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买房中买房后买房全程防"坑"指南

买房前买房中买房后买房全程防"坑"指南,第1张

买房前的虚假宣传、买房中的合同猫腻、买房后的货不对板??作为生活中较大宗的消费行为,买房吃亏,关乎的不仅是居住品质的折损,更有家庭财富的缩水。房子本身的特质决定了其很难实现销售说辞与实物完全一致,而这其中的不确定和不可控就给了某些开发商和中介制造猫腻的空间。虽然经过20年的发展,一些买房陷阱因市场的成熟而被破解,但在房屋的整个交易过程中,购房人仍处在弱势地位,需要慎之又慎,避免入“坑”。本期《广厦时代》采访了多位购房人及业内人士,为您细数买房过程中的那些“坑”。

买房前的“坑”

虚假广告陷阱多

在房地产业兴起的20年时间里,早期的广告作为开发商产品推介的主要渠道之一,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从潘石屹的SOHO现代城将账面上趴着的最后几百万全部用于投放广告而起死回生(真正原因是住房货币化的政策确立),到2000年左右号称地基未挖靠广告就能卖完房的时代。

那时的开发商销售部门做过统计,买房人来看房,主要获取信息的渠道排名依次为:一、路过项目(看到路牌);二、擎天柱广告牌;三、报纸广告;四、老客户介绍??当时互联网还方兴未艾,买房人大多数是初次置业,还没有“不信广告信疗效”的意识。因此,鱼龙混杂的广告成了开发商被投诉的主要“罪状”之一。

媒体记者曾“有幸”追踪采访过这样一则广告:买某某别墅,享受开发商提供的24小时热水??这则现在看来简直是开玩笑的广告词(现在别说别墅,就是最普通的保障房也有24小时热水),放在当时简直是做梦一般。但不久后收到投诉,这个当时在亚北别墅区小有名气的项目所谓的24小时热水,竟然是开发商每家每户发的一根快速热水棒!

如果说热水棒无厘头的故事并未给买房人带来什么实际损失,那么有的广告则严重地影响到了买房人的购房行为。当时出现了大量虚假广告,比如效果图里绿地、会所、幼儿园,到了交房的时候都成了密密麻麻的房子,买房人追究起来,往往得到的答复是只是广告,而负责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已经辞职了,开发商并不担责任??

随着房地产商场化的不断深入及买房人不断增强的法律意识,明目张胆的虚假广告已经淡出江湖,但一些“新鲜出炉”的虚假广告让买房人防不胜防。比如不标出规划中的市政路,而是以绿地作为效果图,等入住的时候跟业主说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发商也提前不知情;再比如,号称国际大师设计的楼盘,很多都是“贴标”之作(大师画草图,其他人实际 *** 作),最知名的案例就是意大利一位世界知名大师根本没来过中国,但所谓他的作品,在中国已经有了两个??

眼见不一定为实

相信在近几年买房的朋友一定很纳闷儿:为什么自己去买房的时候总看到“人山人海”,销售员肯定地说房子已经卖完了,让买房人等消息。但过了一段时间,销售员会主动打电话说有人腾退房子出来,买房人还是有机会买到。

作为开发商常用的一种套路,“饥饿营销”是屡试不爽的手段。开发商经常通过一些活动、促销,吸引大量人流参观售楼处,看房的人当中,有从各个渠道请来的真正买房人,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所谓的“托儿”。这些“托儿”有的是开发商内部员工及家属冒充的,有的甚至是开发商直接花钱雇的。据知情人透露,一个“托儿”的价格在几年前也就每天50元,而近一两年已经上涨到每天200元。

而所谓的“日光盘”有很多也是“运作”出来的。开发商往往先采取“内部认购”等方式锁定一批潜在的买房人,同时造成一房难求的假象,吸引大量买房人关注,然后根据买房人的基数,确定开多少套房可以“日光”,甚至可以提高价格。

举个例子,一个楼盘通过低价策略锁定了2000组买房人,那么开发商推出200至400套房是可以消化掉的,如果200套房有4000组排队,那么不好意思,价格必定水涨船高,而且保证“日光”,一切都是套路,所以眼见不一定为实。

较好的办法就是不被眼前看到的吓住,看看所谓的“日光盘”网签了多少套,建委网站都有公示,做不了假,一看便知。专家提示,当下的是市场很难再现日光盘,买房人多留个心眼儿。

