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什么是督察督办

办公室什么是督察督办,第1张

督查督办是工作基本程序,督查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四个环节。

1、拟办:在作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之后,或在接到学校党委、行政和党政领导同志的指示、交办事项之后,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2、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一项决策,立为一项。

3、交办:交办一般采取发《督查督办通知书》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有关单位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的形式交办。

4、催办: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办公室采取发《催办单》或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等形式,适时加以催办查办。同时,要积极协助被督查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扩展资料:

政务督办

政务督办是贯彻上级精神,保证决策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政务督办工作是促进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各级政府实施领导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抓好政务督办工作,保证把政府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的首要责任。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抓督办工作的责任制,政府的每一位领导同志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要直接进行督促检查。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厅(室)在政务督办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和领导的意图有计划地开展政务督办工作;抓好上级、本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为政府领导同志进行政务督促检查搞好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政务督办的实施,一方面要采取行政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就是要利用技术手段来实施,比如采用政务督办软件。

政务督办管理平台对督办事项按照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五项程序建立了运行机制,为政务督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搭建了科学的工作平台,形成了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督查模式和方法,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政务督办管理平台实现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的全程自动记录,具体包括:任务基本信息、单位进展情况、反馈信息、领导评价信息、延期信息、催办信息等六大类。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承办情况进行监控并适时进行催办实现纵向监控。

督查部门通过系统对本级部门承办信息实现横向监控;未办结事项在发布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局领导用户界面首页显示,实现了领导对未办结事项的直接监控。

同时,局领导还可以对督办事项进展情况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领导与承办单位的网上直接对话平台,确保了工作落实的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督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督办

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了保证政令畅通,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山西某某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办国土资源站的政务督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条 政务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保证局委会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章 组织领导

四条 局成立政务督查领导组,组长由“秘书工作”担任,副组长由“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担任,成员有“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工作”兼任,副主任由“秘书工作”兼任,政务督查员由局办公室和执法监察股抽调人员组成。

五条 政务督查人员具有对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权、建议奖惩权。

六条 各股室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务督查人员的工作,确保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章 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

七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上级批示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局领导批办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局党支部、局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重大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章 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八条 政务督查工作包括立项、下达任务、督促查办、督查专报、立卷归档等工作程序。

九条 立项。凡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都要由督查办公室填写立项报告卡片,提出拟办意见,包括督查事由、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要求等内容,送局长审批。

十条 下达任务。根据立项要求,督查办公室拟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将督查工作任务下达给承办人。

十一条 督促查办。督查工作任务下达后,督查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按期予以办理。

十二条 督查专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站或局各股室接到督查工作任务之后,要交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办理结束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以督查专报形式上报督查办公室。对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的督查事项,要书面报告进展情况。

十三条 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在上报督查结果的同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12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督办的范围

1、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2、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

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信访案件;

4、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5、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

6、其他应予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

1、检查反馈:对责任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2、督促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进展缓慢的进行催促,对久拖不决的限时处理。

3、提出建议:指导基层单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对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的处理。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1、正常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由县信访局负责具体落实。

2、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由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期限,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办。

3、立案交办后,经办人应认真做好督查催办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要重点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由经办人建立督查案卷,定期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可采取电话催办、发函、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一般情况下,逾期3天仍未回复的应予催办。

(2)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不清,需派人调查核实的,要2人以上同往。

(3)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可联合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督办小组进行督查督办。

(4)经办人要对督查督办情况及时记录;对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案件,应在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督办情况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5)对2次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理由的责任单位;或2次督查督办仍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将采取责成说明情况、责成书面检查和通报等形式,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4、信访案件的办结要求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落实处理意见。

(1)经督查督办符合结案要求的,作办结处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责任单位重办。

(2)需复函上级机关、有关领导或信访人的,应及时回复。

(3)信访案件办结后,经办人应将督查督办资料连同结案材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督查督办工作的纪律

1、督查督办人员与信访案件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督查督办人员应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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