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B法则,即属性,作用,益处的法则。FAB对应是三个英文单词:Feature、Advantage和Benefit,按照这样的顺序来介绍,就是说服性演讲的结构,它达到的效果就是让客户相信你的是最好的。
FAB销售法则是销售技巧中最常用也是最实用的技巧,但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技巧。常见问题:
F:产品特征(属性)
A:产品特点(作用)
B:产品优势(益处)
从特征到特点到产品的优势,逐步介绍,这就是FAB销售方式。
扩展资料:
案例一:
小李是卖电脑的,一日,来一实用性客户。问:市场上电脑分国内品牌和国际品牌。“有人说国内品牌好,也有人说国际品牌好”你说我到底该选择什么品牌呢?小李拿了一台国内品牌的电脑和一台国际品牌的电脑,说:国际品牌的电脑可以放在地上给你踩上去试一下。
停住不说了——她省略了所推荐电脑的作用和特点同样份量很重这后半截话,也就是买国际品牌电脑质量非常OK。这就是FAB法则在销售展示中的用处。
现实中的每一个产品都有各自的特征,当你们说产品的某个功能比竞争对手好的时候,客户就会产生非常大的抵触情绪。实际上,在销售中把A(Advantage)翻译成作用会更好一些,作用(Advantage)就是能够给客户带来的用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FAB法则
FAB法则,即属性、作用、益处的法则。
因为在销售的FAB中不应把Feature翻译成特征或特点,而应翻译成属性,即你的产品所包含的客观现实,所具有的属性。比如,讲台是木头做的,木头做的就是产品所包含的某项客观现实、属性。
很多销售人员顾名思义地把它翻译成了优点,优点就是你们比竞争对手好的方面,这自然会让客户产生更大的抵触情绪,因为你们所面临的竞争对手非常多,相似的产品也很多,你们的产品不可能比所有的产品都好。
FAB销售方式:
一、过分强调产品属性
初级销售在沟通过程中将销售重心放在产品的属性上,比如桌子的木头是什么材质,这个材质的木头来自哪里,木头到底有多好等。但是很多专业内容对于购买者而言无异于天书,客户往往会觉得产品过于复杂,而放弃购买。
二、将作用和益处混淆
产品的作用是产品本身所固有的,无论谁购买这个产品,产品的作用都是固定不变的;但是益处却是特定的,不同的人购买所获得的益处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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