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地是什么?

摊丁入地是什么?,第1张

摊丁入地是什么?

[拼音]:tandingrudi

中国清代赋役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亦称地丁合一。

按田亩征赋和按人户派役,是中国封建王朝长期采用的征课方法。明代一条鞭法曾将赋役合并征银,但未能彻底实行,明末复遭破坏。清初基本上沿袭明制,仍征丁银,对象为16岁以上、60岁以下男子。由于人丁数经常变动,豪绅富家往往凭借权势或贿赂胥吏逃避编丁,转嫁丁银。土地兼并使矛盾进一步加剧,无地贫民苦于丁银负担,大量逃亡。江南等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人口流动频繁,户丁编审尤为困难。有些地方就将丁银匀入田赋征收,称“随粮带丁”、“丁随田办”,实即摊丁入地。康熙五十一年(1712)清政府颁布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诏”,经过后来的补充,规定:征收办粮但据康熙五十年丁册为准,以后添丁不再加征丁银。丁银额固定,为推行摊丁入地创造了条件。先是广东等省实行摊丁入地,到雍正年间开始更大规模推广。稍晚,贵州的一部分和福建的台湾府,在乾隆年间完成摊丁入地。而盛京、吉林则迟至道光、光绪间才实行。时间拖得最长的是山西,自雍正九年(1731)开始试行,到光绪初才最后完成。此外,向工匠征收的匠班银、灶户的灶丁银、屯户的屯丁银等,也同时或先后摊入地粮,因各省情况不同,摊丁入地的做法也有差异。有的将通省丁银摊入通省地粮,有的按各州县分别计摊。在计算方法上,有的按亩均摊,则“摊丁入亩”,有的按田赋银数或赋粮石数计摊,还有其他形式。

摊丁入地改变了过去地丁并行的税制,简化了征税手续,使封建国家对劳动者的人身控制相对有所松弛,这是有重要意义的。摊丁入地后,田赋加重了,但免去人头税,对于无地贫民还是有好处的。封建政府也因此免除编审,征收丁银的困难,使赋税足额更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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