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政法委是常委部门,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领导规格高,机构框架大,晋升机会相对较多,是地方党政机关除两办、组织部、纪委等少数几个部门之外晋升最快,政法系统工作压力最小的部门。
有机会进入政法委工作,绝对是不错的选择。
公检法晋升机会次于政法委。
这三个部门由政法委统一领导,不过领导级别与政法委书记是一样的,公安局长一般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两院院长是法定级别,待遇比照同级党政副职对待,机构规格都不低,而且盘子大职数多,除了走行政路线,还有技术路线,晋升机会普遍要多于一般部门。
当然,这三个部门机构庞大,岗多人多,竞争也很激烈。
有能力有水平的相对提拔快,素质差点的也有长期被压制的情况,某种程度来说也不见得比其他部门快。
政法系统晋升最差的是司法系统。
司法系统机构规格与同级部门一样,单位主要领导不存在上级领导兼任的情况,相对远离核心,因此在人事话语权和影响力方面要略逊于公检法,更遑论政法委。
另一方面,司法系统因为长期有军转安置的任务,且岗位职数相对减少,加上机构改革后与法制办的整合等原因,在晋升方面原本就存在滞后的现象,别说与常委和高规格的部门相比,就是和同级的财政、发改等部门比都要差上一截。
不过总体来说在政法系统不管是政法委,还是公检法司,都算是好单位,一方面与其晋升机会有关,另一方面因为收入普遍高于同级部门,且相对有权力和地位,一直以来是公务员报考的热门。
有机会进入政法系统,不管哪个单位个人认为都是不错的归宿,特别是对于学法律的同学而言。
政法系统的晋升前景属于中等偏上,比不上党委办、组织部、纪委。
该系统包括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安等6支队伍。
在部分地区,也将民政部门纳入政法系统。
逐个分析:第一,政法委。
政法委是党委部门,地方各层级的政法委书记均为本级党委常委人员。
单纯的政法委机关其实盘子不大,无论机构数量还是人员编制,都属于中规中矩的水平。
在这一点上,与司法局属于同一体量。
政法委的优势是作为常委部门和政法系统的领导单位,政治领导地位更高,对干部调整具有话语权。
所以,整体来看,政法委干部晋升的压力不大,晋升的垂直度不是特别高。
能够交流的干部,大多走向党委办、政府办、纪委等部门,或者本系统的司法部门。
政法委的职能相对较虚,以把方向、议大事、抓统筹、搞协调为主,相对而言务虚的更多,实用性不及公检法。
第二,法检。
法检作为独立的司法部门,规格上属于平级部门配置,但摊子相对要大一些,毕竟涉及方方面面。
法检“一把手”属于法定的副职领导层次,所以由此带来了很多的干部高配现象。
法检内部主要存在两种晋升路线:一是员额法官、监察官可以通过单独职务序列实现晋升。
由于员额的门槛高,所以发展前景最好,这也是司法辅助人员的奋斗目标。
二是司法行政人员主要通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途径实现晋升,在机制上与普通公务员相差不大。
由于法检部门内部的分类管理,员额制法官和监察官不仅薪酬待遇高,而且晋升前景相对更好,但这需要相当的学历水平和资历积累,并非法检内部人人都能做到。
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晋升前景属于中等水平。
法警人员可以晋升警衔,但职能相对单一,在法院内部的总体地位不太高。
第三,公安。
公安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机构多、盘子大。
在县域,公安队伍的数量甚至占到全县公务员数量的1/4。
单是人员数量带来的竞争压力,就足以想象内部晋升的激烈程度。
因此,很多公安机构都出现了高配。
比如,省厅的总队基本上属于副厅级高配;县城的交警高配至正科,街道和乡镇的派出所基本上属于副科级配置。
在公安,除去正常的领导职务晋升外,内部同样实行职级晋升,无奈人员众多下的基层民警晋升难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后,这一问题已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
特别是部分资格较老的基层民警,套改后拿到了二级高级警长,晋升三级警监穿上了“白衬衣”。
虽然数量非常少,但对众多基层民警来说,无疑是利好。
整体来看,公安系统虽然机构众多,但人员数量众多的背景下晋升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基层公安机构尤为突出。
第四,司法。
很多人认为司法单位是政法系统性价比最高的单位,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司法作为政府部门,主要承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
相对于公检,司法业务相对大众化;相对于公安,司法的风险性更小。
由于司法并非主官高配的单位,所以干部晋升的话语权有限。
司法干部的成长路线其实与政法委有些许类似,二者都是体量不大不小的平级单位,只是政法委居于领导地位。
2018年深改后,司法与法制部门合并,两部门合并后带来了部分干部待消化的问题,干部晋升速度有所降低。
但如果与市场监管局等大局相比,司法部门无疑晋升压力偏小。
第五,国安。
垂直度高,相对神秘,知情不多,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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