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用印范围及程序

西南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用印范围及程序,第1张

第九条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决定(决议)、指示、布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和公函等公文,必须由主办部门用“发文稿纸”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有关部门负责人会核(会签),报分管校长签发后,再由校办公室登记、编号、用印。

第十条 大宗物资或大批量物资采购合同,由购买单位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招标,经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审签后,由校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一条 学校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经过法定招标,基建后勤处审核,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审签后,由校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二条 以学校名义签署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向教育部等上级报送的计划任务书、统计报表、审查表、申报表等重要文本和呈报材料,需由主管部门提出文本(报表),署明编报人(或联系人),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校长签字批准,由校办公室用印并留稿。

第十三条 到上级部门、公、检、法以及机要部门联系工作需要介绍信的,需经分管校长签字后,由校办公室办理学校介绍信及用印。

第十四条 在外刊登广告、声明等,按事项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拟出文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由校办公室用印并留稿。

第十五条 凡需要使用副校长公务印章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副校长本人审阅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十六条 工作z、公费医疗证,招生录取通知、毕业分配通知,聘书、荣誉证书等常规证书、证明等,由各主管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后,持《西南大学使用印章申请书》到校办公室用印。

第十七条 学生证、各类毕业z书、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进修证、学历证明)由各主管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后,持《西南大学学生证等盖章通知单》并附名册(名单),到校办公室用印。

第十八条 出国留学(因公、因私)、考察、访问、旅游人员的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出具《西南大学使用印章申请书》,到校办公室用印。

第十九条 凡向外报送的成果申报书、项目申请书、专利,成果推广、各类科研合同等,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报科研处或社科处,经科研处或社科处审核登记后,出具《科研项目材料盖印接洽单》,到校办公室用印。

第二十条 各协会、学会入会申请,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报校科协,经科协审核登记后,出具《西南大学使用印章申请书》,到校办公室用印。

第二十一条 教学成果申报由教务部门统一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出具《西南大学使用印章申请书》,到校办公室用印。

第二十二条 院系及行政部门教职工到外单位联系工作、在校学生外出参观、实习、查资料、学习等,由院系、部门主管审核后,出具《西南大学使用印章申请书》(到机场、火车站等地提取货物的,还需持货物提取通知单),到校办公室办理学校介绍信及用印。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需使用校印者,可参照以上程序办理。非日常性事务用校印,均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核,校领导签字同意。

第二十四条 学校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无权使用该单位印章对外签署任何文件,如担保、合同、协议、证明、聘书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二级单位的印章一般只作为业务工作用章,在校内使用;用印应按制度办理,事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凡不具备批准手续,一律不能用印。重要用印须有登记或存根,以便备查。

第二十六条 学校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公章使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用印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因违规用印而产生严重后果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文文体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体。公文处理程序包括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

使用印章,应有严格的用印制度,不按照用印制度请求用印的应当拒绝。 公文上盖印的位置无统一的规定,一般应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对外文书规定“骑年盖月,上大下小为佳”。军用公文规定一般应“盖在单位名称正中央,上不压正文,下压时间”。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yw/772883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09
下一篇 2023-04-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