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青少年获得性知识的渠道,占比最多的是普通媒介。
青少年性发展:在儿童晚期或青少年期,开始经验且感受到性吸引,隐约可以意识到自己的性倾向。根据哈佛大学知名心理学家艾瑞克森教授的说法,青少年会经历认同危机,在自我追寻中因不能够或不容易获得自我肯定而感到内心焦虑的一种状态,这是一种短暂、矛盾的压力阶段。
例如:青少女会对女性事物更加有兴趣,模仿认同的偶像、同伴妆扮,放弃男性化的活动;青少年则从电视、同伴、网络等渠道,模仿男性装扮或事物,像是男人抽烟、喝酒、说话口气,姿势等。当你听到孩子性问题时,首先要安顿好自己的情绪,以不评论、不批判方式接纳。
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性知识:
1、心理健康。在青年人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从形象思维走向抽象思维的时候,家长要多向他们讲授科学、先进、健康的新鲜事物。如果出现怀疑、忌妒、逆反等心理时,家长要冷静分析,切莫粗暴对待。
2、情绪乐观。青春期的情绪容易激动,起伏大,有明显的两极性,如狂喜、激愤、绝望等。家长应让他们学会自我调节情绪的本领,经常和他们谈心,让他们学会正确对待表扬和批评,克服情绪易起易伏的弱点。
3、家长一定不要再过于封建了,有的时候,就有必要给青春期的孩子传授一些相关的性知识。与其让他们对性抱有幻想,去一些不正规的渠道了解不正确的性知识,还不如让家长来帮助孩子学习性知识。
可以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有:
1、通过法律书籍自学法律知识。这些法律书籍包括各种法律知识的教材、有关各种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单行本、汇编本等;
2、通过学校来学习法律知识,例如可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的各种成人教育、培训等,也可以报考各学校的法律专业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
3、向懂法律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请教法律问题;
4、可以多参与旁听法院的庭审,也可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
5、网上寻找法律知识的文章、看一些普法栏目剧还有法律教授的讲课。
学习法律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掌握更多合法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为自己解决问题的时候提供了更多可行的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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