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如下:档案人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观念;档案人员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可识读性;档案人员要确保电子档案的原始性;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档案人员要严保档案安全。
1、档案人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观念。
要提高档案人员对电子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摆脱以纸质档案管理为基础的传统思维模式,建立以电子档案为基础的新型思维模式,实现由纸质文件的现代观念向电子档案的“后现代观念”的转变。
2、档案人员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可识读性。
电子文件的信息内容是以特定的编码形式记录下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有新的编码替代原来的编码,电子文件各自所有的编码方式和迅速变化的计算机系统运行环境间矛盾会越来越尖锐。
3、档案人员要确保电子档案的原始性。
电子文档在保存中容易被复制和修改且不易被发现,因此,保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是保证其凭证作用的关键。
4、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电子文件其物理结构和逻辑结构往往不一致,同一个电子文件中的正文、图形、指示、附件等可以不在载体上连续存放,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载体上而不影响其正常显示输出,在电子文件的传输载体转换等信息处理过程中,其物理结构经常发生变化,而其逻辑结构却可以保持不变。
5、档案人员要严保档案安全。
要注意电子文件“物理生命”与“信息生命”的保护。保护电子文件的“物理生命”主要是防磁、控制环境的温湿度、防机械损伤。对电子文件“信息生命”的保护是对档案管理又一新的挑战。
1、建立财务档案库房;2、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结合企业(部门)自身情况指定出有效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包含内容,编制财务档案明细登记表;
4、专人专管、进出(借、还)登记、按规定摆放或定期整理装箱;
5、有条件的对能扫描的原件建立电子文档库(PDF格式),方便查阅、减少原件的借阅;
6、由IT部门协助对电子文档库设置共享权限级别。
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1、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2、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3、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6、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二、新《管理办法》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方面对电子会计档案均进行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围,规定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二是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三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四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按住“ctrl+回车”键。
建立多页多白文档:文件——新建——空白文档——如果是空白多页的话,只要按住“ctrl+回车”就可以了,需要几页就按几下回车。
根据电脑硬盘情况,把某类的文件集中到某一个硬盘,尽量使D、E、F、G各盘合理存放,存放到位后尽量不要移动。
纳入电子档案的文件不要放在“我的'文档”,防止电脑重装后丢失,进行分类,对电脑文件的类型有个大体的估计,将重要文件、需长期保管的文件纳入电子档案的范围,并分成若干专题。
如:个人证件、理财记账、电话邮箱、旅游照片、视频、个人论文、网上文摘、纪实传记等分类。
每一类建一个文档,然后链接分散在D、E、F、G各盘的具体文件,形成目录。这样,对电脑文件形成了归类归档,把散放的文件制作成个人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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