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Finance Consultant),是指具备专业财务知识为顾客提供投资理财咨询策划服务的专业人员。财务顾问在各个公司跟各个行业的工作职责跟服务内容都有所不同。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责,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根据有关规定,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
收购人未按照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责,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保证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应当拒绝为收购人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财务顾问为履行职责,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协助其对收购人进行核查,但应当对收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
扩展资料:
财务顾问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优势地位虽然已在一些银行有所显露,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三个误区需要我们避免:
(一)避重就轻
怎样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财务顾问服务,并不取决于不同机构竞争者在不同领域具有的资源优势,而在于能否针对客户的重点问题做客观准确的诊断,并“对症下药”。而实际中各种领域的财务顾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避重就轻的问题。
(二)大方案为“赢”方案
咨询机构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合适方案。而实际中不少咨询单位喜欢搞“假、大、空”,即:无病呻吟,无中生有;题目过大,缺乏重点;空洞无物,实施性差。
因为这样的咨询问题不仅容易在咨询机构和客户之间产生意见分歧,从控制风险的角度考虑,咨询题目越小越具体,越可能给客户带来实际的收益,咨询的结果越有意义。
(三)“说到”不必“做到”
很多咨询类机构重视营销,轻项目管理,一旦咨询合同签订下来便放慢工作节奏,不积极组织团队完成项目。这样可能会令客户不满意,甚至砸掉自己的牌子。
而实际中咨询客户一方面可能对咨询报告的精髓理解方面存在偏差,另一方面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疑难问题,所以咨询机构有必要协助客户实施方案,有必要时可以指定专门人员协助项目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顾问
(1)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收付款凭证核对。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记账过程中,由于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会发生重记、漏记、记错方向或记错数字等情况。账证核对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一笔一笔地进行。检查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方法更正,确认账证完全一致。
(2)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分类账的核对。
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账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是,由于两种账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账,而且总账一般是汇总登记,在汇总和登记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日记账是一笔一笔地记的,记录的次数很多,也难免发生差错。因此,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账会计进行核对。平时要经常核对两账的余额,每月终了结账后,总分类账各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定要将总分类账中现金本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账的本月收入(借方)合计数、本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账账之间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账账相符。
(3)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的核对。
出纳人员在每天业务终了以后,应自行清查账款是否相符。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实际工作中,凡是有当天来不及登记的现金收、付款凭证的,均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账的付款凭证金额-未记账的收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账账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反复核对仍不相符的,即说明当日记账或实际现金收、付有误。在这种情况下,出纳人员一方面应向会计负责人报告,另一方面应对当天办理的收、付款业务逐笔回忆,争取尽快找出差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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