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
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认定为瑕疵股份。
法律地位:
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干股的释义:股票的一种。 由发股人无偿赠送,持股人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不受损失。
干股
[ gān gǔ ]
详细解释
企业公司中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不受损失的股份。
张若谷 《马相伯先生年谱·光绪七年》:“ 盛杏孙 自己所认股子,都是口头上说的干股,所以 盛杏孙 发财,其所得大半得诸于公,还不算得诸于民。” 沙汀 《淘金记》二六:“ 吴监 没有提到股款的话。大约相信自己该得干股。”
拓展资料造句
(1) 对于干股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当根据行为人收受干股的不同时间、方式,结合考察其干股是否实际转让等情况分别计算。
(2) 方法对17例同侧股骨干股骨颈骨折患者采用股骨重建钉治疗.
(3)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4) 股骨干股骨干骨折是髓内钉固定区域。
(5) 因此,干股型受贿其本质上还是一种受贿行为,其犯罪构成与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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