随意虚构赠送面积

“50平方米单身公寓变身85平方米小复式”“买一送一”“两居变三居”??赠送面积成为眼下很多开发商诱人的宣传点。但买房人千万注意,送是送了,但未必你享受得了。

在国内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开发商开发的楼盘赠送超大入户花园,5.7米层高。买房人被要求合同中附加一份委托书,让买房人委托另一家公司填平赠送的天井面积。直到入住时买房人才发现,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就是从一楼通到19楼的天井,而且天井实质上是开发商为了减少支出土地出让金,隐瞒了有关部门,“偷来”的面积。

因此,专家建议,买房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否则赠送的面积很可能是违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隐患。

北京也发生过类似的现象,一个豪宅项目样板间里,客厅显得非常大,尤其是阳台部分,但是同行马上看出该开发商在面积上做了手脚,把客厅面积延伸出去不少,但在报规时一定是按照原来面积上报的,否则根本过不了关,所以同行断言:在交房时,买房人一定会发现面积不像样板间表现的那么大,未来开发商违约隐患非常大。

为买房办假证当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根据北京“限购”政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人士视同北京市户籍,买首套住房不受连续五年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同时,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这一规定让很多不具备买房资格的人看到了一线希望。于是乎,各种“帮助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离婚证”的地下交易有了温床,尤其是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去年在黑市上的价格是12万元,今年的价格据说已经涨到了20万元。

但“遗憾”的是,统统都是假的据记者投诉:限购刚开始第二年,就有开发商的销售员为他办理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他也买到了房并且已经入住好几年,但最近在办房产证时,登记部门说居住证是假的。他在跟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的答复是该员工已经辞职,公司没有责任。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此前就已经表示,“限购实行后,确实曾出现一段时间内,持《居住证》购房的人增多的现象。为了严格管理,我们很快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联网核查《居住证》。现在,各区县房屋权属部门在办理住宅房屋产权过户前,对持《居住证》的外地购房人,都要登录市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居住证编号,进行核查,如果是假证,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在来广营房地产交易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时得到的答复是,无论是开发商或者中介代办,还是购房人自己办理产权,对持《居住证》的购房人,都会登录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核查编号。

而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规定中也早已经明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两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买房中的“坑”

口头承诺赠送难入合同

当购房人决定出手,买卖坐下来沟通交易的细节时,依然有很多“坑”在等待购房人。

一位购房人向《广厦时代》透露,他两年前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某景区的度假型住宅,购买时置业顾问承诺,交房后会赠送业主该景区的会员卡,每年可以免费进出该景区200次。但由于提供会员卡的不是开发商自身,所以并不能写入购房合同。考虑到开发商本身的品牌效应,以及同期享受该政策的业主很多,该购房人就接受了置业顾问的说法,相信了口头承诺。

而交房的时候,事实却不如购房人此前预期所想。原本价值较高的会员卡实际权益大幅缩水,同时还增加了会员卡的管理费。但由于此前销售时,会员卡的实际权益既没有出现在开发商的宣传广告里,也没有出现在购房合同中,购房人索赔无门,只能彼此在业主群中沟通抱怨。

除此之外,开发商在吸引购房人购房时,承诺的赠送种类还有很多,赠送面积就是最多的一种,先不说这些赠送是真的赠送,还是像上文提到那样的有种种猫腻,由于都没有确实的依据,而且有违规之嫌,大多都无法写入正式的合同中,而购房人在收房时具体得到的赠送面积,就更难以和此前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面积做出直接的比较。

另外,中央空调、新风系统、物业费??开发商承诺的“赠品”,很多都停留在置业顾问的口中。虽然在日趋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开发商完全推翻此前承诺的情况并不多见,但由于未写入合同,购房人难以得到与之前承诺一致的赠送权益。

补充协议小心埋雷

有过几次买房经历的购房人都知道,买房时的正式合同中很难有猫腻或陷阱,真正有价值的内容主要都在购房补充协议里。

在北京,无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交易,使用的合同范本都是由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条款都是不能随意修改的。所以,关于交易的很多个性化的内容,都体现在补充协议中。

以《广厦时代》拿到的一份商品房期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为例,有关该套房屋的精装修标准、购房资格责任认定、公摊面积比例和位置、延期交房及办贷款违约责任、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时间等都在补充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

由于在购房交易过程中,购房人要签上百个名字,很多购房人签到最后,已无暇顾及合同本身的内容,只是机械的签名。但专家建议,购房人对于补充协议,一定要认真地阅读了解,及时提出自己的异议。例如精装修标准和使用的品牌、延期交房的赔付标准及延期交房的责任认定,这些都是买卖双方比较容易发生纠纷的条款。

