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跨省取证笔录程序

公安局跨省取证笔录程序,第1张

公安异地取证笔录应按以下流程 *** 作:1、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2、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z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3、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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