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式定义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
第二范式定义是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唯一地区分。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
第三范式定义是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
第一范式第二范式第三范式的要求
第一范式要求消除拆分字段至原子字段,即不可再拆分;第二范式要求消除部分函数依赖,实现完全函数依赖;第三范式要求消除传递函数依赖。
每个属性不可再分。相近或一样的属性要尽量合并在一起确保不会产生冗余数据。是对关系模型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的关系,不能称之为关系型数据库。符合第一范式的关系,每个属性都不可以再分割。
1、 第一范式是最基本的范式。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说明该数据库表满足了第一范式。第一范式的合理遵循需要根据系统的实际需求来定。比如某些数据库系统中需要用到“地址”这个属性,本来直接将“地址”属性设计成一个数据库表的字段就行。但是如果系统经常会访问“地址”属性中的“城市”部分,那么就非要将“地址”这个属性重新拆分为省份、城市、详细地址等多个部分进行存储,这样在对地址中某一部分 *** 作的时候将非常方便。
2、 第二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之上更进一层。第二范式需要确保数据库表中的每一列都和主键相关,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也就是说在一个数据库表中,一个表中只能保存一种数据,不可以把多种数据保存在同一张数据库表中。
3、 第三范式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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