不过,在购买新房时,无论是正式合同还是补充协议,基本都是确定的,购房人很难左右合同内容本身。而二手房交易,补充协议就尤为重要。专家指出,二手房交易时,补充协议应尽可能覆盖双方可能产生纠纷的一切内容,不仅要考虑到买房过程中的问题,买房后的一些事宜也要做出约定。例如,关于房屋原业主的户口迁出时间期限、对学位的占用等等,这些细节问题都应在补充协议中有所体现。

长周期交易变数多

由于限购政策等原因,目前市场上一些购房交易周期被迫拉长,其中的变数就变得难以预料。

在环京的一些项目,限购的升级让很多购房人失去了购买资格,为了吸引购房人,部分开发商推出了先签署《认购协议》,锁定房源和价格,帮助购房人开始缴纳个税,满三年后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销售方式。

拉长的三年成交周期,中间就隐藏了一些不确定的风险。即使是办理了网签,没有过户之前,风险依然存在。一位购房人告诉《广厦时代》,他此前在环京某区域购买了一套准现房,已经成功地提交了网签,但在办理贷款、过户的过程中,该区域楼市交易被突然叫停,他未完成的交易就被无限期地搁置了下来。如今虽然该楼盘已经建好达到交付标准,他也无法进行收房,而且能否买到这套房,尚属未知数。

而在二手房方面,由于市场上连环单的增加,交易周期也被拉长。历时多月的连环单中极易出现问题和风险,专家指出,连环单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类:

排名前列,购房资格问题。如果购房人先买后卖,自己的房屋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卖出,未能及时腾挪出购房资格,签约时无法通过购房资格核验,就会带来相应的违约问题。

第二,购房款问题。由于连环单交易方很多都面临卖房筹首付或房款的情况,因此卖房时的资金贷款进度直接关系到下一单交易成功与否。

第三,税费问题。这一问题是很多连环单业主所忽视的,按照现在的政策,满二少有的房源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购房人在前一套房源没有办理完交易时就已经进行了新房源的网签,那另一位购房人在网签时,系统中显示原房主名下就变成了两套房源,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增加了购房成本,极易产生纠纷。

专家指出,正因为连环单中蕴含的这些风险,购房人在涉及这类交易时,需要将相关的不确定因素考虑好,在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详细的约定。

买房后的“坑”

个人买房信息被泄露

每天被打电话询问房子要不要卖、要不要买新的、要不要出租、要不要装修??这是很多购房人在买房后遭遇的困扰。

有购房人表示,在买房后,他几乎每天都会接到房子相关的推销电话,而且对方清楚地知道他的姓氏和购房的小区,不堪其扰。即使每次都表示了拒绝,对方依然会执著地打过来。尤其是在收房后,他一天就可以接到五六家装修公司的电话,他怀疑,就是开发商的某个环节泄露了他的个人信息。

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50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对于自身的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做的也十分有限,不过现在对于电话号码也有一些保护方式,比如给手机号开通副卡功能,使用副卡号码做买房相关事宜的联系等。

另据《广厦时代》了解,目前很多品牌中介针对客户反映的骚扰问题,也推出了相关的措施来解决。链家就已经设置了“开通免电话营销”功能,购房人可以通过链家的渠道开通“免电话营销”功能,开通成功后一年内,北京链家承诺不会通过电话向客户询问、介绍、提供房屋出售、出租相关信息,同时,这一功能可随时申请取消。

先收房再谈整改

买房后面临的另一大问题就是收房。在实际 *** 作过程中,对收房百分之百满意的情况几乎不存在。

货不对板,是不少购房人在实际收房时的直接感受。一位购房人介绍,他之前收房时,发现了房子的很多问题,地面不平、窗户玻璃开裂,他将这些问题向开发商和物业一项项指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态度都非常好,但提出,要先办理手续,签收房屋,然后再逐步修复。考虑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解决问题的意愿,他一松懈,就签收了。没想到,一切才刚刚开始,精装修的房屋不断暴露各类质量问题,而且是小区大部分住户的遭遇。该购房人给《广厦时代》展示了他们小区的业主群聊天内容,主卧窗户开裂等待维修、楼上管道漏水泡坏了墙壁和吊柜、热水管出绿色的热水,不同业主在反映着不同的问题,都在等待解决。

物业公司态度一直很好,但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而且,负责对接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还在不断缩水,每天业主群里充斥着各种投诉,着实让人心烦。

