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的手段来说,公安机关是可以是可以通过GPS追踪手机进行定位的。但从实践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侦查代价高,需要的设备高端,一般地方的公安局是没有这样的设备设施的,一般的案件也不会采用这样的侦查手段。公安机关可以借助移动运营网的基站定位,公安机关若是有必要的工作需要,可以在获得批准后,借助移动运营网的基站定位犯罪嫌疑人;基站定位则是利用基站对手机的距离的测算距离来确定手机位置的,精度很大程度依赖于基站的分布及覆盖范围的大小,误差会超过一公里。查到手机位置的。最简单最有效的侦查手段。每一部进入市场的手机都有一个唯一的串号,手机串号如同其身份z。一旦手机丢失,很多市民会想到利用手机定位寻回手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派出所原则上不能滥用职权利用技术侦查手段去随便定位一个人的手机。公安机关对手机定位跟踪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犯罪嫌疑的,经办案机关向地级市公安局申请手机定位跟踪。
拓展资料:由市公安局局长审批后才能实施跟踪定位。从现阶段看,绝大部分派出所均没有手机定位的技术侦查设备,如果有相应技术侦查设备的派出所,由于人员的素质等因素,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不排除违规定位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一般公安局会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用手机定位等技术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扩展资料:
手机定位知识
第一、某些影视作品为了增加观赏度和悬念,错误的将手机定位描述为必须通话一定时间才可定位成功。而实际上,只需要被定位手机开机,根本不用通话就可实施定位。
第二、手机关机由于没有信号发射,基站无法抓取到被定位手机的信号,无法实施定位。
第三、手机定位是对手机卡定位,而不是对手机定位。被定位的手机号码只要开机,无论更换任何手机都可正常定位,但是无法对原使用的手机机身串号进行定位。
第四、被定位手机号码设置来电转接,等同于手机关机,是通过转接到其他号码实施通话的,这种情况同样无法定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局一般采用的是基站定位。一般涉及刑事案件时通信公司会配合警方使用。基站定位一般应用于手机用户,手机基站定位服务又叫做移动位置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它是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如GSM网)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例如目前中国移动动感地带提供的动感位置查询服务等。
基站定位的[1]
大致原理为:移动电话测量不同基站的下行导频信号,得到不同基站下行导频的TOA(Time of Arrival,到达时刻)或TDOA(Time Difference of Arrival,到达时间差),根据该测量结果并结合基站的坐标,一般采用三角公式估计算法,就能够计算出移动电话的位置。实际的位置估计算法需要考虑多基站(3个或3个以上)定位的情况,因此算法要复杂很多。一般而言,移动台测量的基站数目越多,测量精度越高,定位性能改善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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