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与国际营销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综合,它包括价值观、伦理观、道德规范、宗教、艺术、语言、审美观、生活风俗习惯等。人们的消费方式、需求或欲望的优先次序以及满足需求或欲望的方式都属于文化范畴,文化影响、形成和决定人们的生活方式。而市场营销是指为满足个人和社会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而去提供恰当的或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文化的观念和价值观存在差异必然导致社会需求差异的出现,可见营销满足公司客户的不同需要或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文化为基础的,所以成功的国际市场营销者应该努力去理解他所要开拓的市场所遵循的文化规范。事实上,文化渗透到国际营销的各项活动之中,包括市场调研、市场细分和定位、营销组合、售后服务以及跨国谈判。文化差异的普遍性,给国际营销活动的开展带来很多的障碍,理解文化差异是企业开展国际营销的必要前提。
二、文化差异在国际营销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价值观的差异导致消费行为及消费方式的差异
价值观制约和支配着个人或组织的宗旨、信念、行为规范和追求目的。不同的价值观直接影响到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差异。西方国家与东方国家相比,消费者对价值观有着明显的差异,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消费行为。西方人懂得感官享受,追求自由的生活,他们总想方设法用物质来满足自己的现实生活,这与东方人传承勤俭节约的文化美德似乎是一对矛盾。所以在国际营销中,营销人员必须充分了解这些外在的消费文化差异,从而制定相应的策略。
(二)语言和行为习惯的差异
语言和行为习惯在国际营销中是首当其冲的。世界上的语言千差万别,即便是同样的语言,不同的翻译方式,也会有非常大的差别。语言是营销人员的交流工具,在国际营销中,不同的国家,可能使用不同的语言。懂得一个国家的语言极其重要。成功的国际营销者必须善于交流,不仅要会说这种语言,而且要能够彻底了解。这样才能在向顾客介绍产品以及了解顾客的需求时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选择消费者乐于接受的语言文字。
(三)宗教信仰的差异
多数国家历史上信仰某种宗教,宗教信仰构成了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对国际营销的影响也非常大,宗教信仰的破坏有时候会导致民族冲突。企业要进入东道国,必须严格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尤其在宗教势力强大的国家更要特别注意尊重当地的信仰,它是文化差异中最为敏感的因素。它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
三、跨国营销中文化差异的应对策略
文化差异确实使国际市场营销的活动复杂化,我国企业在跨国营销中如何应对文化差异呢?
(一)延续母国文化
延续母国文化策略是指一国的企业在开展跨国营销时忽视东道国文化环境,将在国内取得成功的产品或经验直接向东道国市场延伸的一种营销模式。文化差异可能导致企业跨文化营销的障碍,但很多情况下企业背后某种特定的文化差异在异质文化市场上会因其独特性、新颖性而赢得当地消费者的关注,甚至偏爱。
延续中国文化取向模式是在中国文化与东道国文化之间的差异比较小,中国企业的文化整合能力比较低时所采取的一种模式。中国企业在开展跨国营销的初级阶段所采用的跨文化营销模式应该是中国文化取向模式。这意味着企业在开展跨国营销时,从延伸在中国的业务和营销组合开始充分运用企业在国内做的较好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跨文化营销。
(二)有效的跨文化培训
在一项对跨文化培训的研究是否有效的全面调查表明,有占绝对优势的证据支持这种培训促进了跨文化交流技能的提高,并导致了更高的工作绩效。比如,未经过培训的企业中,每一百名派往沙特阿拉伯的美国人有20人提前回国,因为他们无法逾越文化隔阂,但经过培训的壳牌石油公司的员工只有8%无法适应文化的调整。这项研究证明了跨文化培训的价值,无论受过哪种方式培训的员工,都比没有受过培训的人出色。
(三)文化融合创新
此策略意在建立第三种文化,即创造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考虑各方文化而又超越原有文化的新文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文化融合。创造第三种文化不是简单的文化妥协,而是各种文化达到某种和谐。文化差异在跨国营销中有一种潜在的优势,如果能很好地把握差异并转化矛盾,将不同的语言、文化和价值融合起来,最终结果是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增加企业的财富。通过不同文化的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形成一种新的、统一的企业文化。
结束语:
文化作为人类知识、信仰、伦理、法律、风俗习惯等的总和,在塑造个人、群体、和整个社会(国家)的许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诱导着人们的价值追求,推动着社会的消费需要,而且调节着群体的经济行为,影响着经济运行机制等等。国际市场营销作为企业经营运作的一种方式,自然也不可能在没有文化的真空运作。文化没有对错好坏,只有差异。因此跨国企业和国际营销者必须重视文化差异为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及时调整企业的国
