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量一般指商品单价,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正相关,在单位劳动时间的总价值量为常量时,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
商品价值,是商品与货币交换时,一定商品量交换货币的多少。单位商品量交换货币的多少是单位价值(单价),非单位数量交换货币的多少是总价值(总价)。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单价)是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指的是商品交换价值(value),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单价)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生产它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等量劳动交换等量价值。商品的价值在现实中,主要通过价格来体现。马克思所说的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中等水平或部门平均水平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劳动的主观条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是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人类同一的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所谓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应该是当期新付出的劳动力变换的时间和前期转入的劳动时间的平均化、社会化、同一化,成为当期相同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由社会平均劳动力变换的时间。社会平均劳动力应该是当期新付出的劳动力和前期转入的劳动力的平均化、社会化、同一化,成为当期相同的劳动力。社会平均劳动力准确地应该称为“平均必要劳动劳动力”社会必要劳动包含着社会劳动和必要劳动两个矛盾因素。社会必要劳动是当期新创造的劳动和前期转入的社会劳动的平均化、社会化、同一化,成为当期的相同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使用在商品生产上,而不是产品生产上。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适用于商品,不适用于产品。
商品价值,指的是商品交换价值(value),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单价)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生产它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等量劳动交换等量价值。
商品是为了出售而生产的劳动成果,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恩格斯对此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即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它们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消费”。 [1]
会计学中商品的定义是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在人教版必修一政治书中的定义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1.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2.商品两大属性的关系是对立性和统一性。
价值
1.商品的价值
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共同属性。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特有的。
使用价值
2.商品的交换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的有用性,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不同的使用价值是由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同一种商品具有多种自然属性,因而具有多方面的有用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维持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维持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因此,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
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之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相交换,表明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在质上应是相同的,从而在量上才可以进行比较。这种同质的共同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商品中的这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就是商品的价值。因此,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价值反映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
商品的其他属性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属性
(1)这主要是指一种商品的相对不变的属性,如商品编码、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商品条码、商品类别等。一般情况下,这些属性不发生变化。特殊情况下有一些变化,如商品类别,同一种商品在小类划分的时候,对于不同的商场,可能有不同的归属。商品编码,一般也不会变化,但在商场的经营部门发生变化的时候,可能发生变化,这主要取决于商场现有计算机系统的商品编码规则。
零售企业的业态对商品的固定属性也有一定影响,这也取决于计算机系统的编码规则和系统设计时的设计思想。比如,对于百货业态,为防止混乱,通常都禁止重复经营,所以一种商品只隶属于一个部门。于是,商品所属部门就可以作为这个商品的固定属性之一。对于连锁店,这一规则就不成立,一种商品在连锁店中往往同时属于多家销售门店,甚至配送中心。这时,商品所属部门就成了一个变化量和不确定量,因为事先无法确定究竟连锁公司将有几家门店可以销售这种商品,连锁公司最终会发展多少家门店。这种情况,商品的部门隶属属性就成了变化属性。当然,对于百货店,这种属性也同样可以放在变化属性中进行处理,但明显感觉不合理。这时候就要考虑到系统运行性能,考虑放在哪种属性内,系统的处理更有效,编程更简洁。
(2)固定属性还可以进一步分成经营属性和管理属性。经营属性主要是指在日常商品流转过程中涉及的种种属性,商品编码、名称、生产厂家、条码等,都属于这一属性。它们是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商品的管理属性是指为满足在经营过程中的进一步要求而设置的属性,如商品保质期、保修期、某些商品的最高最低库存、商品的各种损耗率等。这些属性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应比较成熟、基础数据全面和稳定、经营管理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比较熟悉等。粗略看,一些属性属于日常经营必需,但实际上,在外部条件没有具备之前,计算机系统很难对它们进行管理。所以,尽管是日常经营必需,在系统运行早期,许多属性还是通过手工管理实现。
价值形式亦称 “价值形态”,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交换由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相对地表现出来,是商品内在矛盾的外部表现。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作为使用价值,它以商品体本身,即以商品的千差万别的自然形态而存在作为价值,它是同一的无差别的人类社会劳动的凝结,是抽象的、看不见也摸不着。正因为商品具有千差万别的不同的使用价值,所以才有商品交换的必要也因为商品都具有同一质的价值,不同的商品之间才可以交换。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只有通过商品的交换才能证明其存在。如一丈麻布等于一件上衣,从质上说,这个等式表明麻布和上衣都是一般人类劳动的生产物,从量上说,表明生产一丈麻布和一件上衣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麻布交换上衣,麻布的使用价值由麻布自己的物体形态来表现,而麻布的价值则由上衣的物体形态来表现。麻布的价值得到表现,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而上衣则用自己的使用价值表现麻布的价值,处于等价形式。价值形式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在历史上曾依次出现过四种形式: 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货币价值形式。应答时间:2022-01-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