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认为,这些人是早期亚洲人的后裔。
其实对于“印第安”这个称呼包含了爱斯基摩人、玛雅人等等。
只要是美洲地区的原住民,都可以称为“印第安人”。
但今天我要讲的是北美地区的印第安人,也就是美国西部那一支,从南海岸到洛基山东边。
这地区散居的印第安人,在历史上的记载,他们被欧洲人奴役和屠杀,并掠夺了大量的土地。
看到这些历史,我们总以为这些印第安人都是“怂货”,在茫茫的北美平原上一路退缩前行,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小。
其实,那些印第安人并非如此不堪,他们甚至成为过白人的噩梦。
北美的印第安人是东北亚迁徙过去的,属于蒙古人种,与中国人同源。
他们来到美洲大陆,定居时间超过了两万多年。
一个和长毛象和剑齿虎一起生活过那么多年的民族,所拥有的战斗力,绝对不可能会轻易给人“按在地上摩擦”的。
这些印第安人一直保持着部落文化传统,这也使得他们更具有斗争性和骁勇。
而,最早到达美洲的白人,并不是来“淘金”的,而是来“跑路”的。
这些人除了带了“自身信仰”之外,其他的能力可以说是一点也没有,甚至野外生存能力都缺乏。
1607年,“五月花”号到达美洲,船上的120人从欧洲逃难来到北美新大陆,但真正活下来的却仅有53人。
而这53人能活着,全靠当地印第安人的帮衬,他们教会了这些白人如何在土地上捕鱼和种植。
其实,美国的最早的感恩节就源于此。
后来越来越多的欧洲人为了“争取自由”的梦想来到了北美,虽然一开始和印第安人相安无事,但毕竟属于“不同形态”的文明。
比如说印第安人没有土地所有制观念,而欧洲人把私有土地看得很重。
正因为各种的不同,双方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
从此以后,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摩擦不断,前后的战争还持续了近三百年。
而且一开始,还是印第安人把白人“按在地上摩擦”。
最早一场“摩擦战役”要追溯到1528年。
那时候西班牙远征军来到新大陆,本想划分势力范围,结果领头的远征军将军直接被印第安酋长“割了头皮”,整个部队逃得丢盔弃甲。
四十年之后,西班牙和法国的军队卷土重来,本打算在现在的新墨西哥州地区建立据点,结果不到一个月,再次给印第安人荡平了。
到了1675年,英国殖民者也尝试这去找当地印第安人的茬,结果还是被杀得片甲不留,最后还被迫签订了条约,每年要给阿布纳基部落“纳贡”。
不仅是新墨西哥州地区,其他地区的印第安人更是“生猛”。
1622年的弗吉尼亚殖民地,有一半的白人定居点因为战事。
而被印第安人屠戮。
特别是1675年的“菲利普酋长战争”中,光康涅狄格河和普利茅斯地的白人移民就被杀去了三分之一。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印第安人的易洛魁族与英国人结盟,作为了“独立公敌”制造了“怀俄明大屠杀”。
他们和英军一起突袭了独立军,独立军一支360人的部队,被杀得只剩20人逃脱。
大屠杀引发了移民的极大的恐慌,不少人甚至抛弃经营多年的家园,逃回故乡。
虽然屠杀的幕后策划者是英国人,但印第安人也下了狠手,除了常用的“剥头皮”之外,就连儿童和孕妇也不能幸免,胎儿还会被挖出来,作为战利品挂在棍子上。
这场时事件成为了北美人心头挥之不去的“梦魇”,印第安人很擅长“游击战”,发动袭击的时候完全没有规律可循。
而且也没有明确的目的,那些新移民很可能在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摊上事”了。
这些袭击的目的可能是抢粮食和财物,也可能是为了多喝几瓶葡萄酒,还可能是纯粹报复对方吓跑了他的猎物。
印第安人也属于“游牧民族”,他们一样有着“以战斗为荣”的信念,并且渴望在战斗中获得认可。
特别是在北美辽阔的土地上,作为“主场选手”,他们比谁都熟悉这里的地形和气候,完全做到了来去无踪,令人防不胜防。
因为印第安人喜欢打仗,所以对战争的领悟能力也强。
即便是新移民带来了q支和炸药,他们很快就从对手那里学会了这些“新式武器”的使用方法。
并且配合战马来使用。
这种新的“ *** 作方式”更增强了他们的战斗能力。
最后为了能快速得到武器,甚至去抢劫运输武器的马车。
为了应对这个局面,白人开始修建地下防御要塞,这种类似于“防空洞”的要塞,可以有效地防御住印第安骑兵队的抢劫。
在可耕种的时节,白人战战兢兢的劳作,将收获的成果藏入要塞之中。