影响国际商务谈判的因素很多,如国际经济因素、政治环境、法律的多元化及 文化 等,而文化因素是最难以把握的。它是一个民族或群体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所形成的在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生活态度、 思维方式 、行为准则、风俗习惯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区别于另一民族或群体的显著特征。下面我整理了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供你阅读参考。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一)语言差异
国内谈判中,谈判双方通常不存在语言差异(谈判者通常都认同并能使用共同的官方语言),从而也就不存在由于使用不同语言而可能导致的相互信息沟通上的障碍。但在涉外商务谈判中,语言问题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问题始终值得引起谈判者的注意。即便是在使用同样语言的国家,如使用英语的美国、英国,在某些表达上仍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语言差异,特别是在两种语言中都有类似的表达但含义却有很大差别时,以及某种表达只有在一种语言中存在时,极易引起沟通上的混淆。如在中国,政府管理企业的 方法 之一是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企业规模等评定企业的等级,如“国家级企业”、“国家二级企业”等,在美国则没有这种概念。简单地将“一级企业”、“二级企业”解释为‘ first class enterprise”和“ second class enterprise”,很难让对方理解这种表达的含义,起不到在国内谈判中同样表达所能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可能使对方产生误解,如将“二级企业”理解为 “二流企业”。在拟定谈判协议时,语言差异问题更值得予以深人的分析和研究。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二)沟通方式差异
不同文化的人群有其所偏好和习惯的沟通方式。涉外商务谈判中的双方经常属于不同的文化圈,有各自习惯的沟通方式。习惯于不同沟通方式的双方之间要进行较为深入的沟通,往往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高内涵文化国家,如中国、日本等,人们的表达通常较为委婉、间接而在低内涵文化国家,直截了当的表达则较为常见。高内涵文化的谈判者比较注重发现和理解对方没有通过口头表达出的意思,而低内涵文化的谈判者则偏爱较多地运用口头表达,直接发出或接受明确的信息。来自这两种不同文化的谈判者在进行谈判时,一方可能认为对方过于鲁莽,而另一方则可能认为对方缺乏谈判的诚意,或将对方的沉默误解为对其所提条件的认可。沟通的差异不仅表现为表达方式的直接或间接,还表现为不同国家或地区人们在表达过程中动作语言(肢体语言)运用上的巨大差异。有些国家或地区的人们在进行口头表达的同时,伴随着大量的动作语言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的人们则不习惯在较为正式的场合运用幅度较大的动作语言。值得注意的是,与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一样,动作语言同样也表现出一定的地域性,同样的动作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完全不同,甚至会有截然相反的含义。对动作语言认识和运用的差异,同样会给谈判中的沟通带来许多问题。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三)时间和空间概念上的差异
大量研究表明,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人们的时间概念有着明显的差异。就谈判而言,有些国家或地区的谈判者时间概念很强,将严格遵守时间约定视为“一种起码的行为准则,是尊重他人的表现”。如在美国,人们将遵守时间约定看成是商业活动及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准则之一,比预定时间提早到达经常被视为急于成交的表示,而迟到则会被看成是不尊重对方,至少也是不急于成交的表示。但在拉丁美洲或阿拉伯国家,如果这样去理解对方在谈判桌上的行为,则可能很难达成任何交易,这些地区或国家的谈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时间概念。
空间概念是与时间概念完全不同的问题。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人们形成了不同的心理安全距离。在与一般人的交往中,如果对方突破这种距离,就会使自己产生心理不适。有关研究表明,在某些国家,如法国,在正常情况下人们相互之间的心理安全距离较短,而一般美国人的心理安全距离则较法国人长。如果谈判者对这一点缺乏足够的认识,就可能使双方都感到不适。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四)决策结构差异
谈判的重要准则之一是要同拥有相当决策权限的人谈判,至少也必须是与能够积极影响有关决策的人员谈判。这就需要谈判者了解对方企业的决策结构,了解能够对对方决策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等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存在着很大不同,商务活动中的决策结构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在国内商务活动中一贯的眼光去评判对手,可能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如在有些国家,企业本身对有关事务拥有最终决策权,而在有些国家,最终决策权则可能属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方企业的认可并不意味着合同一定能合法履行。而同样是在企业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企业内部的决策权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也会有很大的差异。
