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什么扶持项目

政府有什么扶持项目,第1张

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并且将把新兴产业发展列入政府扶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

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致包括七个方面:

新能源--突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新材料--形成新材料与智能绿色制造体系。

生命科学--10年实现优良品种的显著改良。

生物医药--力争在干细胞研究领域取得领先地位。

信息网络--突破传感网、物联网关键技术。

空间海洋开发--加强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

地质勘探--提高资源勘探开采水平和效益。

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

1、加强专项扶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设立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孵化、初创企业补助、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应用示范。同时,探索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2、加大信贷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 ”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 ”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支持省内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互联网 ”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贷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采取银团贷款、“财园信贷通”等方式,支持“互联网 ”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贷款,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给予风险补偿和贴息支持。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引入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鼓励各种社会资本以天使投资形式支持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鼓励“互联网 ”企业上市挂牌,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上市企业所在地政府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扩展资料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中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实施方案

有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林业产业、观光类农庄、运动体验类农庄、特色文化类农庄、科教类农庄。

政府扶持资金,只使用于投资项目,不得作为企业利润,不得用于非投资性支出(如招待费、会务费等等);批准单位对政府扶持资金,在项目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违规 *** 作的资金,政府有权收回资金。

扩展资料:


国家发改委各部门要求:

1、财政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

2、科技部: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依托重大专项,加强基础研究,拓展市场空间,完善政策保障,促进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结合,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经济社会发展主导力量。

3、工信部:把新兴战略性产业作为明年的培育重点,把信息网络、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作为培育重点,并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等。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扶持项目网 2019国家农业扶持项目有哪些

可以参考《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的内容:

一、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

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既要促进物流企业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满足大宗商品实际物流需要。

二、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切实节约土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全国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对各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

三、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

全面禁止将客运车辆改装为货运车辆,有效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

四、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加强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结合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

认真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要破除地区封锁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为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

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合理规划口岸布局,改善口岸通关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

五、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

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

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支持物流企业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全面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

制造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税收、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相关扶持政策。

六、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

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的研制,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加强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物流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

七、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配送、信息设施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

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抵押或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提高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八、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

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

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

抓紧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调整试点,妥善解决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业的规模效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推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九、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积极推动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抓紧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规范物流服务,提升物流业经营水平。

(一)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

进一步推广现代物流管理,努力扩大物流市场需求。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理念、技术与方法,实施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物流的一体化运作。鼓励生产企业改造物流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库存,加速周转。合理布局城乡商业设施,完善流通网络,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企业的现代化。在农村广泛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以及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配送。

(二)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

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整合物流资源,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有机结合。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特种货物、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运输企业的相互协调,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运输系统。加强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为物流一体化运作与管理提供条件。鼓励邮政企业深化改革,做大做强快递物流业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加快物流企业兼并重组。

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满足多样性的物流需要。加大国家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力度,缓解当前物流企业面临的困难,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

(四)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

加强石油、煤炭、重要矿产品及相关产品物流设施建设,建立石油、煤炭、重要矿产品物流体系。加快发展粮食、棉花现代物流,推广散粮运输和棉花大包运输。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立农村物流体系。发展城市统一配送,提高食品、食盐、烟草和出版物等的物流配送效率。

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物流的跟踪与监控,规范化学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推动汽车和零配件物流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汽车综合物流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快发展产品与包装物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鼓励和支持物流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物流。发挥邮政现有的网络优势,大力发展邮政物流,加快建立快递物流体系,方便生产生活。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应对战争、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五)加快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

加强主要港口、国际海运陆运集装箱中转站、多功能国际货运站、国际机场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铁海联运,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大型国际物流港,并不断增强其配套功能。

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提高通关效率。充分发挥口岸联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建立既适应跨国公司全球化运作又适应加工制造业多元化发展需求的新型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积极促进口岸物流向内地物流节点城市顺畅延伸,促进内地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六)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区域规划等因素,重点发展九大物流区域,建设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节点城市,优化物流业的区域布局。

九大物流区域分布为: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华北物流区域,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东北物流区域,以青岛为中心的山东半岛物流区域,以上海、南京、宁波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物流区域,以厦门为中心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域,以武汉、郑州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域,以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为中心的西北物流区域,以重庆、成都、南宁为中心的西南物流区域。

十大物流通道为:东北地区与关内地区物流通道,东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中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东部沿海与西北地区物流通道,东部沿海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西北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西南地区出海物流通道,长江与运河物流通道,煤炭物流通道,进出口物流通道。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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