先办理手续,再验收,是不少开发商在收房时采取的手段,一旦购房人验收之后,发现问题再追责就很难了。专家指出,作为业主,有权利坚持先验房,提出整改意见,后办理各项手续。同时,购房人还要了解,预交契税和收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很多开发商都要求购房人在收房之时预先缴纳契税,以此作为收房的前提。而事实上,早在2011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出台过相关规定,禁止开发商强制代征房屋契税,购房人有权选择自行缴纳契税。

专家还指出,收房时的一些动作,都是在合同中约定过的,以契税为例,一些购房合同中对契税缴纳的方式明确地进行了约定,购房人可以在签合同时约定是委托开发商代缴税费,还是购房人自行缴纳办理。

奥运会在北京召开,会在2008年前为京城地产业带来巨大收益,这一点已经获得了各界的认可。但是,大会结束后,市场又当怎样?房价是否会因为没有新的兴奋点而产生可怕的暴跌?如果奥运果真是个转折点,那它对于北京楼市的影响最终是否真正有益?

基础设施大换血

围绕奥运会的举办,北京作为主

办城市将出现一种由于注意力相对集中而产生的经济阶段性加速发展的现象,即所谓的奥运经济。根据政府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奥运场馆的建设与运营投资约为220亿,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约2800亿。可见,奥运会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中场馆建设并不是主要因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获得全面更新为地块和市场带来的增值才是最大的。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罗高波认为,奥运会的影响是相对集中的,主要集中在举办城市,在北京则重点集中在亚北地区;其次,这种影响是阶段性的,大会过后即减弱。他认为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奥运对北京最大的贡献,它带来的影响一是产生新的城市中心,第二是郊区会获得快速发展,尤其是环境的整治成效显著。

据了解,在亚北地区将拥有12条道路以及四条城市轨道形成的立体交通网络,并拥有1135公顷的国家奥林匹克公园和13000亩的国家森林公园,环境大幅改善。横向对比悉尼、汉城等城市发展,可以看出只要是基础设施搞好了市场情况就会好。

华高莱斯顾问公司营销总监公衍奎认为,亚奥对南城的影响是对整个基础设施的投入,南城有很多道路也在修建,这样的话南北的差价就可能会缩小。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亚奥的密集的程度还是让南城差距拉大,短期内这种配套,这种距离还是会加大。

争打奥运潜力牌

奥运给北京楼市带来的另外一大影响就是给了奥运板块一个新的发展机会,包括案名、产品、风格等在内,新的房地产项目无一不打奥运牌。

譬如去年至今开盘的项目,靠近国家森林公园的就叫做什么澳林春天、澳林PARK、倚林佳园、风林西奥中心等。或者有的项目谐“奥运”的音,叫做傲城以及北奥国际等等。这些项目以住宅为主,密度、绿化等品质和价格较以往均有所提高,比如北苑家园的单价就随奥运进程水涨船高,上升了千元左右。

此外,沉寂已久的高档公寓项目在亚奥板块再次异军突起,荣尊堡、九台2000、凯旋城等公寓项目均保持了良好的销售态势。

亚北形成新中心

论坛期间,包括罗高波等专家提出了“城市中心北移”说,他们认为亚北将成为新的城市中心之一。罗高波称,“我觉得最大的机遇跟挑战在于,奥运把北京的城市总体规划给改了,这个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整个城市中心会北移,北移之后,原来的城乡接合的地位,今后将是新城市中心。”

以前,北京是以天安门为中心的,但是现在以天安门为中心,国贸跟复兴门一个是在东边一个在西边,并不对称。原来的对称点和已经严重偏离,如果想使一个城市的发展平衡,有两种办法,一个就是把原来的经济落后的地区发展起来,比如说给南城巨额投资,让它的经济迅速腾飞;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移动中心点,使其平衡,如果现在仍一定以长安街为中界线,北京发展肯定是不能平衡,因此城市中心北移势在必行。

“大家去看一下,北五环跟北六环之间很远,但南五环跟南六环之间规划却那么窄,为什么会这样?我觉得从这个规划可以反映,现在市政府已经把亚北作为了城市中心区,三大中心区。”罗高波如此解释自己的“北移说”。

价格涨落看需求

业内有种说法,称2008年后,北京房地产价格必然大跌。专家对此意见不一,但多数人认为,房价的涨落最终看需求,如果奥运前夕,价格上涨幅度严重脱离了市场,价格必然回调。

