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作为水军犯法吗?

你觉得作为水军犯法吗?,第1张

网络水军是不是违法,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网络水军原本虽然是指那些受人雇佣在网上发表支持或者反对言论的人,但是由于网络营销产业的发展,现在水军已经分化成了机器人水军和真人水军两部分,机器人水军经常顶着各种头像出没在各大互联网社区的评论区,由于价格便宜量又足,深受某些无良商家喜爱;而真人水军,其实就是“营销号”,随着近几年移动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专业进行商业营销的自媒体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但是使用营销号费用高昂,一般是有实力注重口碑的大企业才会选择,例如《孤芳不自赏》在微博被短时间大量水军刷屏,可以推断99%是雇佣的网络刷量公司用机器人水军进行了刷口碑的 *** 作,而由于没有及时结清款项,现在遭到了网络刷量公司的报复。

水军对商品的刷好评,实质上是一种广告宣传行为,核心在于靠口碑爆炸引爆市场关注获取商业利益,而企业的广告营销,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其中总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了。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而雇佣刷量公司,通过机器人来刷好评,就属于用虚假的内容欺骗消费者,其虚假的核心在于发布内容的主体账号冒充真实用户,广告内容的发布者和内容是一个整体,这就像当我们说:“我朋友说的XXXXX”,这位朋友就要有名有姓,不能是一块石头,刷量者只有在评论时标明“我是机器人编号9527,下列内容由程序编排统一发送”才算尽到了如实告知的义务。

最后还要特别强调一点,如果是雇佣营销号发布故意贬低其他人产品的内容,则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不过夸夸自己的话,别吹到天上去就没有太大的问题,这里的吹到天上,是以共识为基础的,同样是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而不是主观标准。

犯法。

虽然说现实生活中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是如果当你的言论和利益挂钩,被不怀好意的人用来引导不正当舆论,那么这个时候的言论自由就得划上问号?

人民日报近日发文称:“网络水军已经潜滋暗长成为一条分工明确的黑灰产业链,有的在利益驱动下,通过发布违法有害信息“造热点”“蹭热点”,意图 *** 控或扰乱网上舆论;有的利用炒作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有的非法提供有偿删帖和刷量控评炒作服务,破坏网络空间管理秩序。”

其实“网络水军”由来已久,尤其在最近几年更加凸显。他们是有组织的,有目的性地去发表一些言论。之前在网上看过一个小伙伴爆料说,他也进过“水军”群。在群里群主会不定时发布“任务”,每一条符合规定的评论价格在0.5元到10元之间,如果写得好还可能有额外的奖励(通常也就是多加几块钱)。

而从事这份“业务”的人群涉及面很广,主要集中在学生和宝妈,因为他们的时间更为充足,法律意识也更为淡薄。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并不认为作为一名“网络水军”是犯法的,因此他们乐此不疲。但是收钱办事的“网络水军”真的不犯法吗?很显然并不是。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涉嫌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并没收财产。

在我看来,网络水军同时违反了这两条规定。第一个很明显,利用网络信息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而之所以说他们也违反了另外一条规定则是因为网络水军收钱办事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非法经营。

损人利己的事小伙伴们还是不要去做,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 *** 守。同时我也呼吁大家,作为网络的参与者和使用者,我们一定要谨慎发言、正确发言,共同维护好网络绿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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