我们可以看到错误消息中的参数的实际类型):
class Foo { };class bar { };Foo f(bar());int main() { bar b; f(b); return 0;}
但是这个代码编译:
class Foo { };class bar { };Foo f(bar());bar g();int main() { f(g); return 0;}
正如您在问题中所说的那样,它可以具有的第二个含义是,您正在创建一个名为f的新Foo对象,您正在使用bar()(bar的新实例)调用构造函数.这将类似于:
Foo f = Foo(bar());
在这种情况下,Foo(bar());但是,编译器会选择第一个解释.
有点混乱,如果你添加另一组括号,如同
Foo f((bar()));
编译器选择第二个解释.
总结以上是内存溢出为你收集整理的c – 为什么“Foo f(Bar());”可以是一个函数的声明,它接受类型Bar并返回类型Foo?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c – 为什么“Foo f(Bar());”可以是一个函数的声明,它接受类型Bar并返回类型Foo?所遇到的程序开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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