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提到“定金”和“订金”两个概念,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在本质上却有着很大的区别。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吧?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可以同时保证双方的权益,而并不是字面上的意义,用这笔钱“定下”这个房子。事实上,如果买房不履行约定的,会丧失这笔定金相反如果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则需要双倍赔偿。这也是现如今房产市场上定金如此受欢迎的原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替我们解决了很多麻烦,不过也正因如此,在支付定金之前,一定要明确自己想要的房子,以免后期赔偿定金。
什么是订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订金可退而定金不可退。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当收定金的一方违约是,定金可双倍返回,而订金只能返还原额。
定金的含义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订金的含义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您好,1、手段不同。定金属于一种担保手段,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2、退还情形不同。3、数额要求不同。法律上对支付定金的数额有限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则是由当事人约定。4、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一、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我们说适用定金罚则,这里是指的定金,而不是订金。也就是说订金并不是法律中的术语,一般当事人做出订金约定,这都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在法律上面并无相关的规定,因此定金条款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定金就不同了,虽然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但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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