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长官。
行署副专员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的副市长。相当于现在的厅局级副职。行署副专员是属于行政公署机构里面的职务,行政公署属于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一级政府。1950年开始行政督察区被渐渐改称为行政专区(专区),1970年改称为地区。
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称谓发生变化,所管辖的区域也不是一级行政区域。其基本职责是代表省、自治区政府指导,协调所属县,市的工作。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负责区执事办公室会议筹备工作,协助区执事办公室领导落实会议决定。
协助区行政办公室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查以区行政办公室和区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研究自治区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行政办公室存在的问题,并将审查意见报自治区行政办公室领导审批。
监督检查区域办领导同志的文件、会议决定和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跟踪调查情况,及时向区域办领导同志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区行政公署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