一旦有袭击警报就钻进要塞躲避。
这个方法很成功,甚至改变了整个战场的形式。
在完成了防御之后,白人开始主动出击,他们用同样的掠夺方式进行报复。
最后形成了“互屠”的局面。
其实“屠戮”也算是印第安人的传统。
就是部落与部落之间,双方只要有战争,失败的一方部落同样会被杀绝。
很多殖民者,利用“结盟”作为印第安人的“突破口”,第一是借用印第安人的强大战斗力来消灭对手,另一方面也是削弱了印第安部落的实力。
因为只要某个部落和白人结盟,那么这个部落就会得罪其它部落。
所以欧洲的殖民者经常会利用这一点,结盟某些印第安部落来为已所用。
而“菲利普酋长战争”就是用这种手段结束的,最后“菲利普酋长”的联盟被分化瓦解,酋长被杀,人头悬挂示众了二十多年。
在美国,美国白人和印第安人一直有这敌对的情绪,这也是因为印第安人曾经“站错队伍”。
在独立战争中,不少印第安部落选择与英国结盟。
其原因是英王曾宣布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划为印第安人保留地,禁止殖民者西进,为此印第安人因此对英国人颇有好感。
最后,独立战争胜利,美国正式建国,完成了独立。
幕后策划者英国也并没有收到多大的损失,反而是印第安人,不仅丢失了保留地,还为黑历史“背锅”。
到了后来南北战争时期,因为多数印第安部落都在南方,所以选择支持南方政府。
最后南北战争以北方政府胜利而告终。
而那些战争所遗留下来的仇恨还是由印第安人“背”了。
独立以后的美国基本没有了内忧外患,然后就专门对付起了印第安人。
这个时候,美国属于一家独大,论财力和社会掌控力已经今非昔比。
整个形式发生了逆转,驱逐和消灭境内的印第安人成为了重点。
美国想得到印第安人的土地,首先采取的策略是武力。
但印第安人不吃这一套。
1790年10月,哈马尔将军率兵1453人,分三路进攻,结果两路兵马被全歼,只剩183人。
第二年9月,圣克莱尔将军率2000多人再次发动进攻,11月3日,在沃巴会河畔宿营时遭到1000多名印第安人的突袭,死伤近千人。
印第安人的实体不容小视,武力剿灭的难度很大。
但是这个时候的美国,总体实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印第安人。
19世纪初,美国设立了“印第安人事务局”,这个组织专门研究了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和战斗方式。
其目的就是为了把印第安人赶到贫瘠狭小的“保留地”。
虽然总体上印第安人的优势大不如前,但他们仍然坚持斗争了很多年。
战斗时不但勇猛异常,而且还有着很强的学习能力,将“游击战”发挥得淋漓尽致。
印第安人抗争的事件很多,比较出名的有伊利诺伊州北部的印第安酋长“黑鹰”,他曾率众战斗8年,最后被俘后,美军将他关在笼子“示众”,但他仍然保持着高傲的姿态,这种不屈的精神赢得了大众的尊敬。
还有俄勒冈的苏族酋长“坐牛”在大小角之战中,全歼300多名拥有先进装备的美军,带队的卡斯特将军被打死。
这个战役时也成为美军的噩梦。
印第安人与美军之间的战斗基本上都是游击战和成持久战,一个对抗可以持续很多年。
克里克族与美军对抗了两年,俄勒冈地区的卡尤塞族反抗了7年,切诺基部族更是厉害,整整打了11年。
最后那些和他们打交道的白人开始称赞那些印第安人是“真正的勇士”。
美军为了击败西部印第安人,从1865年起,一共出动兵力一万余人,作战1067次,付出几千人的伤亡,耗资上亿美元,直到1890年,印第安人的抵抗才算结束。
北美的“印第安人冲突”前后持续了3百年。
如此长的战争在世界战争史上也十分少见。
特别是印第安人没有现代工业,在没有强大武器的支援下,还能够有极强的战斗力,而且他们不讲究纪律和配合,甚至部族之间也不团结,在这样半“散沙”的情况下,但仅凭天生的悍勇,仍然与敌人缠斗了几百年。
反过来说,如果北美的印第安人不是部落,而是一个高度集中化国家的话,恐怕现在的美国就不是“白人的天下了”。
虽然说印第安人的斗争最终没有取得胜利,但他们强悍的战斗意志赢得了对手的尊敬。
美国的军事学家还在研究他们的战斗技巧。
直到今天,美国制造的汽车和武器,仍然有不少使用印第安部落或者酋长来命名,比如“黑鹰”、“阿帕奇”、“切诺基”(汽车)、“印第安”(摩托)、“科曼奇”、“支努干”。
这些名字都已经是国际上家喻户晓的品牌了,这说明了一个原因——勇敢、顽强,有血性的民族,永远受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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