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个新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想开个新药店,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开药店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李凳或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粗告》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z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哪伍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开药店要具备这些条件:\x0d\x0a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x0d\x0a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药店工作人员还要有健康证。新开的药店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x0d\x0a(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x0d\x0a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x0d\x0a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x0d\x0a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x0d\x0a(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x0d\x0a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x0d\x0a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x0d\x0a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滑扮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x0d\x0a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x0d\x0a(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喊让伍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x0d\x0a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x0d\x0a(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x0d\x0a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x0d\x0a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x0d\x0a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x0d\x0a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x0d\x0a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x0d\x0a(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郑或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如下: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开店的流程是什么

1、选择经营场地,选择合适的经营场地并具有该场地的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办理营业执照,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腊手烂明、身份z等材料;

3、刻章,公章审批通过后到当地公安局批轮漏准的印章公司,制作公章、财务章等;

4、立基本户,携带身份z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薯友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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