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工资福利在新单位发放,而编制在原单位,这种形式,是已经调动到新单位,但在新单位属于超编人员,此时,与原单位岗位和编制没有任何关系,造成错觉的,可能只不过原单位编制恰好还在空着而已。
就像闺女嫁到外村,家里面的地还保留着,只是在等待下次土地调整。
对于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来讲,借调是一件非常普遍、平常的事情。
甚至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都有向下属或者乡镇基层单位借调人员的做法存在。
按相关规定,借调人员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实际上,长期借调是常态,借调四五年的都很平常,夸张的有借调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
借调人员工作岗位在借调单位,如果是党员的临时党组织关系也可以转移到借调单位党组织。
其他的,工资福利发放、年终考核等都在原单位。
一般来讲,原单位还需要保留借调人员的岗位和编制,以保证借调人员的利益。
近几年,组织人事部门大力清理整顿违规借调问题,要求借调人员必须期限回原单位工作,否则停止发放工资,取消岗位、编制等。
经过清理,大部分借调人员已经回归原单位工作,只是还有一部分人员未清理到位,甚至还有新借调现象重新发生。
主要原因是受机构编制短缺,以及老龄化影响,大部分机关单位人员紧缺,工作压力大,不得不借调人员以弥补工作力量不足。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是经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三个部门会审后,才能确定发放。
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人、编、岗位对应情况,即按照个人最新人事文件,确定该人所在的机构、岗位。
借调人员如果还处于借调状态,其人事关系就还在原单位,工资也由原单位发放。
如果工资由借调单位发放,证明其人事关系已经由组织人事部门发文,调整到新单位了。
这是因为,如果组织人事部门发文后,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按照文件内容,调整相关人员的工资关系。
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工资发放单位,是采用主动和被动相结合的方式,被动方式由单位持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文件、正式信函申报变动,主动方式是编办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最新人事变动文件,主动调整变动人员的工资关系。
因此,工资在哪儿发,就是哪个单位的职工;是哪个单位的职工,工资就在哪个单位发。
工资和人事关系是对应的,可以互推。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1、长期借调是违规现象,必须纠正。
同时,长期借调是常态,难以解决;2、借调期限为六个月,借调人员的工资、考核、编制、岗位都在原单位;3、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由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席会审发放;4、工资与人事关系准确对应。
借调是机关事业单位最为常见现象,却多是违规借调,未办理借调手续,没有在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为此,国家出台了关于清理编外用工和吃空饷的规定,严禁行政机关借调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的职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调的,严格审批程序,人员数量要最大限度控制,借调时间原则不超过一年。
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原单位支付保障。
借调的缺点。
对被借调人员来说,借调未必是好事,借调到行政机关工作虽然可以认识更多的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毕竟是机关的编外人员,脱离原单位岗位,势必自己工作强加于他人,给单位和他人带来负担,对于个人年度考核也不利,因为你在机关工作,单位人员不知道你工作表现,评价一般不会有优秀,对个人岗位晋级更是不利,在单位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当然占有优势,都会认为借调的是为其他单位出力,对本单位的岗位职责没有履行,所以,能不借调就不借调,万一因工作需要,单位安排的只能听组织安排,但是要定期回原单位了解原岗位工作情况,有时是要协助处理的,如果党组织关系还在原单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单位职工保持良好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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