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辨别机制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辨别机制,第1张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商业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平台,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

本办法所称直播间运营者,是指在直播营销平台上注册账号或者通过自建网站等其他网络服务,开设直播间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人员,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

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是指为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提供策划、运营、经纪、培训等的专门机构。

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或“平台内经营者”定义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第四条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直播营销平台

第五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六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直播内容管理专业人员,具备维护互联网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力,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签订协议,要求其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招募、培训、管理流程,履行对直播营销内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义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列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禁止商业推销宣传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营销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直播行业已进入强监管期,整治低俗直播乱象要标本兼治。作为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直播平台,一、提高主播准入门槛,对入驻平台的主播进行实名认证。二、健全内容审核制度,通过管理和技术双重手段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审核。三、建立实时举报、即时阻断机制,对涉嫌低俗直播的内容及时提醒、限流和封禁。目前各直播平台大都采用人工与AI相结合的方式对主播资质和直播内容进行审查,这种做法可以极大程度强化账号管理,遏制违规内容。比如,很多直播平台将网晴科技作为内容安全服务商,借助“AI+人工”一站式、系统化的内容安全解决方案,来提升自身内容监管能力。“网晴内容安全智能审核平台”可以对注册用户的头像、昵称、简介和实名认证三要素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审核,确保认证信息真实可信直播内容审核在直播过程中进行进行逐帧AI审核,将机审结果推送至专人审核,实现机审结果快速辅助人工审核。支持对接主流直播平台,并且具备d幕审核、评论审核的能力,对问题直播可进行一键下线 *** 作。

《办法》的上位法依据

《办法》的上位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当《办法》的适用遇到困难时,可以回到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来寻找合适的路径。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利用平台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或“平台内经营者”定义的市场主体的,还应当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part II

《办法》管理的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为媒介,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营销的商业活动,适用《办法》管理。

《办法》规范的主体可以分为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囿于篇幅有限,本文先就《办法》对平台管理进行解读,在今后的推文中,再对其他主体的合规要点进行介绍。

part III

直播营销平台

平台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笔者仔细研读了《办法》,认为平台可以从自身建设和对营销行为管理2个方面来梳理并规范自身行为。

平台自身建设

3.1

平台设立时应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平台从事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平台还应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重点关注账号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平台还应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列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禁止商业推销宣传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营销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尽到对使用者的告知义务。

3.1.1信息安全管理

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方面,平台应具备维护互联网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力,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直播内容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1.2规范营销行为

平台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期限,及时处理公众对于违法违规信息内容、营销行为投诉举报。

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初始平台也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

平台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对网络直播营销进行宣传、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参见:电商直播合规:警惕网络直播带货中的各种坑(一)——浅析直播带货各主体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的行为)特别是对利用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虚拟现实、语音合成等技术展示的虚拟形象从事网络直播营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

3.1.3未成年人保护

平台应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直播营销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平台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平台对营销行为的管理

3.2

3.2.1身份管理

平台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进行基于身份z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办法》特别强调,认证应当进行动态管理——在每次直播开始前都要核验所有参与直播营销人员(运营者)的身份信息。对与真实身份信息不符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网络直播发布的,平台不得为其提供直播发布服务。同时,平台还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平台还应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签订协议,督促其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招募、培训、管理流程,告知其切实履行对直播营销内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平台应视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应当列入平台黑名单,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2.2内容管理

平台对于网络直播营销信息要开展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特别是加强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及时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为了满足前述要求,《办法》提出,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d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施,并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平台还应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合规情况、关注和访问量、交易量和金额及其他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级别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

平台要特别重视“通知-删除”规则对于平台管理的作用。笔者认为,在现行法律体系和规定下,《办法》施行后,“通知-删除”规则在对平台责任的认定和划分中仍将起到基础且核心的作用。如《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直播营销平台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对网络直播营销进行宣传、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如果直播营销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具体必要措施在《办法》第十四条【1】的规定),则很有可能被要求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应当知道”的判断,笔者认为,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2】的规定。

涉税管理

3.3

税收问题在电子商务领域越来越受到重视,平台有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的义务。平台要告知运营者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依规向税务机关报送身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以上是笔者总结归纳的《办法》对直播营销平台提出的要求,可以说是全面且具有很强的实 *** 性,直播营销平台应认真“对标对表”,及时为自己打上合规补丁,以免因承担法律责任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具体法律责任的规定,将在之后的推文中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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