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富贵,勿相忘",应为"苟富贵,无相忘"。
释义:"如果有一天我富贵了,不会忘记大家。"
出处:司马迁·《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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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9年,即秦二世元年爆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陈涉是这次农民起义的领袖。陈涉是雇工出生,年轻时是一个有志气的人。他跟别的长工一块给地主种田,心里想,我年轻力壮,为什么成年累月的给别人做牛做马,总有一天,我也要干出一番大事业。
有一次,他跟伙伴们在天边休息,对伙伴说:“将来咱们富贵可别忘了老朋友啊!”大伙听了不觉好笑说“你给人家卖力种地,打哪来的富贵?”陈涉叹口气自言自语道“唉,燕雀怎么会懂鸿雁的志向呢!”
《陈涉世家》中有“苟富贵,无相忘”一句,应该译为“有朝一日我富贵了,不会忘记大伙”.理由有三: 一、从“相”字的用法来看.在文言文中,“相”字有一种独特用法,就是表示动作偏指一方.如《陌上桑》中有“来归相怨怒...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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