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原则,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半径5km的圆。因此在项目评价范围内布设了6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点分别设在明星村、向前村、外海地税局、麻原派出所、白水带风景区、汇源新苑。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位置图详见图1。
于5月16日—5月22日对评价范围测点进行连续7天的监测。
1、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
本项目的大气环境现状监测项目为NO2、SO2、PM10、TSP。
监测频率为一期。NO2、SO2连续监测7天,每天4次,分别于02:00、08:00、14:00和20:00进行监测,PM10、TSP每天连续采样12小时,测得各监测因子的日平均浓度。
NO2和SO2使用装有吸收液的多孔坡板吸收管(NO2项目在进气口接有氧化管),用大气采样器在现场采样,送回化验室分析,一般当日完成。标准曲线在监测前绘制,采用721或722型分光光度计测定吸收度。整个分析过程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规定进行。PM10和TSP用自动采样器采样后,送化验室分析。
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编制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986)》等规定的方法。各项目具体选定的分析方法和最低检出限如表1所示。
表1 大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项目 分析方法 最低检出限值 单位
NO2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0.015 mg/m3
SO2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0.007 mg/m3
PM10 重量法 0.001 mg/m3
TSP 重量法 0.001 mg/m3
1.监测的内容,即需要测量什么指标。2.监测设备选型。
3.系统安装方案。
3.1 选择监测点。监测点进气打孔安装技术方案。
3.2 监测室的搭建。
3.3 系统布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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