在注意到不同国家企业决策结构差异的同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介入国际商务活动的程度和方式。政府对国际商务活动的干预包括通过制定一定的政策,或通过政府部门的直接参与,来鼓励或限制某些商务活动的开展。在通常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对国际和国内商务活动的介入程度较高,但这并不等于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不介入企业的国际和国内商务活动。在工业化程度较高的意大利、西班牙及法国,某些重要的经济部门就是为政府所有的。当商务活动涉及国家的政治利益时,政府介入的程度就可能更高。 20世纪 80年代初跨越西伯利亚的输油管道的建设问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当时某一美国公司的欧洲附属公司与苏联签订了设备供应合同,但美国公司及其欧洲附属公司在美国和欧洲国家的政府分别介入的情况下,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美国政府要求美国公司的附属公司不提供建设输油管道的设备与技术,而欧洲国家的政府则要求公司尊重并履行供应合约。争议最终通过外交途径才得以解决。由于涉外商务活动中可能面临决策结构差异和不同程度的政府介入,因而涉外商务谈判可行性研究中的对手分析远比国内商务谈判中的有关分析复杂,在某些情况下,谈判者不仅要有与对方企业谈判的安排,而且要有与对方政府谈判的打算。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五)法律制度差异
基于不同的社会哲学有不同的社会发展轨迹的差异,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存在着很大区别。要保证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谈判协议能够得以顺利实施,正确认识法律制度的差异是不可忽视的。与此同时,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仅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得以遵照执行的程度也有很大不同。在涉外商务谈判中,谈判者需要遵守那些自己并不熟悉的法律制度,同时,还必须充分理解有关的法律制度,了解其执行情况,否则就很难使自身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六)谈判认识差异
不同文化中人们对参与谈判的目的及所达成的合同的认识也有很大差异。如在美国,人们通常认为,谈判的首要目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是与对方达成协议,人们将双方达成协议视为一项交易的结束,至少是有关这一交易的磋商的结束。而在东方文化中,如在日本,人们则将与对方达成协议和签署合同视为正式开始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对达成协议的这种理解上的差异直接关系到人们对待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变化的态度。根据完成一项交易的解释,双方通常就不应修改合同条件,而若将签署协议视为开始合作关系,则随着条件的变化,对双方合作关系做某些调整是十分合理的。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七)经营风险的差异
在国内商务活动中,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因国内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变化而可能导致的国内市场条件的变化。在涉外商务活动中,企业在继续面临这种风险的同时,还要面对远比这些风险复杂得多的国际经营风险,包括国际政治风险,如战争、国家之间的政治矛盾与外交纠纷、有关国家政局及政策的不稳定等国际市场变化风险,如原材料市场和产成品市场供求状况的急剧变化汇率风险,如一国货币的升值或贬值等。国际商务活动中的这些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就会对合作双方的实际利益产生巨大的影响,会对合同的顺利履行构成威胁。因此,谈判者在磋商有关的合同条件时,就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并在订立合同条款时,考虑采取某些预防性 措施 ,如订立不可抗力条款,采用某种调整汇率和国际市场价格急剧变化风险的条款等。
跨文化商务谈判因素(八)谈判地域的差异
在面对面的国际商务谈判中,至少有一方必须在自己相对不熟悉的环境中进行谈判。由此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长途旅行所产生的疲劳、较高的费用、难以便捷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资料等。这种差异往往要求谈判者在参与国际谈判时,给予更多的时间投入和进行更充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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