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必须佩戴现场执法仪,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找到受害人问明事发经过。如果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传唤,拘传等方式对涉案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要佩戴现场执法仪,来证明自己没有违法办案。
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法律为何这样规定,目的就是防范办案人员队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我们国家严厉禁止刑讯逼供,所以,当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或者传唤到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后,是不允许给犯罪嫌疑人动用刑具的,最多给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
现在是法治社会,不像旧社会,虽然也有个别地区的警察,在审讯嫌犯时,可能会使用一些过激行为,但是,只要嫌犯控告他们,这些警察就涉嫌违法了,许多警察就是因为一时的不冷静,导致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深牢大狱!
如今还是会存在一些法律漏洞。比如疲劳审讯,属于变相肉刑,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每日需保证被讯问人有8小时的休息时间,未满8小时则构成疲劳审讯。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对于连续讯问时间没有明确要求,导致司法实践中,疲劳审讯成为常见的讯问手段。
侦查人员一般会将被讯问人锁在椅子上,只要一打瞌睡,侦查人员就大声呵斥你、用强光照你,用不了几天,你的精神就会崩溃,让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你此时只想睡一会,过了眼前这一关。与刑讯逼供相比,疲劳审讯更隐秘、不会留下外伤,所以就成为常见手段。但其危害性与刑讯逼供并无差别。
“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法对于那些处于交待边缘,并且有多人参与作案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以选中一人,直截了当利用他们各自间互不信任,互相猜疑,对其进行“离间”。暗示他的同伙已经交待,并且已经把事情推到他一个人头上,告诫他要争取主动、免得到最后千钧重担一人挑。然后再借力打力,用他交待中的可信部分,作为敲门砖,再攻开其他成员的嘴,造成一种群起互相供讦的局面,我们再多方比较、去伪存真,搞清案件真面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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