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十四条措施:鼓励房企打折促销让利销售

哈尔滨出台十四条措施:鼓励房企打折促销让利销售,第1张

11月18日,据东北网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支持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哈尔滨市将印发《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共计十四条扶持措施,其中明确鼓励房企采取打折促销、团购等方式让利销售新建商品房;同时公积金贷款项目随时提交随时审批。

《通知》中明确鼓励房企让利销售。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并鼓励开发企业对销售的住宅房屋、居住型公寓等新建商品房进一步让利给购房群众,在此基础上,对援鄂人员、抗疫受表彰人员等特殊贡献群体购房的,予以购房更加优惠的政策。政府将对让利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给予表彰、嘉奖。

对新建商品房销售下行压力较大的区及县(市),及时通报本地新建商品房库存量、销售量和下行压力等情况,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采取打折促销、团购等方式让利销售新建商品房。

在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通知》提到,公积金贷款项目实现项目签约网上审批,由原有每周召开审贷会,调整为单个签约项目随时提交,随时审批。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时,将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原来的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10月份,哈尔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2.8%,在70个大中城市中,同比涨幅排名第48位。

以下为十四条具体扶持措施:

一、2020年度,对在哈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2019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延至2021年12月31日再做调整(2020年度参照执行,红牌企业除外)。

二、2021年12月31日之前,纳入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只留存监管资金额度的3%用于庭院的绿化、道路、照明等后续配套工程建设,其余资金开发企业可以随时申请,直接拨付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注的施工单位账户。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单位可申请以承诺方式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逾期违约未足额缴纳的,按规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符合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签约其他有关规定的,可以受理项目签约。

五、公积金贷款项目实现项目签约网上审批,由原有每周召开审贷会,调整为单个签约项目随时提交,随时审批。

六、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七、公积金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可按月分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购房贷款,同时开通网上办理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八、将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原来的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

九、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十、支持哈尔滨银行等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居住用途的公寓产品给与享受住宅按揭贷款同等政策支持。对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煤气收费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十一、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并鼓励开发企业对销售的住宅房屋、居住型公寓等新建商品房进一步让利给购房群众,在此基础上,对援鄂人员、抗疫受表彰人员等特殊贡献群体购房的,予以购房更加优惠的政策。政府将对让利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给予表彰、嘉奖。

十二、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可在联机备案系统中行使合同签订、解除自主权,每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次数限定为一次。

十三、对新建商品房销售下行压力较大的区及县(市),及时通报本地新建商品房库存量、销售量和下行压力等情况,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采取打折促销、团购等方式让利销售新建商品房。

十四、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属地主体责任,严格指导企业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复工复产。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税务、金融、住建、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同,积极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适时研判房地产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落实防疫措施和搞好生产经营两不误,共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记者 计思敏)12月16日,澎湃新闻从广西桂林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桂林市印发关于《桂林市加大重点行业扶持力度冲刺四季度经济工作若干奖励措施的通知》。

对于房地产业,《通知》提到,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贡献奖励。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五城区单个楼盘销售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排序,排第1位的,发放30万元消费券;排第2位的,发放20万元消费券;排第3位的,发放10万元消费券(全额抵扣券,可于领券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商贸企业购买百货、家电、车辆等)。

对购房者来说,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房也将予以补贴。按照《通知》,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桂林市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成交合同额的1%发放消费券补贴购房者(全额抵扣券,可于领券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商贸企业购买百货、家电、车辆等)。

按照某平台数据,12月桂林新房均价583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0.32%,其中象山区新房均价8220元/平方米;秀峰区新房均价8525元/平方米;叠彩区新房均价7400元/平方米;七星区新房均价8586元/平方米;雁山区新房均价6150元/平方米。

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桂林对于房企进行贡献奖励,有创新性,有助于鼓励房企经营,带动房企四季度经营业绩的提振。同时,桂林在补贴给房企消费券的同时,有助于带动其他领域的消费活跃,也是通过提振房地产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此类 *** 作对于各地激活消费市场也有启发。

严跃进提到,近期关于购房补贴等激活住房交易的做法有很多,包括提供购房补贴、契税补贴、购房券,对人才进行定向补贴和提供低息贷款,对企业发放消费券奖励等。此类做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真正降低了购房成本,有助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至少有10个地方出台鼓励性的购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包括湖北荆门、江苏南通海安、重庆万州、河南开封、河北保定、河南新乡、广西桂林、浙江金华武义、安徽芜湖、湖南衡阳等。

通过观察可以看到,湖北荆门、江苏海安、安徽芜湖均通过购房补贴的方式来吸引人才。

某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从近期放宽人才购房限制政策来看,都是提供了相应的补贴,一方面是通过政策放松来达到吸引人才落户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从侧面提升当地楼市的热度。但值得关注的是,相比于上海等一线城市和楼市相关的放松落户,三四线城市放松本身对于楼市拉动的诉求更为直接一些。

相较于通过吸引人才从而带动楼市的进一步升温,另外一些城市落地的购房补贴则更为实在,但时限却又有一定限制。

例如,桂林是对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桂林市五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成交合同额的1%发放消费券补贴购房者。

湖南衡阳则明确,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6个月时间,在衡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地下车位,并办理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根据情况不同享受不同的财政补贴额度。

重庆市万州区规定,在冬季网上房交会(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凡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开发企业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商业、门面)、停车用房并网签成功的(仅限首次网签购房),实行契税减半补贴。

河南新乡于11月8日发布消息,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2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湖北荆门亦针对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支持。从12月1日起,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对居民首次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以及地下车位、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张波认为,购房补贴是实实在在的楼市政策,但目前各地的政策会有限定性,例如重庆针对的是冬季网上房交会,新乡则限定了契税优惠的时段。部分城市人才落户政策的放宽或是补贴幅度的加大,对于全国楼市的整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中央“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一旦出现“假人才,真炒房”的现象,国家必定会出手干预。同时,由于地区差异,政策实际落地后的效果也会呈现一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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