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时间肯定是不算工作时间的。
大多数的单位都是午休时间,而不是午餐时间,午餐时间只是午休之间的一部分,这是不算工作时间的。
这没有什么怎么看,国家法律这么规定的,劳动者工作必须是8个工作小时,只要用人单位没有违反8个小时工作制,就不算有问题。
用餐时间肯定是非工作时间,这毫无疑问。
首先说结论:午餐时间,通常是不计入工作时间的。
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常见的典型8小时工作时间的安排是“朝九晚六”,也就是上午九点上班,晚上六点下班,期间一共九个小时。
减去中午吃饭的一小时,正好是八个小时。
3、所以,在很多公司的员工手册里,明确写明了午餐/午休的时间段。
4、当然,但凡是规定了午餐/午休时间的公司,这段时间是属于非工作时间,员工是可以自由支配安排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侵占属于员工的这段非工作时间。
5、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里没有明确午餐/午休时间,并且在中午的时间内安排了正常的工作,员工并不能完全自由地支配这段时间,并且全天的工作时长超过了8小时,那么,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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