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种类型,各岗位之间打破干部和工人身份限制,实行竞聘制,按照各自条件,竞争适合自己的岗位,并享受岗位工资待遇、晋升、社保、退休养老等政策。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管理,目前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开始试点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种类型:1、中小学校的“县管校聘”制度:部分省市开展中小学校“县管校聘”试点工作,将辖区内所有教师编制回收,按师生比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校委会、教师等组成评聘会,对进行岗位竞聘的教师进行打分,确定入岗教师。
竞聘不成功的教师,可以降低条件进行二次竞聘,最终还没有竞聘成功的教师,安排到后勤岗位,并安排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在下一期岗位竞聘中重新参加竞聘。
2、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竞聘: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编制,只保留事业单位属性。
取消编制后,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和职能发挥,由高校和医院自己确定编制数量,只需要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与之对应的岗位和人员安排,全部由自己自主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所有原来在编人员、临时人员、新进人员,按岗位同工同酬,自由竞争,凭能力与绩效获取相应报酬。
目前,高校改革在江西省试点,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在陕西省进行。
3、普通事业单位实行了岗位聘用制管理:部分市县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所有在编人员,不管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只要有能力,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竞聘成功后,可以获取相应岗位的职级、职称以及待遇,并按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晋升。
例如工勤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之后,可以享受职称工资待遇,并按岗位晋升、缴纳社保,参加养老,直至退休。
从目前事业单位不断扩大聘用制管理试点的改革进展来看,事业单位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差异,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已经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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