中原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徐成峰认为,奥运会带来的需求是很大,但它的大规模是短暂性的,不能带来这个地方物业持久经营。据中原的了解和分析,奥运主办城市在开完奥运会之后,都会有房地产价格的下跌,并且趋势很明显,下跌幅度很大。

罗高波不赞成房价一定会跌,他认为一个地方的变化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要看政府对这个地区的发展规划,对这个地方的投资。北京跟其它国家的举办城市发展情况不一样,市民的这种购房需求极其巨大,需求并未获得满足,因此市场不会迅速恶化。

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陈剑博士表示,在今后几年里,由于奥运因素的影响,北京的房地产业将会有一个巨大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如果超出了范围,预期房价会有所下降。很多人认为,在北京的整个城市改造过程中,奥运会更多带动的是北京北部地区的发展,但陈剑认为,在整个北京城市改造过程中,在2008年以前,北京的南城在基础设施方面也会有一系列的动作,包括建设北京站,南大街,南六环,整个亦庄地区,城南基础设施的迅速提升,将使北京南城的发展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差价将进一步缩小。我们认为今后的几年,南城整个基础设施的提升,整个北京城市改造的成功,使南城的房价急剧的升值,使整个南北差价有所缩小。罗高波

罗高波 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理事、美国南加州大学房地产硕士、同济大学建筑管理工程学士。

未来住宅保障体系中的实物补贴可能将分为三个等级:廉租房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限价商品房将面向拆迁户或无房户

8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从一位建设部官员处了解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廉租房、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三者将共同组成实物型的住宅保障。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称:目前“重买轻租”的住宅市场将变成“租售并举”的市场,廉租房建设将被强化,而经济适用房或将淡出历史舞台。对此,建设部出面辟谣表示,廉租房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

租赁型经适房面向低收入人群 将会成发展方向

8月8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透露说,“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可能取消!只不过,下一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等机制会有变化,比如会出现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等。”

经济适用房新政完善住房保障 以租代售将是趋势

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停放的宝马轿车(摄于6月23日)。新华社发

======= 建设部:经济适用房制度绝不会取消 =======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经济适用房制度绝不会取消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可能取消!只不过,下一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等机制会有变化,比如会出现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等。”针对有媒体报道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8月8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廉租房制度将成为未来中国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我国将加强廉租房的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该负责人透露:“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可能做出调整,这是促进我国住宅租赁市场发展的一项措施,有可能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变以前的单纯销售为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政策一旦研究制定,将对外公布。”

建设部: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说法是讹传

我国住宅市场将逐步从“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

“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的说法并不确切。8月7日,建设部相关人士就此问题表示,目前,我国的廉租房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

建设部相关人士称,真正切实的做法是将在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添加经济廉租、限价房等新内容,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廉租房适用于低保人群,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在我国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上,属于不同层次、满足着不同人群的需求。

该人士表示,认为“廉租房将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的理解是对目前我国住宅市场将逐步从“销售为主”到“租售并举”过渡的一种误解。由于目前我国二手房的租赁市场还远远不够发达,目前,建设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从而扭转目前社会上存在着的“重买轻租”的局面,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

住宅保障体系酝酿 经济适用房或将"以租代售"

经济适用房将以租代售

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媒体报道的方案,实际上先于今年的宏观调控政策诞生,但早已被否决。取而代之的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共存的新方案。

在新方案中,经济适用房将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

上述建设部官员向记者作出解释,中国的房屋产权为70年。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但一个家庭的收入可能在70年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次性的出售令经济适用房制度缺乏退出机制。

======== 百姓: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了谁? ========

这是北京天通苑一套出租房屋,其精装修后的卫生间安装了冲浪式浴缸(摄于6月23日)。 新华社发

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

但记者近日不断接到线索投诉,称这个根本不像经济适用房的小区,其数百套住房也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

郑州政府机关以经济房名义团购豪宅

经济适用房:莫让百姓望而却步

“豪华”经济适用房与“权力福利”

======= 专家:经济适用房制度应取消 =======

专家:经济适用房制度应取消 提供低价消费房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住房开发属性定性不准确,整个房地产开发完全商品化,导致房价高烧不退。”长期从事城市经济研究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94%的住房开发定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只占6%,但其性质却是微利“商品房”,而廉租房则不足1%

揭开经济适用房“机关团购”疑云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龙鑫苑经济适用房小区被该市某直属机关团体采购的消息经媒体曝光后,经济适用房如何不再被权力染指的话题再次被社会舆论推向了风口浪尖。然而,经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临近的龙祥苑、龙杰苑两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同样存在此种“隐情”,参与团购者则包括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及其多个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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