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新增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
一、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刑事侦察工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其任务是:发现和搜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察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二、教育基层公安保卫人员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人员,获悉发生案件后,应立即组织力量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的具体任务是:
1.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维持秩序,在勘查人员到达之前,不许任何人进入现场。
2.遇到气候变化等情况,可能使痕迹、物证遭到破坏时,应采取措施妥善保护。
3.发现犯罪分子尚未逃离现场时,应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发现重大犯罪嫌疑人时,要布置专人监视;对罪犯或嫌疑人要提高警惕,防止逃跑、行凶、自杀或毁灭罪证。
入场前,应组织工程部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现场复核图纸中地形地貌、地上物、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地下水位等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现场的周边环境是否有工厂、盐池、盐滩、池塘等。测定工厂、盐池、盐滩、池塘所处的方位以及与现场的距离。
地上物情况向有关单位认真了解施工地段地上物的保留和处理要求,不具备施工条件或有施工难度的,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原有树木需砍伐的,必须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移伐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迁移或伐除。
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地下管网竣工图纸,不能提供图纸的,要派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管道、隐蔽物等位置进行查验。
扩展资料:
招标人组织投标申请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到现场调查,可进一步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报价。招标人应主动向投标申请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现场的踏勘指的是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的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以及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以后,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并组织潜在投标人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这样的招标项目通常以工程项目居多。
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是否决定投标或者编制投标文件的需求,到现场调查,进一步了解招标者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价格决定。
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2、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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