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程序概念是什么

审计程序概念是什么,第1张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可能采用的,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的程序。

一般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即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审计风险;编制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对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整理、评价执行审计业务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

扩展资料:

具有实施情况:

1、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形势和审计工作实际,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

2、审计准备。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3、审计实施。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终结。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程序

就是用来检查你发布的内容的程序

修改注册表:微软的东西涉及到口令一般都与注册表有关,在修改之前您要备份一下你的注册表,以免无意中把注册表修改错了!备份好了咱们就开始动手吧!点击“开始”→“运行”,输入regedit打开注册表编辑器,按“Enter”键进入注册表。找到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policies\Ratings,这里有一个“key”的主键,这就是您设置的分级审查口令,现在直接将它删除即可。重新启动之后,您再重新设置IE“Internet属性”→“内容”→“分级审查”,您会发现分级审查口令已经被复位了,现在您只要输入新的分级审查口令即可。当然,直接删除“ratings”这个键,也可以取消分级审查的限制!本方法在Windows 9x/NT/2000/XP下都有效。

法律分析:一、刑事案件一审开庭流程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 、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辩论阶段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6、互相辩论。

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制作判决书。

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三、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第一百九十四条 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二百零四条 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百零五条 审理自诉案件,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对于依法宣告无罪的案件,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一并作出判决。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是专利局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如果经实质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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