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是怎样的,第1张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有以下这些:一、受理,开发企业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许可。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须经的程序有:预购人寻找中意楼盘,查询该楼盘的基本情况;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文本登记备案;商品房竣工,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交付房屋;签订房屋交接书,办理交易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一、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必收要件。

1、填写由市房产局统一印制的《延安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二份

2、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5、立项批文复印件

6、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7、报建批复通知书一份及总平面布置图二份

8、市建设规划局《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手册

10、收取预售款的银行账号证明(银行出具)

11、申请预售报告(必须确定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和写明目前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要求: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 上)

12、预售说明书(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型号、栋号、面积、户数、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等)。

二、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开发科收验必要件→现场勘查项目→开发科拟定意见→局务会审批→发放预售许可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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