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担负的征兵任务,在每次征兵开始前及时调整充实征兵办公室,并组织征兵业务培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征兵工作。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宣传、网信、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引导公民积极应征。
第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
1、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2、确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想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3、确定应征青年: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4、初检、初审: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5、体格检查: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
6、政治审查: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