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在《老子道德经注》中,对上经第二部分“功成而弗居”的注释。
“功成弗居”老子的意识是,取得了成就而不居功自傲。
这符合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
而王弼的“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
”注释,也正迎合了老子的这种思想。
“因物而用”即一件事物本身已经具备这种功能,只不过顺势利导,将此功能发挥出来罢了。
“功自彼成”即一件事成功也是源于对方的主导作用,自己只不过站在对方的肩膀上顺势成罢了。
“故不居也”即一件事因为自己内生动力完成,圣人不居功自傲罢了。
所以,我认为王弼对上经第二部分“功成而弗居”的注释完全符合圣人老子的思想,也符合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这几句话原是老子《道德经》中第二章的高度凝聚。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原文是: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夫惟弗居是以不去。
王弼依据以上文字,按照老子暨道家无为无不为的思想,高度概括为:“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
”大概的解译是: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着自己生成,演变,运行的自然规律,无须人为的去改变和去做什么。
即使大自然有诸多神奇的造化,也不是人所能及的,故没有必要居功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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