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流量池是什么意思

物联网流量池是什么意思,第1张

物联卡是中国移动、联通针对物联网企业硬件无线上网的需求,在2015年中旬提出的流量解决方案(专属SIM卡)。

1、如果一个物联网项目需要很多卡,浪费就大了。使用物联网卡流量池,包一个总流量,若干张卡可分摊使用,这个卡多用,那个卡少用甚至不用都没关系,但总流量不能超过。

2、运营商会给你一个管理后台,可随时监控各卡的通讯状况。物联网项目的接入点多时,是很划算的,且该类卡可全国接入使用。

3、物联网流量池系统采用自主卡池系统,具有完整开放平台能力,支持运营商多协议的流量无缝接入,可实现大批量单独流量包的生成。

4、选择流量池模式,批量办理物联卡,所有的物联网卡都共享这里的流量,可以省钱,朋友跟沃腾合作车联网,就是办理的流量池模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叫你买流量池卡,而是自己办理一个流量池。

电梯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出入证、信箱费、可视对讲费有问题,其他正常。
1、物业管理费,正常,但是收取额度可查看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来确定额度;(正常)
2、电梯费,不合理,很少有这么收的。可要求其出具物价局审批批准收费的文件;(一般不单独收取电梯使用费)
3、水电费周转金,如果是刷卡计费的,那么也就是要先缴费后使用的,只要物业开具相关缴费证明的发票即可。(正常)
4、电梯电费分摊,不合理。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来分摊。不应该按固定收费分摊,国家早已出台相关文件,对于代收代缴费用的收取明文规定要按实际使用费用公示后分摊。
5、公共水费分摊,正常。
6、垃圾清运费,正常,不过收费额度应该查看相关文件。
7、装修保证金,正常。
8、装修垃圾清运费:苏州地区现在是按照房屋产权面积计算的。以上列出的差别出入也不大,没什么太大问题应该。
9、装修出入证:不合理。装修出入证由装修施工单位办理,业主无需办理。
10、管道煤气初装费:正常。
11、门禁卡:正常,30元基本差不多。只要不超过50元。一般物价局的监管部门都不会过问。(这事我处理过物价局的相关投诉)
12、通邮、信报箱费用,不合理。国家关于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文件号我忘记了,但详细研究过)有一条明文规定了,交房前,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应该到邮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设计建设好信件箱等便民设施,如果建设单位未建设,应由物业公司到邮电部门申请信报箱,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3、可视对讲费用,应该看购房合同里是否有这一项。如果购房合同里已经含有这一项了,那么就不需要另外收费。如果没有这一项,那么就是业主可以自选的,强制收费的话就不合理。
14、车位停放费,正常。具体收费标准查看物价局审批文件即可。
这个表格你可以打一份,然后到市物价局投诉他们物业公司违规收费,或者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住建局)物业科投诉。一般也会受理。官方给你的答复应该会更全面。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有二种缴费方式:

第一是生活用电在网上就可以交费。

第二是在指代销点交费那里交费人比较多需要排长队,最简单是网上缴费。

在现代能源供应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关系国家能源安全。2010年以来,国家电网规模增长近一倍,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电力的需求。

公司经营区全社会用电量50万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83亿千瓦,装机138亿千瓦。截至2017年底,110(66)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987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433千亿伏安。

主要职责:

构建能源互联网、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公司使命内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顺应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融合发展趋势,构建以电为中心,以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为基础平台。

深度融合先进能源技术、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实现多能互补、智能互动、泛在互联的智慧能源网络,助力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践行国有企业“六个力量”新的历史地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中当排头、做表率。

百度百科-国家电网

观点地产网讯:1月5日,住建部、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共包含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该份文件中,在部分老旧小区方面,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在行业发展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一、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流动党员、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推动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二)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街道要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鼓励街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指导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并公开结果,监督物业项目有序交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期间,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三)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机制。明确部门和单位职责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明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业运营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街道要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健全12345热线投诉转办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五)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街道要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六)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大会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约定,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权力。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劝阻。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七)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应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可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日常事务,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标准。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审计制度。
(八)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九)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街道要及时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绿化养护,协助规范垃圾投放并及时清扫清运,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编制物业服务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十一)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提倡酬金制计费方式。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公布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行业协会要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物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限的价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十二)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健全薪酬制度和员工激励制度,引入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物业服务企业在保障安全、业主共同决策同意的前提下,可利用闲置房屋用于员工住宿。符合条件的员工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四、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
(十三)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采集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共享城市管理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数据,确保数据不泄露、不滥用。依法依规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应用。
(十四)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明确处置业务流程和规范,实现智慧预警、智慧研判、智慧派单、智慧监督。
(十五)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五、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
(十六)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符合清单内容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尚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组织代为维修,并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因供水、排水、消防、电梯等紧急事项使用维修资金的,维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公开维修资金使用数额。探索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十七)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存款利率、资产规模和服务效能等因素,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维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将收益分配给业主。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业主实时查询。每年披露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维修资金监管,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推动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加大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的清缴力度。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逐步实行商品房与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并轨管理。
六、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十九)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指导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可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业务也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二十)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二十一)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加强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不同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电费计算方式不同。
1、常用的居民电费计算有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合表电价计算;
2、低压非居民客户电费计算,电费=当月电量电价倍率;
3、大工业客户电费计算,电费=电度电费+基本电费+附加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设置二级科目“代收水电费”科目进行核算,具体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怎么做账?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一般分为如下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公司只是负责代收代付,在这个过程中不会产生差价,公司不盈利,这种情形不涉及到税费。其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代收的水电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
实际支付时,做相反的分录。
另外一种情况是,物业公司代收代付水电费的过程中,有赚取差价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企业购进再卖出,需要确认对应的收入和税费。
收到款项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是指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当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在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支付水电费的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水电费 (生产车间使用)
 管理费用—水电费 (管理部门使用)
销售费用—水电费 (销售部门使用)
 贷:银行存款

这是没有权利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收取水电费的权力,除非受有关单位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收取水电费的权力,除非受有关单位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与相关单位订有委托合同,代为收取水电费,那么业主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水电总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参考资料:

物业费_百度百科

现在都是一户一电表,并且都会有一个电表卡,卡上有你的电表账号,带着电表卡去电力局或者是指定的服务中心就可以缴费。

也可以在微信和支付宝上绑定电表账号,每次账单出来就可以在手机上直接缴费,非常方便快速。

当然也可以去银行交电费。

也可以去国家电网上缴费。

国家电话客服电话:95598

电费,即用电费用。就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

扩展资料

基本电费

用户不论实际是否使用电能,都需要承担的电费。电力企业的生产成本中,一部分是不随发供电量多少而变动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维护、折旧等部分,称为固定成本。

另一部分是随发供电量变化而变化的成本,如消耗的发电燃料费用等部分,称为变动成本。把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相应分为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分别补偿以上两项成本支出,是世界各国计算较大电力用户电费的通用办法。

这种办法称为两部制电价。它有利于用户公平合理地负担发供电成本,有利于促使用户提高用电负荷率,从而降低电力企业的发供电成本和降低总电价水平。

基本电费的计算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按用电最大需量计算,另一种是按用电容量计算。中国对用电容量在315 kV·A以上的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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