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需要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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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需要一个机会 十年过去了,再次重提“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口号,让人感受到政策的正确性。


但号召归号召,问题是目前社会上成千上万的创业失败者怎么办?现在,要不要给一些因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机会?这应该是重点关注的方面。


区别对待失信被执行人,让创业失败者放开手脚,从头再来。


目前社会上一千多万失信被执行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创业失败者,这其中,真正的“老赖”是极少数人,政策应该区别对待。


目前的司法实践,应该重新审查区分债务性质,还原债务纠纷真相,而不是一刀切限制创业失败者的出行甚至公布信息,这样只能把他们往火坑里推,最后破罐子破摔,受害的是债权债务双方。


所以,区别对待社会上当前的失信被执行人,把创业失败者和老赖真正的区别开,让创业失败者能够放开手脚,从头再来,这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的开始。


创业就是不断试错的过程,没有创业失败,哪里会有什么成功?对于一个创业者来说,没有实践就没有经验,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


只有失败以后的经验教训,才为以后的前进和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也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和源泉。


问题是现在的司法实践,对于创业失败者一刀切,只要有债务违约,就被限高、被纳入失信名单、被公开信息、甚至被吃官司、拍卖房产等等,这样谁还敢“创业”呢?又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其实,对于创业者陷入的债务纠纷处理,有很多更好的办法,譬如先调解、和解,给出创业者几年的空间,让债务人按约定的时间有序还债。


过度的不理性做法,不应该提倡,否则一定像现在的社会现象一样,把债务人被逼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而债权人呢?同样也是陷入绝望。


所以说,给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机会,也是给债权人机会。


尊重创业者,宽容创业失败者,这应该成为一种社会风气。


大家都知道,创业就是竞争,竞争就意味着失败,可以说创业本身就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


那么,对于这些敢于拼搏,给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给国家上缴税收的创业者一个尊重。


那么对于创业失败者呢?特别是一些企业倒闭,暂时无力偿还债务,被迫成为老赖的这部分人,社会也应该可以考虑酌情采用适当的方式,给他们时间,给他们一定的支持,希望他们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重新站起来,去创造财富,偿还债务。


而不是全社会都呐喊起来,对他们穷追猛打。


当下的政策又重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做好以上这几方面,才应该是近期工作的重点,大家一起喊口号没有用。


对于因创业失败而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也到了给机会的时候了,要让他们能抓紧时间,重新站起来——继续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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