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与案别有什么区别?

案由与案别有什么区别?,第1张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对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作了规定。
案由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
案件的类别。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比如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变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一、填写“案源内容”
《案件来源登记表》由办案机构工作人员登记,“案源内容”是《案件来源登记表》的一个栏目,按照《使用指南》要求,简要叙述涉嫌违法主体、涉案行为事实及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格式范本》对案件来源分为五个类别,不同的案件来源,在进行“案源内容”登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所不同。
二、填写“来源分类”与“案源提供人”
三、填写发现线索 / 收到材料时间
四、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需注意的问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yw/1274442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27
下一篇 2023-05-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