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裁判文书网披露,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彭某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彭某向爱奇艺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彭某入职北京爱奇艺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双方签订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的劳动合同。同时签订《非京籍员工落户协议》,约定彭某自愿承诺将不间断地在爱奇艺工作5年,若在服务期内自行提出辞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以及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等原因停止提供服务的,应支付给爱奇艺补偿金(标准为5万元乘以未服务年限),且应在离职前向以货币形式偿还全部欠款,否则乙方应当按日加付1%逾期罚金。
入职一年后,彭某的户籍进京手续于2019年12月由爱奇艺公司办理完成。但仅过两个月,2020年2月28日彭某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彭某工作至2020年3月27日,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3月27日解除,离职前彭某每月税前工资为28500元+补助500元。
爱奇艺认为这是失信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及己方承诺,按照合同规定,在工作期间自行辞职需赔偿166万元。
针对这一说法,彭某则辩称离职与完成落户无关。其选择离职是因为受到公司不公正待遇,且爱奇艺并未给自己提供更多机会。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明知其签署的协议中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在户籍进京手续办理完成两个月后即提出辞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一审酌情判令彭某应向爱奇艺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彭某和爱奇艺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此后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事实上,爱奇艺员工彭某确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是政府并没有对这种情况下的户口制定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彭某仍可以保留有他的北京户口。有网友表示,“花十万元买个北京户口,太值了”,还有网友表示:“他是赚了,以后员工合同肯定会更严格一些,坑了同事”。不过,这个事情也会让一些公司明白,以后在落户方面要加强管控。当然,一切以证据为准,做人、做事还是要诚信为本。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赔偿用人单位帮忙落户后,劳动者辞职不支付违约金,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一些落户条件严格的城市,用人单位可办理的本地户口数额有限,劳动者落户后立刻辞职,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此时,用人单位可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例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明确:“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由于该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如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此外,劳动者辞职必须遵守法定程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劳动者想辞职,不能一走了之,而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并配合用人单位做好交接工作,不得侵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1998年6月16日 事件见下 地点上海
1998年6月16日,上海某信息网的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网络遭到不速之客的袭击7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逮捕这是我国第一例电脑黑客事件
经调查,此黑客先后侵入网络中的8台服务器,破译了网络大部分工作人员和500多个合法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其中包括两台服务器上超级用户的帐号和密码
是年22岁的杨某是国内一著名高校数学研究所计算数学专业的直升研究生,具有国家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技术技能据说,他进行电脑犯罪的历史可追溯到1996年当时,杨某借助某高校校园网攻击了某科技网并获得成功此后,杨某又利用为一电脑公司工作的机会,进入上海某信息网络,其间仅非法使用时间就达2000多小时,造成这一网络直接经接损失高达16万元人民币
据悉,杨某是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名被逮捕的据有关人士考证,这是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来,我国第一次以该罪名侦查批捕的刑事犯罪案件
