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投诉华为云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阿里云投诉华为云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第1张

阿里云投诉华为云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A5创业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IADmin5)5月11日,历时半年的相关华为云、阿里云服务器涉及万级某政府部门公共云服务项目采购的新项目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经核实,认定无证据,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关于此事的申诉被驳回。

疑似新建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学习平台转型发展新建公有云租赁项目”。到17年,公有云服务项目将到期。为确保互联网学习平台能够再次稳定可靠地提供服务,决定再次购买周期时间为三年的公有云服务项目。华为软件以1050万人民币的价格获得了这个新项目。然而,参加招标会的阿里云服务器对结果并不服气。感觉华为手机提供虚假报告原料中标,对此事进行了投诉!

财政部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5月22日,财政部公布第570号采购结算公告,称目前直接证据无法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原材料中标的个别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要求,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但特别注意的是,宣传中确实提到华为云提供的部分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会的相关规定。但扣除相对得分后,华为云仍在招标会中排名第一,并未危及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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