我觉得有这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翟欣欣就是凶手。死者苏享茂当时为自杀,仅凭留下的一句话或者遗嘱并不能成为翟欣欣逼死苏享茂的直接证据,更何况现在苏享茂已经去世,更是无法开口,直接给翟欣欣有“空子”可钻。
第二、翟欣欣背后的团队不可小觑。先是沉默,到现在不断发声,这些有组织有计划的舆论发声,不会是翟欣欣一人所为。而这些舆论,大部分都是洗白女方,抹黑男方。苏享茂前妻翟欣欣抓住了苏享茂的两个弱点:一个是苏享茂有偷税漏税行为。一个是 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翟欣欣用这两点威胁苏享茂,称要让其产品下架、倾家荡产,并且索要1000万元以及三亚的房产。她也在微博上透露说会将真相告诉大家,可能会有一些致命的弱点在翟欣欣手中。
第三、翟欣欣从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她不会伏法。
在舆论自由的今天,我们不能仅凭一面之词就给这个人定罪,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一个人应该有的良知还有公正都是我们去评判一件事的一杆秤。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不让无辜者被害,也不要让做了恶事、坏事的人逍遥法外。
温蒂,原名windy天意晚晴,微信公众号:剧剧有理(jujuyouli18)。
一提起翟欣欣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都不了解。这是2017年互联网上一个热点事件的主角之一。她的丈夫在互联网上表示翟欣欣骗婚,然后自己被逼自杀。然而事件后续发展过程中,很多人质疑公安局为什么不对翟欣欣刑事立案呢?一起来看看今日律司的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17年,手机应用WePhone的创始人苏享茂在留下一封遗书后,从楼上纵身一跃,自杀身亡。在遗书中,苏享茂提到,自己是被前妻翟欣欣骗婚,并遭其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赔偿后自杀身亡。而后翟欣欣因“程序员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详细的事情经过这里不再赘述,大家可以自行搜索查看。关注本站每日说法频道,为您提供最新法律案例。
二、律司分析
公安局为什么不对翟欣欣刑事立案呢,律司分析主要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1、苏享茂的自杀与翟欣欣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苏享茂是自杀的,不是被翟欣欣杀死的。因此翟欣欣无须为苏享茂的死亡后果负刑法上的责,,因为不具备因果联系。刑法上的因果联系的,必须是直接的、必然的原因,这与生活中或者哲学上的原因区分。
苏享茂是自杀的,既不是翟欣欣杀的,也不是翟欣欣拿刀逼着他自杀的。你可以说,如果不是翟欣欣逼太紧,苏享茂也不会自杀。但这仅仅构成生活上的因果联系,不构成刑法上的因果联系。因此翟欣欣无须为苏享茂之死承担刑法上的责任。
2、翟欣欣与苏享茂签订了离婚协议
翟欣欣拿着苏享茂企业经营可能违规的事实,逼迫苏享茂签订了非常不利的离婚协议,很多人认为这属于敲诈勒索。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离婚协议,那还真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乙方严重不利,这是一个合法的协议,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合法的协议,来给当事人定罪,否则三对离婚的,就得有一个入狱。
如果想要以敲诈勒索罪给翟欣欣立案,必须证明翟欣欣从结婚之前就蓄谋已久,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这证明难度非常大。
最后,虽然不能刑事立案,但是苏享茂的家人可以向翟欣欣提起民事诉讼,挽回部分损失
我觉得是替中兴背锅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程序员的死忙,跟岳母真的是没半毛钱的关系。欧建新在深圳早已买房,房贷都还清了,不知道传闻是怎么来的!夫妻感情不和也不是真的,根据死者朋友的说辞,夫妻间的感情很和睦。
其次,欧建新开始出现反常是在中兴提出劝退,并要以每股2元的价格回收死者的内部股票。如果情况是的真的,那么就是说欧建新在中兴工作了7年,落到最后却什么都没有了。这不是将人赶上绝路吗?
欧建新这个年纪的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在加上生活在一线城市,如果突然间没有了工作,其中的压力可想而知。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学费、整个家庭的开销、赡养父母的费用等等,都要需要钱。
欧建新手里有5万中兴的内部股票,每年都会有分红。不过我不明白中兴为什么可以用每股2元的价格回购欧建新手里的股份。我刚刚查了下中兴的股价,现在是3567元/股,是中兴回购价的17倍!这也就是压倒欧建新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欧建新的死,中兴公司是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但从欧建新选择用死来逃避即将面临的中年危机,不难看出欧建新的抗压性太弱了。之前看到一公务员朋友这样说,体制内的人,要保持随时离开体质的能力,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任何一个职场。欧建新在华为工作了8年,又在中兴工作了7年,他在技术专业程度我们是可以肯定的。但是这么多年,他可能都没有发展除在公司工作以外的其他能力,比如创业、培训等等。现在因做自媒体而弯道超车的大有人在,反观欧建新却以坠楼收场。
所以,多发展几项技能傍身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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